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美國眾議院表決通過擴大「國家兒童健康保險計畫」(State 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 SCHIP)法案,這除了可以視為是歐巴馬新政府在國會的初步勝利外,同時也是邁開實現歐巴馬「全民健保」之競選承諾的第一步。

基本上,「國家兒童健康保險計劃」的構思就是用來協助收入高於取得醫療補助上限但卻無力購買民營市場保險的家庭,更直接地說,就是針對所謂「近貧」人口族群(near-poor population)所設計提供的一項健康醫療保險;連帶地,具體而微地展現在法案的相關內容像是有:允許各州把SCHIP計畫與醫療補助計畫擴及到剛抵美的合法移民兒童與孕婦;允許各州以社會安全號碼來確認申請人公民資格,藉此方便證明申請資格;撥1億美元給各州政府、地方政府與學校,以讓更多合格兒童得以加入此計畫;規定各州提供牙齒的健保福利;以及允許各州政府向民營健保計畫不涵蓋治療牙病福利的兒童,提供SCHIP計畫的牙齒健保福利等;再則,相與延伸出來的各種討論還包括有:SCHIP法案計畫將目前約為700萬兒童所提供的健保,一舉擴及到另外其它4百多萬名的兒童身上;而法案授權在2013年9月30日前也將為此計畫追加3百多億美元的經費;最後,法案本身的財源則是來自於提高聯邦的香菸稅,預估將從每包6角2分提高至1元1分。

至於,關於美國「國家兒童健康保險計劃」(SCHIP)所衍生出來的社福意含討論,包括有:首先是關於規範層面(normative level)的意識形態糾葛,事實上,突顯國家積極介入的民主黨相較於強調政府消極不作為的共和黨,早在2008年總統競選時便已大相逕庭而彼此截然不同,對此,從前任的布希政府到這一次共和黨總統候選人McCain(麥凱恩),皆是標舉出反對聯邦政府強制推行全民健康保險計劃,以及反對支援將目前以僱主支付為主的健康保險制度轉變為自由市場體系,概要地說,便是一場去商品化與商品化、社會照顧與市場消費、以及主動地位與被動地位的諸神論戰;其次,落實在工具層面(instrumental level)上的提問,除了該項藉由聯邦的資助是否會鼓勵家庭離開私人保險市場以及天下沒有白吃午餐而來的財政負擔外,主要的癥結點還是在於這項試圖揭開健保防護網的資格確認和身份排除。

表:台灣地區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計畫


一、為使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少年獲得適切之健康照顧,促進其身心正常發展,維護就醫權益,並減輕其家庭負擔,特訂定本計畫。

二、主辦單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三、本計畫之補助對象如下:

(一)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內兒童及少年。

(二)弱勢兒童及少年:

1.符合領取中低收入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資格者。

2.符合領取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資格者。

3.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第九條規定,未滿六歲之兒童。

4.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

5.安置於立案之公私立兒童、少年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之兒童及少年。

6.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罕見疾病兒童及少年或領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卡之兒童及少年。

7.其他經社工員評估有必要補助之兒童及少年。

四、本計畫之補助項目如下:

(一)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

1.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評估費及療育訓練費。

2.協助繳納前未保、中斷和欠繳之全民健康保險費。

3.未婚懷孕生產、流產醫療費用。但以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未補助之費用為限。

4.住院期間之看護費。

5.為確認身分所作之親子血緣鑑定費用。

6.其他經評估有必要補助之項目。

(二)弱勢兒童及少年部分:

1.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評估費及療育訓練費。

2.協助繳納前未保、中斷和欠繳之全民健康保險費。

3.住院期間之看護費用、膳食費。

4.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規定應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

5.未婚懷孕生產、流產醫療費用。但以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未補助之費用為限。

6.為確認身分所作之親子血緣鑑定費用。

7.無健保投保資格個案之醫療費用。但以全民健康保險有給付項目,且由就醫者自行付擔之費用為限,最高以補助新臺幣三十萬元為原則。

8.其他經評估有必要補助之項目。

五、醫療補助以現金給付或方案推動為原則。

六、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本計畫訂定經費審查及核發作業規定,辦理補助事宜。

七、協助兒童及少年繳納前未保、中斷和欠繳之全民健康保險費,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每年四月及八月底前將確定補助名單,送交中央健康保險局各分局辦理,並於每年七月底及十一月底前,撥付應補助之保險費。

八、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第七點規定提報中央健康保險局各分局確定補助名單後,無法於規定期限足額撥付應補助之保險費者,應於下年度預算編足撥付。

九、直轄市、縣(市)政府須將本計畫之執行情形按季函報內政部兒童局。

十、本計畫所需經費,除直轄市及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由內政部兒童局編列預算支應外,臺灣省各縣(市)政府應自行編列經費辦理。


資料來源:兒童局網站(搜尋日期,2009.02.06)

誠然,福利依賴(welfare dependence)與道德風險(moral hazard)等等人性結構所誘發出來各種預期性的發展後果,永遠會是當「福利」鎖鑰用以掀開人性潘朵拉這個盒子時,所必須要承受的重,畢竟,沒有迫切需要的人卻能得到幫助、有迫切需要的又無法取得協助的消極資格以及如何讓有迫切需要的人也能得到協助,諸如此類的迷思弔詭(paradox)和兩難困境(dilemma),無論是保險性質、津貼性質、扶助性質;全民普及性、個別選擇性抑或是現金給付、實物服務等等的福利作為和項目輸送,總是存在著錦上添花與雪中送炭的愛憎情結!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