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日前宣布,上任後第一任的文化局長應該由「文化政策咨詢審議會」來遴選,將來則是由審議會遴選幾個名額,再透過網路投票決定」,文化局長的考核也是用網路投票,其雖以開放政府、全民參與角度出發,然仍有許多問題值得討論。茲說明如下:

1. 以網路投票決定人事,僅是市長任命權的參考

柯文哲所提政見,以互動治理、數位民主角度切入,為迎合網路世代,由市民進行網路投票票選文化局局長,非屬選舉,並無法律上的拘束力,其性質,應屬市長人事任命權的一種參考方式而已。

2.網路投票仍面臨數位落差、正當性與代表性問題,不符合「全民參與」意旨

柯文哲以為全民參與為出發,欲透過網路投票的民意做為決策依據。然而,若將僅限縮「網路投票」,數位落差問題依舊存在。並非所有網民都關注這方面的議題,也非所有市民是網民,且其投票者是否會受他人干預、遭他人盜用帳號?其投票結果的正當性與代表性,仍有疑慮。在投票的群族上,若沒有通訊投票、定點投票等其他配套,其投票代表性似有不足,有違其全民參與理念。

3.網路投票安全性仍有疑慮

透過網路投票方式,無論是手機投票或電腦投票或其他可上網工具投票,亦都面臨網路投票安全性的問題。例如電腦、手機可能中毒、被安裝惡意軟體、駭客入侵,且整個程式當中可能出錯的環節很多等。

4.以知名度來票選局長?
民眾是否確實釐清相關候選人專業,是否可了解候選人的才幹與品德?還是最後淪為比知名度的評比任局長,有其疑慮。

5.政治責任難釐清

人事權是掌握在市手裡,本由市長全權負責,一旦文化局長號稱有民意基礎,屆時若與市長政策意見不合,其政治責任如何釐清?

6.讓民眾以網路投票來考核,不利市政長遠規劃

有關文化局長的考核也是用網路投票部分,文化議題牽涉專業判斷,民眾未必有足夠的專業與時間理解問題,若以民眾透過網路投票來對文化局長進行考核,亦可能造成主管盡量做出造成討好民眾、曝光率高的決策,而不利市政長遠規劃。

總之,就目前現況而言,網路投票可做政策諮詢,或是即時回饋政府政策意見,做為公民監督的主要管道。但是,透過網路投票來主動參與人事任命,仍有許多問題尚待克服。

(本文經刪減後刊登於103.09.10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網路決定人事華而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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