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院長近來積極展現推動政績的企圖心,提出「大投資大溫暖」計畫,一方面提升國內投資水準,增加經濟成長的動能,另一方面則紓緩城鄉發展差距與所得貧富不均問題,創造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該計畫下共包含了五大套案,行政院目前正在研擬其詳細內容。惟日昨在一場與媒體溝通的會議上,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語出驚人的明確表示,「促產條例於民國九十八年確定落日,不再延長。」政府未來將另提替代套案,暫稱之為「新世代產業獎勵方案」,並特別強調租稅獎勵不在這次大投資的計畫中。如果這個說法屬實,此表示我國租稅優惠在產業發展政策中之角色與定位將產生重大變革與突破,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前不久才剛結束的「經濟永續發展會議」,對於促產條例的租稅優惠措施應否落日,不再延長,曾引發財經二部以及企業與學術界間極大的爭議,終至未能形成共同意見。如今,行政院主動對外公開說明政策立場,這種明確而負責的態度,在最近幾年中,尚未曾見過,值得我們肯定與鼓勵。由蔡副院長的談話中可知,未來的政策方向大約有四,其一為促產條例的租稅優惠不再延期適用;其二為大投資計畫所提套案不會利用租稅獎勵為工具;其三為促產條例落日前,財經二部將繼續朝縮減租稅優惠修正執行辦法;其四為未來租稅優惠將予以廢棄或大幅限縮,改以預算補貼或直接投資方式,來促進新世代產業發展。這些都是既正確又符合專業的觀點與看法,亦是我們一直不斷在宣揚與提倡的理念與主張。我們固然欣喜於行政院終於願意走對了起頭的路,但卻也要再次不厭其煩的提醒行政院,往後的路須走的更穩健,才有成功的機會。「佈新」之前須先「除舊」,行政院欲建立新世代的產業獎勵政策,有五項舊有累積的偏誤思維,一定要先徹底破除。

其一,對租稅優惠的過度依賴。政府即使決定要以特殊政策來促進產業發展或升級,租稅減免亦只是其中一種工具或手段的選項而已。政府須在租稅獎勵、融資優惠、直接投資、預算補貼以及其他行政協助措施等之間,詳細比較與評估各項目工具的優缺點,然後作出最佳與最有效的組合,以發揮提升國家整體利益的綜效。不可便宜行事,濫用租稅優惠。

其二,對養雞下蛋論的迷思。政府給予企業租稅獎勵,減少企業經營成本或增加企業投資利潤,進而激勵整體經濟的成長。由於經濟成長的果實即為租稅課徵的稅基,故政府的稅收將會隨之提高,而原先減免稅所產生的稅收損失便可得以回收與彌平,此亦即所謂養雞下蛋論。惟我國一向慣於採用直接破壞稅基的免稅手段,故即使經濟成長目標的實現,卻無法轉變成對政府財政的收入助益。現在最急的是讓國家財政休養生息,恢復健康的體質,不可再有雪上加霜的任何舉措。

其三,對兼顧與取捨的混淆。租稅獎勵固然可以幫助某一政策目標的達成,但亦往往會對其他政策目標造成傷害,此在經濟發展與財政、環境或能源議題上,最為常見。在租稅措施的使用上,如果可以同時兼顧各方利益,固為最佳的期待,但更重要的是,在各項目標衝突的情況下,政府如何作出符合社會整體利益與未來長遠發展的取捨和抉擇。租稅優惠是此一問題對政府最具體的考驗。

其四,對產業選擇的錯誤自信。租稅獎勵可概分為功能性與產業別二種,前者係以企業行為的功能作為租稅獎勵的標的,後者則是產業類別的選擇作為租稅獎勵的適用範圍。其中,功能性的獎勵不但有學理上的依據,更無虞於因為政府對產業類別的選擇錯誤,進而造成資源配置效率的傷害。產業競相爭取租稅利益的結果,經常逼使政府氾濫擴大適用標準,終至喪失原產業別獎勵的意旨。政府想替代市場機制,始終就是一項風險最高的行為。

其五,對國際制度比較的偏頗認知。租稅乃是一項非常「本土」的產物,各國的稅制設計或政策運用,皆深受其政治、社會、經濟、文化以及歷史背景的影響。各國間的經驗比較與模仿,固常有其必要性,但卻不能只從法律或制度的表面與形式著手。在講求國際接軌與相互競習的同時,千萬不可喪失掉對自己國家問題特色與環境條件的掌握,以免發生畫虎類犬的遺憾。

總而言之,新世代的產業獎勵方案乃須建立在新世代的租稅環境之基礎上。然就已經長久習於使用與享受租稅優惠的政府經建部門與民間企業而言,這項政策方向的變革,仍須要有更多的觀念配套與調整,庶幾才能真正成功,行政院還要再努力。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5年10月3日工商時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