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2019年度國防授權法案的參院版剛在該院軍事委員會通過,其中有關台灣的第1243條,除了重申《台灣關係法》及改善對台軍售程序等外,最勁爆的大概是要求台美雙方參加彼此的適當軍演(例舉我漢光演習),依據《台灣旅行法》的兩軍高層交往及美國醫院船訪台以增進災害救援的合作等。
消息傳來,總統府及相關部會自是一片感謝之聲。但我們須注意,全條7款都是沒有拘束力的「參院意願」案,尤其醫院船訪台更只要求行政部門「考慮支持」,也沒說船屬軍方,且以救災為名,可說是一個極度淡化的陳述。我們稍為比較去年度的同法案,雖也大多是一個無拘束力的國會意願案,但內容精彩豐富得多。例如美艦訪台,雖也只要求「考慮」,但有針對「重建美台海軍相互港口訪泊的妥適性與可行性」,更明白要求邀請我軍參加美國「紅旗」軍演,與我海軍舉行雙邊演習(不似今年僅相互參加原已有之演習),予我實務訓練等。故而今年度除了突出漢光演習之名外,實不如去年,也不如前年(該年光是一個兩軍高層交往就列出7項子題)。
而且今年法案的眾院版與參院版完全不同,眾院全條是具體的法律性規定,要求美國防部長應(shall)於1年之內提出對我軍力的整體評估報告,並作改進建議,例項不但包括我指管通勤、人事管理、軍力發展、戰略計畫、科技研究等幾無所不包,且特別強調評估後備力量。
我們固然感謝美方的善意及協助,但整個報告等於要把我們主權象徵、安危所繫的國防事務盤光看盡,而法條中竟然沒說要先獲得我方同意(僅說與我諮商),也沒說報告的製作提送等均須機密處理。而以美國軍方的直率作風及我們負面問題之多,這樣一份報告如可公開,恐怕不但有損我國家安全,亦有傷我國格尊嚴。而我們除了感謝之外,不知表示過應有的關切沒有?
今天的政府在外交的議題上除了一味罵斷交國、罵大陸、罵在野黨、捧美國之外,就是拿台美關係的升溫試著補救外交危局。而台美關係的最佳正面例證就是國會法案,且一個案子自提案到完成立法,理論上有8個階段可宣傳,所以看起來一片榮景。
美國國會歷經我們多年的經營,的確友人眾多,但有時各自為政,或出於反中的意識形態,無拘束力的意願陳述正可暢言,故法案看似強烈挺我卻少實益,前兩年精彩的部分如兩軍高層交往,也未見行政部門執行。今年的參院版退步、眾院版應關切之外,兩院版本的性質與內容又大相逕庭,自然增加最終版本協調的難度及變數。這也說明我們已不像以前可以自始掌握國會中有關我利害案子的發展。
還有一個最會誤解誤判、搞了20幾年對美國會工作仍然無法與我們抗衡的中共政權(我外交部現統稱為「中國」),看了這些不知哪天才生實效的挺我法案,立刻會過激反應,但也只能在美國之外的場合打壓我們,或加速掠取我邦交國,或增加機艦繞台,而我們卻束手無策。
台美關係如果真的這麼好,我們大可促使美國會在法案中,授權美軍機艦在台灣周邊的「國際水域」也相對繞行(反正美艦在南海還「侵入領海」),相信通過也不成問題。這豈不更可大肆宣傳,但為什麼只見到醫院船的條款呢?
(本文刊載於107.06.11 中國時報)
消息傳來,總統府及相關部會自是一片感謝之聲。但我們須注意,全條7款都是沒有拘束力的「參院意願」案,尤其醫院船訪台更只要求行政部門「考慮支持」,也沒說船屬軍方,且以救災為名,可說是一個極度淡化的陳述。我們稍為比較去年度的同法案,雖也大多是一個無拘束力的國會意願案,但內容精彩豐富得多。例如美艦訪台,雖也只要求「考慮」,但有針對「重建美台海軍相互港口訪泊的妥適性與可行性」,更明白要求邀請我軍參加美國「紅旗」軍演,與我海軍舉行雙邊演習(不似今年僅相互參加原已有之演習),予我實務訓練等。故而今年度除了突出漢光演習之名外,實不如去年,也不如前年(該年光是一個兩軍高層交往就列出7項子題)。
而且今年法案的眾院版與參院版完全不同,眾院全條是具體的法律性規定,要求美國防部長應(shall)於1年之內提出對我軍力的整體評估報告,並作改進建議,例項不但包括我指管通勤、人事管理、軍力發展、戰略計畫、科技研究等幾無所不包,且特別強調評估後備力量。
我們固然感謝美方的善意及協助,但整個報告等於要把我們主權象徵、安危所繫的國防事務盤光看盡,而法條中竟然沒說要先獲得我方同意(僅說與我諮商),也沒說報告的製作提送等均須機密處理。而以美國軍方的直率作風及我們負面問題之多,這樣一份報告如可公開,恐怕不但有損我國家安全,亦有傷我國格尊嚴。而我們除了感謝之外,不知表示過應有的關切沒有?
今天的政府在外交的議題上除了一味罵斷交國、罵大陸、罵在野黨、捧美國之外,就是拿台美關係的升溫試著補救外交危局。而台美關係的最佳正面例證就是國會法案,且一個案子自提案到完成立法,理論上有8個階段可宣傳,所以看起來一片榮景。
美國國會歷經我們多年的經營,的確友人眾多,但有時各自為政,或出於反中的意識形態,無拘束力的意願陳述正可暢言,故法案看似強烈挺我卻少實益,前兩年精彩的部分如兩軍高層交往,也未見行政部門執行。今年的參院版退步、眾院版應關切之外,兩院版本的性質與內容又大相逕庭,自然增加最終版本協調的難度及變數。這也說明我們已不像以前可以自始掌握國會中有關我利害案子的發展。
還有一個最會誤解誤判、搞了20幾年對美國會工作仍然無法與我們抗衡的中共政權(我外交部現統稱為「中國」),看了這些不知哪天才生實效的挺我法案,立刻會過激反應,但也只能在美國之外的場合打壓我們,或加速掠取我邦交國,或增加機艦繞台,而我們卻束手無策。
台美關係如果真的這麼好,我們大可促使美國會在法案中,授權美軍機艦在台灣周邊的「國際水域」也相對繞行(反正美艦在南海還「侵入領海」),相信通過也不成問題。這豈不更可大肆宣傳,但為什麼只見到醫院船的條款呢?
(本文刊載於107.06.11 中國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