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地區傳來慘絕人寰的弒親案,排行老么的養女因為不服出家眾女尼養母的管教,而萌生殺機進而鑄成大錯,然而,激情過後應該是要有它超脫於單純性人好奇與道德譴責的深層思考。

誠然,出自無緣大慈的至愛,女尼以個人的一己心力,領養了年紀相差甚距的五名養女,顯然,這一路走來的心思付出自然是不在話下,然而,除卻宗教情懷的道德性指稱外,超脫於出家眾女尼而來的卻還是「母職」身份的角色扮演,也就是說,緊扣成長生命周期而來的是在瑣碎不過的各種日常生活事務;連帶地,若干隱含著親職衝突和管教難題的特定生命流點,自然是要將宗教性質的「出家眾家庭」還原回到世俗性質的「一般家庭」,藉此思索父母效能訓練、親職關係教育以及母兼父職之單親家庭親子互動等等的知能輔導。准此,被領養么女的不當舉措,就不全然僅止於忤逆、不孝以及泯滅人性、令人髮指等等的道德性譴責,相反地,回應到日常生活世界裡的家庭生活運作樣態,如何讓父母兼具陪伴成長的觀念充權,這才是憤憤不平之餘的社會人文課題。

事實上,進一步的深層論述也點明出當前對於與家庭運作、親職互動和家人關係的思考命題,相當程度上還是扣緊『一夫一妻、未成年子女』而來的論述軸心,就此而言,對照於快速社會變遷而來的各種非典型的家庭型態,指陳出來當前的家庭親職教育是需要進行解構、重構與新構的改造工程,僅以上述70來歲的養母之於15、16歲養生的人倫悲劇,突顯出來的是:如何將父母效能訓練的知能學習進一步擴充成為隔代之祖父母效能訓練的觀念再造;連帶地,因應於不同生命歷程而來的殊異性家庭樣態,諸如跨文化家庭、少子女家庭、晚婚育兒家庭等等,更是需要正視從量變到質變之不同屬性功能以及不同社會化過程的家庭教育、親職校育與人倫教育。

總之,我們都是當了父母親以後,才開始學習如何扮演稱職的父母角色,但是,這種出自於個人自我要求的親職教育工程,卻也因為子女心智年齡的快速蛻變、父母多重角色的緊張,終究會蘊釀並且積累出更多的親子對立,如此一來,任何單一、特定事件的親子衝突,都有可能擦槍走火而成為一發不可收拾的人倫悲劇。冀此,萬般不捨於出家女尼的無私至愛以及千夫所指於養女的殘酷行徑,更是點明出來任何起心轉念的舉措,在在隱含著某種時間歷程的論述舖陳,只是,國人早已將可能的人身衝突內化而成為某種習得的無助感,這一點的機會教育和專業支持,的確是需要進行必要的社會倡導和工程改造!!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