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體制何去何從?-建構總統制與內閣換軌機制
我國憲法關於政府體制的設計,由於忽略了政黨的角色,原本就隱含換軌( alternating)機制:當立法院多數黨黨魁擔任行政院院長時,體制偏向內閣制,總統權力有限,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院長時即為內閣制;如果多數黨黨魁擔任總統,透過黨政運作,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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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憲法關於政府體制的設計,由於忽略了政黨的角色,原本就隱含換軌( alternating)機制:當立法院多數黨黨魁擔任行政院院長時,體制偏向內閣制,總統權力有限,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院長時即為內閣制;如果多數黨黨魁擔任總統,透過黨政運作,政府
壹、前言 我國憲法自始即對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行政院長任期並未有明確的任期規定,因此,長久以來,各方對於內閣應否總辭的條件或時機常有諸多不同的激辯。即使在經過六次修憲之後,對於行政院長的任命方式、行政院與立法院的互動關係作了若干重大的調整,從
壹、前言 本文文題所稱的「政治部門」,指的是總統、行政院與立法院三者而言。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五權之中的另外三權:司法、考試與監察,都必須獨立於政黨政治之外運作,不受干涉的緣故。本文與其說是某種理論上的分析,不如說是經過分析之後的結論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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