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同聲譴責不當發言,方為民主進步表徵林重謨委員在國事論壇上不當的人身攻擊,「立法委員行為法」雖然明文規定,委員問政不得有「辱罵或涉及人身攻擊之言詞」,如有違反者,主席得提交紀律委員會議處。但由於三位 民進黨 委員的反對,委員連署的提案並未獲得院會通過。病床上的林委員則表示,立200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