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表示9月將推出包含「6步驟和10服務」的「弱勢家庭緊急脫困行動計畫」,以幫助目前被排除在低收入戶標準之外的「近貧」和「新貧」兩大弱勢族群。而事實上整個「大溫暖」政策一共包括有12個具體方案,「弱勢家庭緊急脫困行動計畫」是首波強打。

在目前的社會救助法規範之下,其實低收入戶反倒不是社會上的真正弱勢者。因為所謂低收入戶(者),係指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符合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以下,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者稱之。而根據社會救助法,低收入戶(者)可享有生活扶助、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托兒補助、教育補助、租金補助或住宅借住、房屋修繕補助、喪葬補助、居家服務、生育補助、醫療補助、與其他必要之救助及服務等共十餘項福利服務措施,且其中絕大部分都是現金給付。因此對於僅佔全台家戶數1.16%的低收入戶(以人口數而言更僅佔全國總人口0.90%的低收入者),反倒成為也是處於經濟匱乏狀態的「近貧」和「新貧」兩大弱勢族群羨慕的對象。同時我們也可從最近接二連三全家因經濟因素走上絕路的家庭,幾乎都是屬於「近貧」或「新貧」家庭,可看出「近貧」和「新貧」家庭其實才是目前台灣真正弱勢與亟待協助的對象。

所謂「近貧」和「新貧」人口,根據主計處統計,凡每人平均月所得在7,500元左右,事實上還不到台灣島內低收入戶的補助門檻--「最低生活費標準」(即台灣省的9,210元,台北市的14,377元,以及高雄市的10,072元;只有略超過金門馬祖的6,500元),但是因為可能擁有工作、資產等因素,因此未被列為低收入戶,但其經濟匱乏程度仍可說是相當嚴重,這一群人稱之為「近貧」人口。而另一群人可能因為全球化、經濟轉型、失業、失依等因素,隨時有可能(或是正在進行的過程中)從「中產階級」掉入「近貧」,此被稱為「新貧」人口。

在過去「近貧」和「新貧」人口很少被社會救助體系照顧到,因此成為社會安全網絡的死角。在這次行政院推動的「弱勢家庭緊急脫困行動計畫」中,所謂的「6步驟」係指:(1)成立「995」專線的救助窗口;(2)建立一套完善的「通報轉介系統」;(3)社工接獲通報後進行訪視、評估;(4)介入,即立即處理、解決,包括醫療、食物等;(5)提供服務之後就是「追蹤」;(6)加強宣導。

而所謂的「10服務」包括:(1)提供現金的「急難救助」;(2)短期居住庇護;(3)緊急醫療補助;(4)精神疾病診斷和治療;(5)就業創業的扶助;(6)助學措施,包括提供工讀機會和獎學金;(7)法律扶助;(8)人身財產安全保護;(9)老弱婦孺的照顧服務;(10)創業理財,協助成立脫貧帳戶。

從一個「救急」的觀點來看,上述的架構體系可謂相當完整,不過未來成效是否能充分發揮,其關鍵還是在於:是不是能夠盡早、及時把這樣的高風險家庭與個人找到?這有賴於完整的「通報轉介系統」的建立,特別是要把鄰里長也納入這個系統之中,並建立對民眾的通報獎勵制度;此外社工人員的員額也需要適度的增加,以因應未來龐大的個案需求。

〈本文曾刊載於台灣時報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二十九日第二版「社論」;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