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五二0選舉後,政府進行一波波的人事調整,引起社會相當多的批判,雖然我們尊重執政者的用人權,惟政府組織及龐大國營事業(含公股行庫),畢竟屬國家競爭力的一環,因此,當國人將權力交諸執政者時,執政者亦應承擔對國家發展的責任。

令人憂慮的是,此次任命過程所呈現的粗糙及自我設限,恐將阻礙真正人才進入政府服務的意願。首先我們看到的是不論是新上任者及去職者,皆未得應有的尊重;以新上任者而言,由於執政者的毫不諱言,及部分新被任命者振振有詞的認為政治酬庸很合理,因此,加重社會各界認定其職務之取得非能力考量,雖然我們願意給任何一個新任命者證明能力的機會,但一位不具專業尊嚴的新首長,甚或人民懷疑其能公正推動政務的首長,要有效推動政務有其先天的困難;更何況當其明知其權力的來源非因其專業,則又怎能寄望其會將絕大心力投注於專業事務。而對去職者的不尊重,更將令有志之士,對進入政府部門多所顧忌。此外,畢竟民進黨執政時間尚短,因此,人才培育不多,若限縮於深綠色彩中尋找人才,恐將錯失許多真正人才。

再者,執政者不但擁有國家資源的分配權,亦具有引導國家資源流動的影響力。國家資源分配權,大至政府預算,小至個人名位;前者如直接分配政府支出在教育、國防、經建的比例,而後者如人事任命。

而所謂引導國家資源流動影響力,是指政府的某些作為會影響國家資源流向,例如,為集中資源的使用,政府會運用租稅或政策誘因,來誘使民間資源流向某些特定產業。而政府對名位給予的方式,亦會影響國家人力資源的調整,例如,若政府很明確展示其用人惟才的原則,則民眾會將時間及精力,投入在能力自我提升,以求一展長才;但若政府對名位給予,定位於政治酬庸或親疏遠近,則人們會將心力投注於關係建立或尋找自己的政治正確;而明顯的,投注於前者,國家競爭力將隨著人們的自我充實而提升,而後者,將使國家資源耗損於不具生產力的行為上。

政府競爭力是國家競爭力的一環,根據世界經濟論壇的國際競爭力報告,我國公共部門的競爭力,遠落後於我國民間競爭力,因此,為求政府不再成為拖累民間競爭力的來源,政府應積極走向正確的人才拔擢及資源分配方式,這是執政者在享受國家權力之餘,亦應對國家應盡的義務。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3年八月份卓越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