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開幕以來即頻頻出包的台中歌劇院,近日傳出以60萬元出租給直銷商辦會員大會,神聖的藝術殿堂變成了超級大賣場,引起表演界撻伐,更有民代直批歌劇院出賣靈魂。
為什麼廠商能堂而皇之地在最大的表演廳「大劇院」搞直銷?顯然是審查機制出了問題。不僅審查機制,整個經營團隊的理念、方向及做法,恐怕都得徹底檢討。
然而,檢討經營團隊,大概只能治標。這些亂象所突顯的根本問題,是我國文化政策重硬體而輕軟體的缺失。
長期以來,政府的文化施政,總以蓋房子為優先。官員們喜歡興建大型的表演廳或美術館,以為有了富麗堂皇的文化設施,就象徵了文化的進步。然而,很多文化硬體設備雖然完善,卻在缺乏軟體配合的情形下,徒具外表而沒有實質,有些地方文化中心,甚至因使用率太低而有荒廢之虞。
偏重硬體最典型且普遍被忽略的例子,就是國家歌劇院。世界各文明國家成立國家級的表演藝術中心,並不只是為了提供完善、美觀的場地,更重要的,是長期培養音樂及表演藝術相關人才。運作的方式為組成固定的工作班底,包括幕前的樂團、歌者、合唱團、舞團,還有幕後的導演、服裝、舞台、燈光設計,以及相關的操作者等等。經過長期實務操作排練培養的專業與默契,推出自製節目。一部製作可以有多次演出機會,甚至可以外銷至他國,以最低成本獲得最高效益。例如德國柏林國家歌劇院,一年即能密集上演不下四十齣戲。
日本於1997年在東京設立了日本新國立劇場,其目標就是要效法歐洲的歌劇院,擁有一些保留劇目,常年上演歌劇或芭蕾舞劇。他們還把藝術教育視為重任,分別設立歌劇及芭蕾舞的研修所,致力於表演人才的培養。為了推廣歌劇,擴大觀眾群,研修所的實習演出,經常開放市民免費參觀。新國立劇場成立至今,不僅上演過多齣知名歌劇,也製作不少日本歌劇。
我們的國家歌劇院落成之初,尚有歌劇工作室,找專業人員指導,上演過幾齣歌劇。可惜後來主其事者缺乏正確的經營理念,未能有系統、有計畫地編排節目,以致大部份節目均進口自國內外,或委託外製。幾場演出後,服裝、道具等隨著演出者離去而消失,不僅損耗財力、人力,也無法提供國內既有的相關人才工作機會,經驗難以累積,更難以擴大觀眾欣賞領域、提升國民文化素養。
2014年起,除了兩廳院,又增加了台中歌劇院和高雄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集合成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然而,自製節目的概念始終沒有建立,實際上也只不過是多了幾個場館而已。試想,純硬體的設施,有必要勞駕國家層級來管理嗎?
國家級表演中心先天不良,再加上錯誤文創政策的後天失調,藝文界彌漫著向錢看的歪風。倘若台中歌劇院的管理者,是因為受到這股歪風的影響,寧可為了賺60萬,租給商人辦活動,也不願以較低的費用,供正規表演團體使用,那麼,還不如把房子高價賣給民間,把它改名叫什麼活動中心之類的,免得玷污了國家與藝術的聲名。
(本文經修改後,曾登於2017.1.14蘋果日報論壇)
為什麼廠商能堂而皇之地在最大的表演廳「大劇院」搞直銷?顯然是審查機制出了問題。不僅審查機制,整個經營團隊的理念、方向及做法,恐怕都得徹底檢討。
然而,檢討經營團隊,大概只能治標。這些亂象所突顯的根本問題,是我國文化政策重硬體而輕軟體的缺失。
長期以來,政府的文化施政,總以蓋房子為優先。官員們喜歡興建大型的表演廳或美術館,以為有了富麗堂皇的文化設施,就象徵了文化的進步。然而,很多文化硬體設備雖然完善,卻在缺乏軟體配合的情形下,徒具外表而沒有實質,有些地方文化中心,甚至因使用率太低而有荒廢之虞。
偏重硬體最典型且普遍被忽略的例子,就是國家歌劇院。世界各文明國家成立國家級的表演藝術中心,並不只是為了提供完善、美觀的場地,更重要的,是長期培養音樂及表演藝術相關人才。運作的方式為組成固定的工作班底,包括幕前的樂團、歌者、合唱團、舞團,還有幕後的導演、服裝、舞台、燈光設計,以及相關的操作者等等。經過長期實務操作排練培養的專業與默契,推出自製節目。一部製作可以有多次演出機會,甚至可以外銷至他國,以最低成本獲得最高效益。例如德國柏林國家歌劇院,一年即能密集上演不下四十齣戲。
日本於1997年在東京設立了日本新國立劇場,其目標就是要效法歐洲的歌劇院,擁有一些保留劇目,常年上演歌劇或芭蕾舞劇。他們還把藝術教育視為重任,分別設立歌劇及芭蕾舞的研修所,致力於表演人才的培養。為了推廣歌劇,擴大觀眾群,研修所的實習演出,經常開放市民免費參觀。新國立劇場成立至今,不僅上演過多齣知名歌劇,也製作不少日本歌劇。
我們的國家歌劇院落成之初,尚有歌劇工作室,找專業人員指導,上演過幾齣歌劇。可惜後來主其事者缺乏正確的經營理念,未能有系統、有計畫地編排節目,以致大部份節目均進口自國內外,或委託外製。幾場演出後,服裝、道具等隨著演出者離去而消失,不僅損耗財力、人力,也無法提供國內既有的相關人才工作機會,經驗難以累積,更難以擴大觀眾欣賞領域、提升國民文化素養。
2014年起,除了兩廳院,又增加了台中歌劇院和高雄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集合成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然而,自製節目的概念始終沒有建立,實際上也只不過是多了幾個場館而已。試想,純硬體的設施,有必要勞駕國家層級來管理嗎?
國家級表演中心先天不良,再加上錯誤文創政策的後天失調,藝文界彌漫著向錢看的歪風。倘若台中歌劇院的管理者,是因為受到這股歪風的影響,寧可為了賺60萬,租給商人辦活動,也不願以較低的費用,供正規表演團體使用,那麼,還不如把房子高價賣給民間,把它改名叫什麼活動中心之類的,免得玷污了國家與藝術的聲名。
(本文經修改後,曾登於2017.1.14蘋果日報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