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爾瓦多去年8月和我國斷交,該國糖業商會向薩國最高法院申請禁制令,暫緩終止和我國的《自由貿易協定》,日前該法院判決暫時維持該協定,我外交部表示樂見。有趣的是,巴拿馬在去年6月和我國斷交,但和我國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居然也沒有中止,繼續生效迄今。

依照一般《自由貿易協定》規範,只要某方書面通知對方要停止協定,半年或180天後就自動終止。所以只要雙方不通知對方要求終止,貿易協定就依然有效。只是,從我國的角度來看,這是非常奇怪的事,我方「賠了夫人又折兵」,被對方當成了「凱子」還洋洋自得,難道我們外交越搞越壞,都是因搞「凱子外交」造成的?

此話怎講?中美洲地峽7國原都是我國邦交國,為鞏固邦誼,我國和巴拿馬、尼加拉瓜、瓜地馬拉、薩爾瓦多、宏都拉斯5國簽訂了4個自由貿易協定,其中薩、宏兩國是簽署在同一份協定上。特別是的,我國在最難開放的農產品上提供了這些國家豬、雞、魚、乳類、花生、香蕉、鳳梨等免關稅的不同額度;在糖類上給了巴國精製糖5000公噸、尼國3萬公噸,以及瓜國、薩國和宏國各6萬公噸的免稅額度。若每公噸糖價以300美元計算,這等同藉自由貿易提供了薩國1800萬美元或5.4億台幣的蔗糖出口機會,可說是另類形式的購買或支持邦交國的行為。因這些國家的政經狀況並不穩定,和我國雙邊貿易並未因簽署貿易協定免關稅後就穩定提升,因此提供糖類為主的農產品關稅配額對她們的蔗農就成為一種保障。

但既然薩國琵琶別抱,我國提供免關稅的貿易優惠應該就此打住,否則將造成極嚴重的後果,即其他邦交國會有樣學樣,一方面向北京要利益而和我國斷交,但同時維持和我國的自由貿易,攫取農產品關稅配額內免稅的利益。台灣再怎麼不濟,也不能予取予求地被當成凱子,否則宏都拉斯、瓜地馬拉和尼加拉瓜大概都會群起效尤,這又置我國於何地?

上述情況和目前我國主動和無邦交國家尋求簽署自貿協定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因後者是透過公平合理的談判,雙方有得有失,互不相欠;而前者則是基於維護邦交,我方半買半送而成交的。再不濟,我國也該暫停對這兩個斷交國的農產品關稅配額,轉移給其他尚未和我斷交的中美洲國家,獎勵她們維持和我國邦交,她們享受真實的利益,還會感謝我國的額外照顧。若這兩個投機的斷交國回心轉意,我國再恢復原有的免稅配額即可。

我們應支持停止斷交國的自貿協定,當外交部的後盾,絕不可成為軟骨的「凱子國」。

(本文刊載於2019年3月18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