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初審通過有關廢除國是論壇,與委員會審查法案保留條文若逾三分之一,不可提報院會等部分;至於增加常設委員會數目,委員會改為單一召委制等案,朝野仍有歧見,保留院會協商。國會改革看似有些進度,但其實只是花拳繡腿,虛晃一招。真正國會改革關鍵部分,依舊原地踏步。
首先,召委段宜康排定5月24日的委員會審查國會改革法案,但在5月18日的議事日程中,竟然沒有具體指出審查的提案內容,而要大家詳見開會通知。但直到開會前兩天(5月22日)發出的開會通知,卻要委員囫圇吞棗,在一天的會議中處理洋洋灑灑75案的討論事項,而相關草案的關係文書更多達390頁,還不論其內容範圍之廣,歧見之多,而且等於只給委員一天準備的時間。此種排案方式只會使討論無從聚焦,根本是虛晃一招,實在讓人難以期待會有甚麼具體進展。如果真的有心要審查出結果,應該明確框定要討論的議題,並將相關修法提案併案,排程分次審查,而不是用這種大鍋炒,和稀泥的方式處理,好像只要對民眾能有個交代了事就好。
其次,各政黨與學術界都深知國會最有力的武器,在於調查與聽證之權,以其違反此等規定的處罰規定;缺此兩權與配套罰則,國會只是無牙之虎,監督制衡行政權的力量終究有限。目前立法院國會改革的提案中,主要政黨均有建立國會調查聽證權的相關提案,但是在這次委員會的審查過程中,有助提昇立法院監督地位、強化立法職權的關鍵權力卻遭冷落,不受重視,反而只在其他枝微末節的部分打轉,這種改革當然只是花拳繡腿。
增加常設委員會確實會有如段委員所言,強化對行政權的監督力量,但是我國立委席次僅113席,若無其他配套(讓一個委員同時參加兩個委員),單一委員會只有不到10個立委,3人即可開會,2人即可議決。不僅議事將受制於少數委員之手,若主導委員與行政權同一政黨,有心護航,委員會監督能力反而更形弱化。
此外,段委員還急推委員會單一召委制度,雖然在理論上、先進國家的制度與運作經驗,以及學者專家的看法上,都支持此方向,但是如今民進黨政府完全執政下,立法貫徹多數意志的手段十分強烈,也極為霸道跋扈,少數意見別說不易發聲,就算合法提案杯葛也遭議長以「一事不二議」的荒謬理由排除。所有爭議法案都倚仗人數優勢強勢通過,幾無協商妥協空間,這種情況下,多數黨委員還要強推單一召委,讓立法院多數更能隨心所?讓國會少數的意見更受壓縮?難道現在立法院配合行政權的效率還不夠高,還要繼續強化多數對議事程序的主控權,更提高立法的效率?
國會改革的核心在於增加立法院的監督能力,以及建立專業的委員會兩大部分。過去在國民黨執政的時期,民進黨總是希望強化立法院的監督制衡能力,但完全執政後,對於能對行政權構成真正威脅的立法調查聽證權,卻刻意地忽略。今天雖然他們對建立委員會中心主義也有一些努力,但在提升專業委員會的配套都付之闕如前,先推單一召委制,讓我們看到的只剩下多數黨強化議事主導權的企圖。
國民黨握有立院多數時,對國會改革的努力並不積極,如今成為少數的在野黨後,吃足了苦頭。民進黨第一次掌握立法院的過半數多數,似乎也沒有學到太多的教訓。若不好好把握這個改革的契機,只是作些虛功,忙著讓自己成為一個更稱職的橡皮圖章,當再次成為在野黨的那天,民進黨也將自食惡果!
首先,召委段宜康排定5月24日的委員會審查國會改革法案,但在5月18日的議事日程中,竟然沒有具體指出審查的提案內容,而要大家詳見開會通知。但直到開會前兩天(5月22日)發出的開會通知,卻要委員囫圇吞棗,在一天的會議中處理洋洋灑灑75案的討論事項,而相關草案的關係文書更多達390頁,還不論其內容範圍之廣,歧見之多,而且等於只給委員一天準備的時間。此種排案方式只會使討論無從聚焦,根本是虛晃一招,實在讓人難以期待會有甚麼具體進展。如果真的有心要審查出結果,應該明確框定要討論的議題,並將相關修法提案併案,排程分次審查,而不是用這種大鍋炒,和稀泥的方式處理,好像只要對民眾能有個交代了事就好。
其次,各政黨與學術界都深知國會最有力的武器,在於調查與聽證之權,以其違反此等規定的處罰規定;缺此兩權與配套罰則,國會只是無牙之虎,監督制衡行政權的力量終究有限。目前立法院國會改革的提案中,主要政黨均有建立國會調查聽證權的相關提案,但是在這次委員會的審查過程中,有助提昇立法院監督地位、強化立法職權的關鍵權力卻遭冷落,不受重視,反而只在其他枝微末節的部分打轉,這種改革當然只是花拳繡腿。
增加常設委員會確實會有如段委員所言,強化對行政權的監督力量,但是我國立委席次僅113席,若無其他配套(讓一個委員同時參加兩個委員),單一委員會只有不到10個立委,3人即可開會,2人即可議決。不僅議事將受制於少數委員之手,若主導委員與行政權同一政黨,有心護航,委員會監督能力反而更形弱化。
此外,段委員還急推委員會單一召委制度,雖然在理論上、先進國家的制度與運作經驗,以及學者專家的看法上,都支持此方向,但是如今民進黨政府完全執政下,立法貫徹多數意志的手段十分強烈,也極為霸道跋扈,少數意見別說不易發聲,就算合法提案杯葛也遭議長以「一事不二議」的荒謬理由排除。所有爭議法案都倚仗人數優勢強勢通過,幾無協商妥協空間,這種情況下,多數黨委員還要強推單一召委,讓立法院多數更能隨心所?讓國會少數的意見更受壓縮?難道現在立法院配合行政權的效率還不夠高,還要繼續強化多數對議事程序的主控權,更提高立法的效率?
國會改革的核心在於增加立法院的監督能力,以及建立專業的委員會兩大部分。過去在國民黨執政的時期,民進黨總是希望強化立法院的監督制衡能力,但完全執政後,對於能對行政權構成真正威脅的立法調查聽證權,卻刻意地忽略。今天雖然他們對建立委員會中心主義也有一些努力,但在提升專業委員會的配套都付之闕如前,先推單一召委制,讓我們看到的只剩下多數黨強化議事主導權的企圖。
國民黨握有立院多數時,對國會改革的努力並不積極,如今成為少數的在野黨後,吃足了苦頭。民進黨第一次掌握立法院的過半數多數,似乎也沒有學到太多的教訓。若不好好把握這個改革的契機,只是作些虛功,忙著讓自己成為一個更稱職的橡皮圖章,當再次成為在野黨的那天,民進黨也將自食惡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