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要查賄 更要改革選舉制度憲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選舉應嚴禁威脅利誘。選舉訴訟,由法院審判之。」立委蕭金蘭去年立委選舉期間贈送選民驗紗筆涉及賄選案,高雄地方法院於十六日以驗鈔筆是低於卅元的宣傳品判決無罪。雖然這只是一審的判決,在高雄地檢署表示要繼續上訴前提下,從司200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