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何妨以「行政委員會」取代「獨立機關」在職掌行使上強調其「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國家機關,有依據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的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80年),也有依據法律規定的公平會(82年)、金管會(93年)及通傳會(95年)。此外,隨著社會的進步,許多政府機關被社會共識期待賦予高度獨200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