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央政府的負債來說,至自九十年度至九十三年度止,中央政府債務餘額由2兆3,575億元攀升至3兆4,290億元,這四年間增加債務1兆715億元,平均債務年增金額高達2,679億元,這已經破以往的紀錄。以去年經建會的一份報告來說,我國各級政府債務占GDP的比率由89年的27%增加至91年的32.9%,變動增加17.93%,增加速度為其評比國家的第一名,各國皆朝收支平衡間努力,我們反世界潮流而行,這是相當危險的事。
國債的問題嚴不嚴重,看國際組織的評比就知道。在世界經濟論壇中WEF,表現最差勁的,就是政府赤字的問題,在102個國家中名列79名,是例年來最爛的成績。另外,國際貨幣基金會(IMF)也傳出對台灣政府負債發出警語的消息,並提出經濟成長率要8.5%以上,才能達成收支平衡;洛桑管理學院(IMD)指出台灣的中央政府債務上升率,在49國中之第48名,表現差勁;標準普爾(S&P)連年調降我國家主權評等由89年AA+,到90年AA、91年的AA-,近年來也不斷傳出要再調降的風聲。我們的政府視若無睹,還多次強調債務的健全,如果加計隱藏負債,我國的負債高達12兆,難道國際組織對台灣的警示也是錯誤的資訊嗎?
五年五千億的特別預算已經通過了,六千一百億的軍購特別預算又是一項龐大的債務。國債問題從來不被人民所重視。但羊毛出在羊身上,政府的每一分花費都是出自人民的納稅金,國債可是我們人民共同負擔的債務。試想,今日是低利的年代,所以政府利息的負擔並不重,以今年來說政府編列了1384億來支付國債的利息,如果往後升息的趨勢明確,政府所要編列的利息支出將會倍數成長。政府應該在低利時,積極的還債,何非大力的舉債。錢還不出來,加稅勢難避免。
為了不讓國家債務危機持續擴大,影響我國競爭力,我在此呼籲,全民應支持任何國家的施政計畫,但若以排除公債法的舉債方式做建設,政府必須同時提出明確的還款計畫,在能力範圍內進行舉債。政府應向企業學習,認真地為債務負起責任。朝野更應該共同來推動立法確保財政紀律,以維護國家之永續發展。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