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補助款應由「推薦候選人之政黨」,於三個月內掣據,向中央選舉委員會領取;而一般公職人員則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由「候選人」在三個月內掣據,向選舉委員會領取。近來部分名嘴不斷誤導視聽,拿馬英九總統兩次大選時的大選選舉補助款流向大作文章,企圖使馬英九總統於罪,就算再不喜歡馬英九,也不能羅織罪名,誤導民眾視聽。
國民黨從黨中央發言人將證據攤在媒體面前讓媒體檢驗,而立院黨團也引出正確的法條及情況,從證據顯示馬英九總統選舉補助款之法源依據及款項流向都很清楚,名嘴們實在不應因為討厭馬英九就如此污陷。
首先,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兩次總統大選,由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表示國民黨及民進黨等政黨推薦候選人應由該政黨領取;馬英九總統由國民黨領取,根據媒體報導蔡英文在2012年總統大選的補助款,三分之一交給民進黨,其餘則做為小英基金會的資金來源。照理說全額都應由民進黨領取,但名嘴非但不質疑蔡英文的作法,反而質疑依法由國民黨代領的馬英九,這是什麼樣的標準與是非,《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清楚的擺在哪裡,難道名嘴們都不知道嗎?更何況一般公職人員與總統情況不同,公職人員包括立委及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原住民區)民代表會代表、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村(里)長等,這些曾經或擔任過公職人員的名嘴,以自己的經驗來誤導民眾,實在很不應該。
其次,從證據的角度來看,公文是不會騙人的,資金的流向是不會說謊,國民黨公開所有的單據及公文,讓媒體拍的夠,外媒也捕捉到許多鏡頭,國民黨書面公布中選會相關公文及國民黨全額領取馬英九2次選舉補助款的收據。2008年總統大選的選舉補貼款總額為新台幣2億2977萬420元,2012年為2億673萬4170元,全部款項都由國民黨領取完成,沒有一毛錢去向不明,名嘴不必要如此膽大妄為亂抹黑馬英九總統,這讓世人見識到台灣政治鬥爭的醜陋與民主政治發展的不成熟,證據公開在世人的面前還能如此興風作浪。
相當感慨,我們常說不以人廢言、不因人設事,今日馬英九總統落難,民調低,成為敗選的元兇,千夫所指,但筆者必須指出,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馬英九,囂張不可能是一世,失意也不是永久。從名嘴不管有意或是無意,或有知或無知,都不應該在搞不清楚法律及證據前,興風作浪,誤導視聽,否則台灣將沉淪下去,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守法就是正辦,違法就查辦,其他的鬥爭可休矣,否則仇恨政治將生生世世籠罩台灣!
(本文刊登於104.01.19 中央網路報)
國民黨從黨中央發言人將證據攤在媒體面前讓媒體檢驗,而立院黨團也引出正確的法條及情況,從證據顯示馬英九總統選舉補助款之法源依據及款項流向都很清楚,名嘴們實在不應因為討厭馬英九就如此污陷。
首先,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兩次總統大選,由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表示國民黨及民進黨等政黨推薦候選人應由該政黨領取;馬英九總統由國民黨領取,根據媒體報導蔡英文在2012年總統大選的補助款,三分之一交給民進黨,其餘則做為小英基金會的資金來源。照理說全額都應由民進黨領取,但名嘴非但不質疑蔡英文的作法,反而質疑依法由國民黨代領的馬英九,這是什麼樣的標準與是非,《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清楚的擺在哪裡,難道名嘴們都不知道嗎?更何況一般公職人員與總統情況不同,公職人員包括立委及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原住民區)民代表會代表、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村(里)長等,這些曾經或擔任過公職人員的名嘴,以自己的經驗來誤導民眾,實在很不應該。
其次,從證據的角度來看,公文是不會騙人的,資金的流向是不會說謊,國民黨公開所有的單據及公文,讓媒體拍的夠,外媒也捕捉到許多鏡頭,國民黨書面公布中選會相關公文及國民黨全額領取馬英九2次選舉補助款的收據。2008年總統大選的選舉補貼款總額為新台幣2億2977萬420元,2012年為2億673萬4170元,全部款項都由國民黨領取完成,沒有一毛錢去向不明,名嘴不必要如此膽大妄為亂抹黑馬英九總統,這讓世人見識到台灣政治鬥爭的醜陋與民主政治發展的不成熟,證據公開在世人的面前還能如此興風作浪。
相當感慨,我們常說不以人廢言、不因人設事,今日馬英九總統落難,民調低,成為敗選的元兇,千夫所指,但筆者必須指出,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馬英九,囂張不可能是一世,失意也不是永久。從名嘴不管有意或是無意,或有知或無知,都不應該在搞不清楚法律及證據前,興風作浪,誤導視聽,否則台灣將沉淪下去,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守法就是正辦,違法就查辦,其他的鬥爭可休矣,否則仇恨政治將生生世世籠罩台灣!
(本文刊登於104.01.19 中央網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