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一篇2012年的文章「妳好孕到底關我甚麼事?」[1],談論到社會上對「不讓座給孕婦」這件事情太過責難。該文作者主張懷孕是自主行為,不是社會責任,更沒有法律規定對孕婦要有必要的有善。每當有媒體熱議或是影片爆料人肉搜索不讓座的當事人,這篇文章都會再次爆紅,引起各種觀點的辯論。

筆者也認同,台灣社會對許多屬於「道德倫理」或「形象觀感」的事情,已經要求到「禁菸法西斯」、「讓座法西斯」、「環保法西斯」的程度了,對道德完美的定義,即使有正當的邏輯主張,也可能同時侵害到他人選擇生活型態的自由,因此,我並不贊同使用人肉搜索,或是謾罵、威脅的集體暴力,逼迫觀點不同的人。

但是與此同時,筆者對於社會缺乏同理心的程度也非常驚訝。在教育普及的現代社會,「讓座給孕婦」還不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仍然需要一再被討論和呼籲,我們離「友善社會」還有一段距離要努力。

拜服裝革新與孕期飲食的推廣之賜,孕肚身形不明顯的情形越來越多,政府提供「好孕貼紙」或「好孕別針」的設計,就是希望扮演一個輔助性的角色,提醒大家對通勤的孕婦提供可能的協助,除了禮讓座位,也儘量減少碰撞。

即使專業醫生一說再說孕婦久站的不適和危險,還是有千百種理由,可以挑戰醫學上的機率觀點;從消費公平來衡量,出一樣的車資,爭取座位也理所當然。讓座是心理層次、無關違法受罰的事情,沒有對、錯,全然是出於「陌生人的溫情」,這是人與人之間為關係「加分」的作為,和「說謝謝和不客氣」是一樣層次。

試想極端的窈窕女星,嚴格甚至病態的體重控制,懷孕時期也會增加七、八公斤的重量。一般通勤族,每天背的電腦、皮包、書包可能都沒有這麼重,更何況大腹便便的人,是把無法放下來喘口氣的重量訓練集中在下腹部,那是在體積上撐開體內器官、阻擋腳底視線還得往前走的狀態。這樣重得要命的人,也很想有專車接送、有大路好走,她不是故意要站在也累了一天的你面前請你起身讓座。

被讓座的人,也許考量坐下和起身的不便,或是評估車程不遠,而婉拒讓座,這些個人因素,如果都能建立在友善的互動和幽默感之上,一定可以讓社會氣氛更好。

法律沒有規定道德友善的程度,社會關懷、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的概念,都是出於「互助」的初心。懷孕不只是個人和家庭的生涯選擇,生命的延續攸關國家人力資源的儲備,保護彼此身、心的健康,也是社會網絡共同的責任、共同的投資。請支持社會上更多「助好孕」的措施和主動的友善,這些行動值得我們做得過頭了,再持繼修正。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1]<妳好孕到底關我甚麼事?>原文刊載於「歐特先生本性難移」部落格,首刊於2012年6月26日。造訪時間:2013年5月14日。網址:http://mrottersays.wordpress.com/2012/06/26/%E5%A6%B3%E5%A5%BD%
E5%AD%95%E5%88%B0%E5%BA%95%E9%97%9C%E6%88%91%E7%94%9A%E9%B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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