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總統於二十三日與美國企業界及金融界人士聚會時,邀請美國金融界到台灣投資,並與台灣的金融行庫合組策略聯盟,共同至大陸及世界各地投資。

針對陳總統在美國之招商動作,行政院方面包括張俊雄院長及陸委會主委蔡英文均表示這是可行主張,值得推動。

基本上,此一主張可視為戒急用忍政策鬆綁或取代的政策之一。儘管陳總統僅是針對銀行業方面之大陸投資提出可行的策略,不過其他諸如證券、保險甚至科技產業等,均可援用相關模式,以中美企業策略聯盟,共同投資大陸。而我們認為這是值得鼓勵推動的政策。

眾所周知,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有關大陸投資及兩岸金融保險業務往來之規定,要求業者採取透過第三地間接投資大陸方式進行。不過除證券及保險業已被允許赴大陸投資,銀行業至大陸投資之限制仍未鬆綁。

由於台海兩岸銀行無法直接通匯,許多匯款作業收入都落入外商銀行手中。此外,隨著台商赴大陸投資的快速成長,台商仰賴本國銀行服務及融資日漸殷切。

就實際問題而言,若允許本國銀行於大陸設立分行,當分行出現鉅額虧損而負債時,其債務應由台灣母行承擔。因此如果台海兩岸金融監理單任無法通力合作,並允許台灣監理人員隨時監控在大陸之分行的業務動態,勢必難以防制巨額負債及人謀不臧之不法行為。

然而目前兩岸政府直接對話機制已陷於停頓狀態,因此不能奢望通力合作打擊金融犯罪及隨時金融監理等策略行為。就此種現實難以突破的問題,陳總統主張本國銀行與美國業者合資策略聯盟共同進軍大陸,未嘗不是一種突破性的做法,頗值得肯定。

除了戒急用忍鬆綁之意義外,陳總統之在美招商與最近政府積極規劃赴歐洲參加『台灣投資論壇』,吸引外國資金來台投資之策略,均充分顯示政府積極吸引外資的動作正熱烈展開。

事實上,隨著『金融機構合併法』制定實施,允許資產管理公司(AMC)之設立,一些外商金融機構早已來台尋找合作夥伴。例如:高盛投資銀行已積極與台灣工業銀行合作,設立資產管理公司。此外,近幾年來,外資在台灣併購投信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並與部分商業銀行策略聯盟的互換股權,亦顯示政府至海外招商之政策將可促進外商金融機構來台投資。

因此,儘管近年來我國企業外移至大陸投資,使得大量資金外流,引起國人高度關切,然而若能積極引入外資,未嘗不能以平衡資金外移缺口。

惟對美國歐洲金融業招商計畫成功條件,在於加速國內金融改革。誠如陳總統一再強調的,今年是金融改革年,許多金融改革工作正加速推動中。例如。攸關清理基層金融機構不良資產之金融重建基金設置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近期內應可完成修法工作。又如:促進金融業得以經由金融控股公司之設立而從事多角化之金融業務操作之法案,亦可望於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完成立法工作。

此外,為使保險業之資金有效應用,保險法之修正條文亦將於本會期完成修法工作,屆時保險業之投資範圍應可大幅擴大。

至於眾所關切之金融監督管理一元化之法案是否能順利完成修法的工作,目前似乎仍未明朗。不過陳總統對於早日設置金融監理委員會似乎有所期待。

上述這些法案之立法,與去年底之金融機構合併法、銀行法修正條文等之修訂法案,都充分顯現我國加速推動金融環境改善之決心。難怪美商金融業樂於與陳總統會談。不過相關部會官員若能及時與這些業者達成簽定策略聯盟備忘錄,則更能落實此一政策。

我們對於陳總統積極於海外展開之招商活動表示支持及肯定。也希望行政院各部會亦能積極主動出擊,吸引更多外商來台投資,並聯合進軍大陸,使經濟結構早日轉型,景氣迅速恢復。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0.5.25青年日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