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共電視法修法問題在立法院引起討論。其關注的焦點,一為公共電視台由政府捐贈的經費逐年遞減的規定,應否修法刪除?另一個爭議點為公視基金會下的董事會與監事會間職權的劃分,出現分歧的看法,院會並論及公共電視台經營現況。

根據八十六年六月十八日公佈的公共電視法第二十八條有關經費來源部分載明,公視基金會的經費有:(一)政府編列預算之捐贈。(二)基金運用之孳息。(三)國內外公司機構、團體或個人之捐贈。(四)從事公共電視文化事業活動之收入。(五)受託代製節目之收入。(六)其他收入等。

公共電視法第二條規定,公共電視基金會運用金額中,由政府預算捐贈的部分應逐年遞減,第一年應減少金額百分之十,至第六年後應為第一年政府預算金額之百分之五十以下。本法又被戲稱為「植物人條款」。

然依據公共電視運作的現況,上述的六項經費來源中,八十八年度政府編列預算之捐贈佔83.34%,基金運作之孳息佔1.96%,公司團體或個人捐贈佔3.10%,文化事業活動收入與代製節目收入部分為零,其他收入為11.60%。八十八年下半年與八十九年度經費部分,政府編列預算之捐贈佔81.79%,基金運用之孳息佔2.93%,公司團體或個人捐贈佔2.39,文化事業活動收入佔0.38%,代製節目收入有1.62%,其他收入部分則佔10.89。

由經費來源比例來看,主要仍倚賴政府編列之預算,團體或個人捐贈部分相當低,文化事業活動與代製節目等項目雖然開始發揮功能,但所佔比例仍低。未來,如其自行募集經費能力未見提昇,依公視法規定,逐年降低政府捐贈後,將導致其經營出現困境,是顯而易見的。問題在於:以目前的經營狀況與台灣多頻道的電視生態,納稅人是否有必要每年再花數億元支持一家公共電視台呢?

不過,從公視的社會價值來看,又似乎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已故新聞局顧問,也是為公共電視台催生的重要功臣張繼高先生曾指出:「公視不只是一個電視台,是一種制度,一種精神」。放眼以社會福利與公民權益為架構的歐洲各國,公共電視的成立是社會發展中的充分必要條件,就連以商業電視發展為主的美國也有相類似的機制。在台灣的無線電視產業發展上,商業營利精神在先,公共服務精神在後,商業電視經營所造成的節目同質化、低俗化,甚至是情色化、暴力化等劣質內容,早就引起社會大眾的厭倦與抨擊。反觀公共電視法中明列的公視精神,包括了公眾服務、彌補商業電視台的不足、製作多元化的節目內容、維護國民表意自由與知的權利、提高文化及教育水準等。諸如此類的宗旨正是眼下電視界所欠缺的重要元素。

但是,在此要特別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一、公視經費來源不同於廣電基金依賴無線電視台的提撥,而是立法院所核定的全額國家預算,雖比之國外的公共電視台營運經費相差甚遠,然相對於商業電視台需自負盈虧的競爭壓力,公視不啻為受到「保護」的準公家機構。二、隨著全球不景氣的影響,台灣也遭逢前所未有的低經濟成長與高失業率的壓力,政府財政赤字居高不下,預算中所編列的每一分錢,都應花在刀口上。三、在公視法初定之時,即已立下逐年依法降低政府捐贈經費的條文,目的就是希望公視本身能增加經營效能,提昇募款能力,降低國庫的收入。

事實上,監事與經營團隊針對數據所提出的看法不同,源於立足點的相異,使得同樣一套數字有截然不同的解釋。監事被賦予監督公視基金會經費使用的稽察權與民眾託付督導經營績效的雙重任務,自當以放大鏡來檢視公視的表現。

公共電視的制度引入台灣,實際運作的時間並不長,其中並牽涉到許多的專業問題,有賴學者專家,公視基金會的監事們共同代為監督。在成立之後,許多傳播學者與從業人員對於公視提出集體監督、全民監督的看法,除了希望能看緊納稅人的荷包,更期盼公視能掙脫原本不良的體質,再創佳績。

三年多的時間過去,公視的全民認同度仍在建立中,自行募款能力有待努力,其中並經歷經營團隊的改組,凡此種種不確定性一一浮上檯面,無怪乎了解內情的監事心焦如焚,從節目自製比例不足、人事費用沉重、異動頻繁、募款比例過低、硬體設備未妥善利用等面向提出質疑。

從學理上來看,公共電視台是許多先進國家的文明發展指標,立基於公眾管理、監督與共享的概念下,立意良善。但從世界潮流來看,面對傳媒通路的多樣化、商業電視台的競爭壓力,未來數位化後多頻道的情況,公共電視台將遭逢更大的壓力與衝擊,若不思在短期內有顯著的表現,在先天不足,後天又處境侷促之下,將為國人爭取收視優質節目權利的努力畫下更大的問號。

民眾的目光並不在收視率數字上,但卻多半希望公視能及早獲得全民的認同,期望的不只是「人間四月天」、「水果奶奶」或「世紀亞洲人物」……,而是更多令人刮目相看,立意深遠的企劃內容,同時也希望藉此提昇台灣的媒體識讀教育,平衡國內以商業電視台為主流的媒體生態。這些都是在討論公共電視法修法爭議的當口,所應深思的。

根據公共電視法通過附帶決議中的第八項,公共電視成立三年後,立法院應成立評估小組,評估其績效,以決定是否繼續編列預算捐贈。持平而論,公共電視的成立雖然經波折,但總算建立一套規模,也投入大量的硬體設備,建立民眾另一多元化的收視選擇,若貿然停止補助,營運叫停,所造成的損失難計,但若要立法委員們投以更多關愛的眼神,同意繼續支持,或敲下同意刪除經費遞減條文的議事槌,公視的經營團隊應加緊努力,拿出好成績來,說服大家。「全面提昇品質,贏得全民認同」,才是公視下一齣應企劃的世紀大戲的戲碼。(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