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9年1月11日起菸害防制新法將要正式上路,可以預期的是包括店家、業者以及癮君子在內的諸多利害相關者,勢必會是人人惶恐般的深怕隨時會受到處罰,就此而言,新法上路之後的執取締過程,執法效益以及修法之後所可能衍生出來各種預期和非預期性的發展後果,這一點還是需要加以嚴肅思索的。
首先,基本的問題思考乃是:修法的用義究竟是為了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題?可以解決到什麼程度?以及連帶而來的又會招致那些可能的衝擊影響?以此觀之,當「吸菸」已經蛻變成為某種兼具生理的,心理的,社會的乃甚至於文化的象徵意涵時,那麼,突顯菸害防制新法正式上路的同時,就不應該對於那些吸菸者或癮君子進行某種的道德性裁斷,也就是說,關於抽煙舉措一事,不全然在於還給其它不抽煙者一個避免二手菸或是三手菸的純淨空間,而是一種友善的活環境是否從而可以建基在相互同理與彼此尊重的前提底下,藉以進行某種「停損點」的設置和控管。
就此而言,新法上路嚴格取締的意圖性,除了避免掉對於無辜者的可能危害外,如何讓吸菸人口族群個別的直接戕害,得以有所減緩甚至於能夠加以進一步的控制,對此,像是覺知看法,行為態度,群體認同乃甚至於生命意義等等「吸菸」行徑的論述解讀,顯然是要有嶄新與另類的對治做法,畢竟,身處於諸如二次標籤以及自我預言的肅殺氛圍裡,菸害防制新法的取締工作,自然是要避免淪為情緒上的對立以及情感上的兩難,也就是說,新法上路的執行效益不在於完全禁制的消極性目的,而是點燃香菸之起心轉念的當下,能夠對於自身、家人、友伴抑或是陌生的外人,多了一份潛在危害的不安與掛慮。
最後,這些年下來,即使是公權力與民間團體不斷的大力宣導,但是,諸如吸菸女性人口的急遽竄起、吸菸年齡層不斷的向下探底以及吸菸外部成本代償問題的加深惡化,點明了: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執法困境,這會是未來推動菸害防制新法所需要冷靜以對的:連帶地,如何檢視從完全公開、半公開到完全不公開的活動空間,藉以營造出一個減菸害的生活環境,對此,如何避免家庭私密領域裡產生更多的直接戕害,以及如何進行對於各種煙害媒介物的資訊對稱和透明管理,這些都需要全面性的糾舉檢討。
總之,樂於見到菸害防制法的推動修法,但是,標舉從減菸,禁菸到無菸害的生活環境,點明了:上路之後的新法不將只是廓清可能的模糊地帶與認定問題,或是如何進行有效的取締處罰,而是讓不想抽煙、不去抽煙以及避免受到不同的煙害,蛻變成為一種自我保護、相互保障以及他律保防的全民運動!!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