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黨立委在海關的「咆哮」,乃至國會殿堂「教訓官員」一事,無疑是為社會民眾上了一堂最糟糕的「特權」課程。台灣人民除了看到民進黨隨即公開道歉之外,也應思考可以從這個事件中,學習一些可以教育下一代的教學內容。

俗話說:「言教不如身教、身教不如境教」。

因此,對於奉公守法的海關人員,我們給予鼓勵與讚賞,因為有這些盡職的公務人員,台灣的部分正義才得免於淪喪。相反的,對於不懂免稅商品規定,或是仗勢想要耍特權的民意代表,我們給予最嚴厲的譴責!因為你們,台灣的不公平社會才會越來越嚴重。

筆者認為,民意代表固然有充分的民意授權,並且也花了三、四億元才當選民代,但這一切都是人民投票所產生的,所以,民意代表真的為民著想、為民服務才叫偉大!並非只會對公務人員找碴、利用特權的民代才是偉大!

另外,根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收辦法」規定,年滿二十歲的入境旅客可以攜帶免稅的菸酒數量:在酒類方面限制一公升但不限瓶數;在菸品方面,捲菸限制二百支,也就是一條香菸的額度,或雪茄二十五支,或菸絲一磅。因此,若超過稅收辦法之規定,依法是必須向海關申報、完稅進口,甚至當數量達到規定的五倍以上時,則必須持有菸酒進口業的許可執照,才得予以進口;若規避海關檢查,則依照海關緝私條例論處,當有明顯營利行為時,將依照菸酒管理法移送偵辦。

所以,我們期待政府在「杜文卿事件」中,對於攜帶高達二十條香菸的立委或其友人,能夠切實遵行我國的相關法律,予以制裁或偵辦,絕不能有「只敢欺負小蝦米,一切縱容大鯨魚」的心態,才屬正確。否則,蘇揆所允諾的改善治安還沒開始,杜文卿就成為壓垮衝衝衝的第一根稻草了!這樣,值得嗎?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5年3月22日東森新聞報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