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例假補班當然不合理報載今年二二八紀念日,依法「應予放假」,但因主管機關規定於當週星期六補上班上課一天,引起公教人員反彈,全國教師會並且向監察院要求依法糾彈行政院。對於此一規定,就法的立場言,確有斟酌餘地。 按「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第四條第二項明文規定:200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