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個人的舉債額度限制是月薪的二十二倍,若超過沒有一家銀行會貸款,依此標準來檢視政府,今年的收入約一兆四千兩百億元,換算成月收入為一千一百八十三億元,照個人的舉債上限,月收入乘以二十二約兩兆六千多億元,然而政府目前的負債,據主計處資料為三兆九千三百六十七億元,政府的負債等於今年月收入的三十三倍,若這種情形換作是私人向銀行借款,根本就借不到錢。
而且國際組織S&P標準普爾警告台灣,若財政再惡化,將調降評等;瑞士國際管理學院(IMD)的年度世界競爭力報告,台灣財政評比下降,政府想要舉債治水,可能得三思。
此外,政府要舉債一千多億元治水,但送給立法院的計畫說明卻不到百頁,一千多億元是好幾個縣市預算的總額,金額之大非同小可,不能僅藉口要治水,就強迫立委通過,而且行政院也應對治水所帶來的經濟衝擊,要說明清楚。
因此筆者建議,請行政院提出「治水政策環境影響評估」,除說明用特別預算舉債建設,是否有和財政部訂的平衡財政目標衝突,而且要對如其他預算、經濟、稅收、環境、物價等衝擊,也要給人民完整的說明,因為治水不用人民掏腰包或多繳稅,民眾會產生「財政幻覺」,多數人會支持通過治水預算,因此不能簡單地用短短的一本報告,藉由民眾的「財政幻覺」,就要通過一千多億元的預算,實在太過草率。
舉債治水是要付出代價的,不能因為治水就破壞政府的永續經營,錢要怎麼還,政府能先給個交代嗎?若政府沒辦法還債,就課徵治水特別稅,一方面讓人民決定是否加稅治水,另一方面也不會債留子孫,這樣才是真民主,也對後代公平。
舉債治水 一場財政幻覺
作者鄧哲偉
發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