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馬英九市長於擄妓勒贖案發後宣示「將色情趕出台北市」,並於週一(本月五日)的期限之內提出具體破獲案件成績單,鐵腕效在近日引發廣泛爭論,然而,但令人擔憂的是,除了向色情行業宣戰之外,未來會否又如其他縣市的「掃黃行動」般,在雷厲風行後,只是讓滿街春色暫時歇業化明為暗,繼而轉戰他鄉?目前,由於我國尚無明確具體、足以讓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間共同合作的性產業政策及通盤的管理措施,「掃黃」之外的相關問題值得深思。
長期以來,政府對於色情行業的管理從未放棄,從民國五十二年以「革新社會風氣」目標所採全面壓抑策略,到七十四年改以「證管合一」政策,要求「保障合法取締非法」,至民國八十二年基於於公共安全目標將管理政策朝向營建、消防及營業管理三方面的整頓方向開始,時至今日,政府的「取締色情」仍以主管機關-警政單位透過臨檢突擊、強制業者斷水、斷電以掃蕩色情等方式掃蕩,行動並非不努力,但何以該行業卻依舊斬草無法除根、春風吹又生?在管理背後又衍生的幫派黑道與色情黃行業之互利共生,乃至不肖民代、員警的「白道」包庇時而所聞,或許也是讓色情行業的管理更行複雜的因素。
反觀世界各國由於朝向將性工作「除罪化」趨勢,已使性產業政策有更多元的辯論空間與管理模式,我們身處多元社會,不應再讓性產業政策處於公共議題的邊陲灰暗地帶不去觸及,或僅與「道德」觀點或「治安」議題聯結,相反的,應以更開放的態度來看待這長期存於歷史,被社會普遍視為「必要之惡」的性產業議題,尤其,自由社會中成人間兩相情願之性交易或性需求與供給,如獨斷將其視之為罪惡,其引發負面效應亦值得深思。
因此,我國因管理政策已衍生許多問題與弊端之際,何妨回到源頭,探討應如何面對此一社會集體需求的議題,這不僅涉及政府,還包括整體國民對情慾及性交易之認知與態度,畢竟,性產業不只是自由市場機能下的產品,其所涉及的社會基本價值與外部性亦應正視;所以,先進國家在積極主張保護未成年者及杜絕被迫從娼之犯罪行為外,對於自願從娼者亦有相關輔導管理以保障其工作權,同時對於該行業之設置場所,必然不適於文教、住宅區,那麼又該如何規劃?上述總總,皆是尚待釐清的議題。
目前,台北市政府除有宣示取締色情之動作外,台北市婦權會於年前委託進行包括市民對色情產業與性交易認知與態度及相關研究並已陸續完成,期待馬市長日前於媒體公開主張由專家、學者及民代等舉行大規模辯論之言亦能落實,如此或許也能提供我國妾身未明的性產業政策一個新的開端!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本文曾刊登於90.11.09中央日報全民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