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發會針對勞工退休金保障制度所達成的共識之一,為「個人帳戶制」、「附加年金制」及「其他可攜帶式的年金制」等三制併行方式供勞工選擇以保障勞工晚年生活。然而,如就福利的觀點,全盤檢視現階段老年經濟安全制度之實施情形,我們認為,政府如何以前瞻性的視野,規劃以全民為對象的多層次並組織嚴密之經濟安全網絡,亦是當前攸關全民福祉之重要課題。
著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台灣產業結構改變、家庭結構之轉型及平均餘命增加,導致老年退休時期面對之風險相對提高,加上高所得、高物價等市場經濟法則下,快速通貨膨脹的隱憂,晚年經濟生活保障議題,其實不止關係到目前現有的勞動人口晚年保障,更是全體國民未來將擁有尊嚴的晚年生活或面臨悲慘世界之關鍵。
目前存在於現有制度及社會結構上的不公平現象,包括勞工保險、公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等保障體系中如不同體系間的轉換、年資的銜接、造成老年給付偏低,或是。給付性質為一次給付,形成運用不當的問題等。此外,少部份六十五歲以上之民眾,雖然享有如老農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未來將全面發放之老人生活津貼之外,但仍有前述近四百萬人之二十五至六十四歲的民眾,無法享有任何保險給付及生活津貼等老年經濟安全的制度保障,由福利觀點從整體社會結構觀察,皆是制度面上值得深思的問題
對於無法享有任何晚年經濟安全保障之四百萬餘人二十五歲至六十四歲之民眾,如何提供妥善的照顧?未來應如何整合各制度擴大為國民年金制度,透過具個人自助、代間互助及社會連帶之他助精神的社會保險方式,提供國民晚年經濟生活保障,以保障全民最基本生活福祉?是政府應加緊腳步積極規劃及早實施的第一層保障。至於,目前配合經發會所決議之「勞退三軌制度」,為提供第二層晚年經濟保障的措施之一,應配合賡續修正並強化現有職業退休金制度的工作,同時擴及農民退休金制度,以維護農民的老年生活權益…等,皆是未來保障全體國民晚年生活之重大社會工程。
以台灣目前的產業結構而言,依據統計,從事第三級產業(服務業)之人口比率超過百分之五十,此意味我國正在朝向高科技資訊化社會過程邁進,而身處以第三級產業為主之社會,學者已指出,大多數的人口群到晚年將面臨完全喪失生產技能和生產工具,而造成經濟生活的獨立自主性連帶喪失的風險,並形成贏者全拿、貧富懸殊的狀況。因此,我們籲請政府應以前瞻性眼光,透過健全的制度規劃,減緩個人無法承擔之風險,及早建構全面的老人經濟保障網絡。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本文刊登於90.09.03中央日報全民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