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因月基本工資緩漲,堅持反對外勞與基本工資脫鉤而請辭,接任者是否只在「執行方向上略加調整」,外界正拭目以待。以往立委與業者也迭有脫勾提案,近日則因自由經濟示範區即將上路,為吸引外資及「台商回鮭」,行政院再度指示經建會研究。
面對景氣衰退,行政院欲藉推升產業、帶動就業,本無可厚非。然外勞薪水與基本工資脫勾,對邊際勞工之衝擊,以及與外國洽談自由貿易協定(FTA)是否遭到杯葛,均是我們評估政策可行性的重點。
實際上,目前家庭外籍看護工並不適用勞基法,意即有近半數的外勞並非以基本工資聘僱。猶記得2007年提高基本工資之際,主管機關曾以「增加膳宿費扣款額度」的方式,「彈性」處理外勞薪水與基本工資間之關係,可知表面上僱用外籍勞工雖以基本工資為計薪標準,實則兩者間之連結已不若先前緊密。
再者,外界一直有我國僱用外勞成本高於鄰國的印象,但事實並非如此。以南韓為例,今年的時基本工資4,580韓圜(約4.05美元),就比我國高,現已成為東南亞外勞首選的工作地點。香港規定輸入之製造業外籍勞工工資不得低於該行業本地勞工工資之中位數,依此換算其僱用成本亦高於我國。新加坡雖無法定最低工資,然其製造業外籍勞工之僱用薪資加計就業安定費後,也與我國相當。
由職訓局之調查亦可發現,近十年來外勞的經常性薪資均高於當年之基本工資,若加上膳宿費、加班費後,年平均所得更是逐年增加。顯示有越來越多的雇主,特別是製造業廠商,因擔心訓練好的外勞會被貿易對手國搶走,所以願意提供優於基本工資的待遇。此外,印尼已對外表示2017年將停止輸出勞工,台泰勞工會議中,泰方也做出類似宣示,可知未來引進外籍勞工絕不如今日便利。
由於外勞與本勞間之基本工資規範已然不同,加以WTO協定已允許各國可用「國際市場價格」,在全球勞動市場上自由採購,本身經濟營運上所需之勞動力。因此透過基本工資內涵的「彈性化」,無疑是為「外籍勞工僱用薪水與基本工資連動」解套的較佳方案。
為釐清基本工資與外勞薪水脫勾,是否的確有助於經濟發展,建議交市場機制選擇一自由貿易港區試行,再評估是否可行,以免朝野、勞資間又起風暴。決定「試點」後,先經主管機關估算引進外籍勞工數量,由符合引進條件之業者,公開競價爭取僱用名額,然後就外籍勞工的僱用成本、人力素質、引進容易度,與貿易對手國、經貿組織反應一起評比,作為調整基本工資「彈性化」內容之依據。
畢竟「拼經濟」不是口號,與其引經據典維護各自立場,不若以具體行動驗證,作為部會協調基礎。如果能因之而增加國人就業機會,豈不快哉。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本文曾刊載於民國101年10月3日聯合報民意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