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主義與民主鞏固—論我國雙首長制憲法對於政治部門的控制
壹、前言 本文文題所稱的「政治部門」,指的是總統、行政院與立法院三者而言。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五權之中的另外三權:司法、考試與監察,都必須獨立於政黨政治之外運作,不受干涉的緣故。本文與其說是某種理論上的分析,不如說是經過分析之後的結論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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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本文文題所稱的「政治部門」,指的是總統、行政院與立法院三者而言。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五權之中的另外三權:司法、考試與監察,都必須獨立於政黨政治之外運作,不受干涉的緣故。本文與其說是某種理論上的分析,不如說是經過分析之後的結論提出。
陳水扁 總統自今年五月二十日就職以來,已屆滿半年。 民進黨 執政的這半年,已經給 台灣 未來的發展蒙上了一片陰霾。打著建立「快樂國家」、「廉明政治」與「年輕政府」口號的所謂「全民政府」,回饋給全國人民的「成就」卻是政治動盪不安,經濟急速惡化

壹、前言:八十六年修憲後之憲政體制定位 總統大選 後,我國首次出現總統與立法院多數黨不同黨的狀況,此時憲政體制究竟應該如何定位?是「偏向總統制的雙首長制」,還是「偏向內閣制的雙首長制」?根據國發會共識,政府體制是以建立「改良式雙首長制」為目

壹、前言:八十六年修憲後之憲政體制定位 總統大選 後,我國首次出現總統與立法院多數黨不同黨的狀況,此時憲政體制究竟應該如何定位?是「偏向總統制的雙首長制」,還是「偏向內閣制的雙首長制」?根據國發會共識,政府體制是以建立「改良式雙首長制」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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