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分析大學自治的保障與極限壹、潘朵拉盒子的開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作出一個震驚 台灣 各大學的判決 [1] ,認為各大學以校規規定學生有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學分不及格,將予退學的規定,已經違反「法律保留」的原則,違反憲法保障人民有受教育的基本權利,因此,該校規應失效2007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