
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的目標釐清與法制安排
-->
標籤
共 18 篇文章

-->

馬英九 總統於2008年大選提出「三都十五縣」政見,最新的發展係內政部長提出台中縣市合併作為第一階段之落實。相關的法制如何設計,值得關注。 首先,台中縣市應行合併,蓋台中都會區已經形成,台中縣與台中市間於交通、環保、就業、區域發展、用地與各

-->

內政部最近新修正了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地方制度法(以下簡稱「地制法」),自民國88年1月25日公布施行以來,雖然曾有過一些修正,其中如人口超過200萬之縣市,可以準用直轄市之法律規定,都算是重大的修正。但是,「地制法」中一些重要的,有關地方

-->

以區域合併的方式解決縣市發展上的財政困境,厚植縣市公共建設上的實力,一直是地方首長心目中的思考軸心,高屏三縣所達成的區域合併共識基本上也是循著這種路線而思考。然而,高屏三縣畢竟只是 台灣 地區二十三縣市中的部分地區而已,如果每個縣市首長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