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去年金融海嘯爆發以來,全球經濟面臨嚴重危機,許多企業紛紛倒閉或裁員,造成失業人口大增,失業率屢創新高。行政院提出「振興經濟促進就業方案」,預計投入近3,300億元經費,從增加公共就業、補貼僱用薪資、提供職業訓練、強化創業輔導四大層面,創造33萬個工作,力保今年失業率低於4.5%。
政府這次搶救失業大作戰的關照層面,幾乎無所不包,立意良好。但另一方面,政府同時也面對債務沉重、財政日益惡化的壓力。因此,搶救失業的預算資源不能散彈打鳥,而應集中力量,排列搶救失業的優先順序。政府應依照政治哲學家羅斯(John Rawls)所提出的「優先照顧最弱勢族群」(maximize the minimum)的原則,優先將預算資源用於中低收入戶、貧困家庭及高風險家庭的失業問題上。
就業安全與社會安全息息相關,政府在規劃就業安全政策,應注意優先照顧弱勢家庭的失業問題。弱勢家庭一直是社會問題的根源,因家計困難不得不鋌而走險,從事犯罪行為的事件層出不窮;或者是因長期失業而引發自殺、虐兒等家庭悲劇,都造成社會安全的隱憂。
廣義的失業者大致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積極找工作卻不到工作,是「真正的失業者」,尤其是中高齡的失業者,他們往往背負著整個家庭的生計負擔,而社會福利政策與失業補助金只是杯水車薪,長期失業下生活仍然會出現問題。另一類是雖然失業但因有家庭支持或其他原因而不積極謀職的「假性失業者」。政府救失業應優先搶救前者,以避免就業安全網的破洞引發社會安全的危機。
現在的就業服務站,每天湧進許多求職者,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是失業者,有些是想轉換跑道的在職人員,他們對目前工作條件不滿意,也跟著四處投履歷。一般公司在應徵新人時,都會以其過去的工作情況來做評估,無形中就會造成刻板印象,認為換工作的人比失業的人優秀,因而晉用「已有工作的人」,而真正失去工作的人仍然無法跳出困境,難以覓得工作。因此,政府應規劃具體措施,提供誘因,鼓勵民間企業多雇用長期失業的勞工,或是家境貧困的勞工,才能有效降低失業率。
其次,救失業應考慮道德風險的問題。世界各國目前紛紛面臨失業率上升的問題,且各自提出促進就業計畫,金額也都相當的龐大,但錢花了就有效嗎?那可不盡然。政府的一番美意可能引發道德風險,例如人頭員工與不肖企業主勾結,藉以「浮報就業,竊領補助」;或是引發假性失業者抱著「不領白不領」的心態,申請失業給付當做投資的閒錢,形同浪費政府資源。
政府搶救失業的錢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錢要花在刀口上,要花在真正有需要的人身上。行政院失業因應小組應與內政部提出的馬上關懷的急難救助計劃加以整合,各縣市警局在主動慰問管區貧困家庭的同時,應呈報貧困家庭的就業需求以作為政府搶救失業的優先對象。另外,政府可考慮補貼企業聘用長期失業勞工;政府招募約聘人員考試時,可針對弱勢家庭勞工予以加分的鼓勵,幫助其解決生活困難,這樣才能真正解決弱勢失業者的問題,避免因失業潮的擴大造成社會安全網的危機。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刊載於2009年2月13日聯合報民意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