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研究從公平正義的理念探討勞保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分類調整及費率問題一、前言 依我國現行 勞工 保險條例第13條第3項規定,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分為行業別災害費率及上下班災害費率二種,每三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送請立法院查照。鑒於現行職災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自民國99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