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貪瀆司法官轉任律師妥當性之探討日前一名因貪瀆遭判刑的檢察官假釋出獄,向律師公會申請入會準備執業,律師公會雖然反對貪瀆的司法官轉任律師,但因受限現行律師法規定,只能「含淚通過」。不肖司法官卸下法袍後,竟還能充任律師,實令人難以接受。 現行律師法規範不當 依律師法第3條第2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