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桃園內壢有一家五口,因為欠地下錢莊30萬元債務,在房屋遭抵押、沒錢還又受到恐嚇的情況下,選擇全家燒炭自殺。自殺的父親是一名目前擔任鄰長的計程車司機,而兩夫妻平日以熱心公益、感情好又孝順等著稱鄰里,同時一對雙胞胎更曾經奪下桃園縣漫畫比賽冠軍。因此只為了30萬元債務就全家燒炭自殺,實在令鄰居們感到非常意外與惋惜。
事實上這個新聞令人震驚的地方在於:任何一個月入兩三萬的家庭,當他們一時之間有急用時,如果向銀行貸款的條件並非很理想,而他們又沒有辦法找到親朋好友願意借貸時,似乎向地下錢莊借錢就變成沒有辦法中的辦法了。而只為了30萬元債務就造成全家五口命喪黃泉的狀況,除了令人覺得鼻酸外,更表示在我們的社會中,其實有非常多人都有可能會陷入到這樣「致命」的危機當中,因此正確觀念的建立與政府相關部門工作的強化就變得非常重要了。
首先,我們認為民眾應先建立絕不向地下錢莊借錢的觀念。因為一方面是地下錢莊利息通常不合理的高得嚇人,而另一方面是一旦當你還不出錢來的時候,那所會造成個人與家庭生命財產的威脅和損失實在是遠遠超過所能想像的地步,因此簡單來講就是考量成本效益後非常的不划算。至於如果確實有急需時,我們建議可以先與當地的社會局(課)聯絡,請社工員或是社政人員提供相關的資源或是資訊,例如:如果是小孩的學費繳不出來,可以透過無息就學貸款的方式展延繳費時間;如果是生活費用不夠,也可請社工人員協助申請中低收入戶生活補助,或是報名參加職業訓練或就業輔導媒合,以增加一份工作與收入來改善家境。就算金額實在還是不夠,或是時間來不及,那即便透過現金卡或信用卡循環利息的方式來借錢都比向地下錢莊借錢為佳(因為政府與銀行公會等相關單位可透過協商機制儘可能協助還不出錢來的民眾展延時間還款)。當然所謂「急需」還是要儘量自我節制,若是不必要的消費此時就應該要儘量節省了。
此外,如果已經向地下錢莊借錢、但竭盡家中所有卻還是還不出錢來又受到恐嚇的話,可以考慮申請破產(表示自己確實已一無所有),同時向當地警方報案或備案。當然這樣可能還是會受到持續的威脅和恐嚇,但是地下錢莊背後的討債公司往往都是透過「警告」的方式,讓債務人心生畏懼而趕快還款或走上絕路。因此欠債的民眾本身也要有足夠強的心理建設,不要隨便一被嚇就決定輕生,正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人生往往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但如果一旦結束生命,甚至把全家人一起帶走,那就永遠沒有「翻身」的機會了。
最後我們覺得警政單位可能還是要再加把勁,才能真正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因為逼死這位鄰長一家五口的地下錢莊,事發之後竟然還照常營業,而當地的警方甚至透露說,這家地下錢莊的老闆行事相當凶狠,連警方和檢察官都被他告過。因此如果連警方都莫可奈何,而司法也不能讓這樣的人繩之以法、接受法律制裁的話,那麼政府宣誓「拼治安」的承諾,恐怕最後也就只有徒然流為口號罷了。
〈本文曾刊載於台灣時報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八日第二版「社論」;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