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gender equality)為一普世基本價值,各國目前主要是透過性別主流化政策推動之。所謂「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是指將性別觀點(gender perspectives)納入政策規劃、制定、執行、監督與評估,以及資源分配等一系列公共政策過程中;其用意不僅在透過婦女的參與,也在透過性別觀點的引入,使相關政策能實質達到性別平等之效。在行動策略方面,根據1995年的北京宣言及十二項行動綱領,與會者分別就「婦女與貧窮」、「婦女與教育及培訓」、「婦女與暴力」、「婦女與健康」、「婦女與武裝衝突」、「婦女與經濟」、「婦女與決策參與」、「提升婦女地位機制」、「婦女與人權」、「婦女與媒體」、「婦女與環境」、「女童處境」等十二個面向擬具行動策略以在國內落實,其後並承諾定期進行執行成果評估。基於與國際網絡的連結為成功推展性別平等工作之關鍵,我國雖因不屬於聯合國成員而無法參與部份正式會議(如每五年召開一次的世界婦女大會),仍宜從國際所關切之面向著手推動相關工作,以利與國際接軌並學習相關經驗。以下分從國際推動性別主流化的幾個工具面向檢視我國當前性別平等工作之成果:
一、 機構面
為推動性別平等工作,多數國家皆有專責單位,例如南韓的性別平等部、日本的「性別平等議會」。我國在1997年成立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會(簡稱:婦權會),成立宗旨在促進政府之橫向連結以強化推動婦女權益之整體成效。婦權會成立以來,工作成果包括:研議相關婦女政策、提出婦女政策藍圖與政策白皮書、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相關訓練計畫、推動性別統計數據、追蹤各部會相關政策措施之落實情形等。然而,由於組織先天上的限制,導致其缺乏政策長期規劃力、權責不明、人力預算不足等問題,運作上出現若干缺陷。
鑒於此,新的政府組織改造方案在強化現有婦權會的運作上,將另設「性別平等處」作為幕僚單位,負責推動性別平等政策,並擬責成之提出性別平等白皮書,未來,如何建立兩個單位有效合作的運作方式,以進一步實踐性別平等目標,將是相關單位需持續努力的目標。
二、 政策法制面
相關政策法制方面,「人身安全」訂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並設有婦幼保護專線,在職場與校園推動性侵防治措施。「教育面」有《性別平等教育法》,推動去除性別刻板印象的教育發展。「勞動參與」面則有《性別工作平等法》。「社會福利」方面則致力於減輕女性的家庭照顧的負擔、提供單親或受暴婦女緊急性的生活照顧服務。
近期,婦女團體正推動修法將家內性侵害受害者納入犯罪保護法的補償對象中,若成功推動之,將使我國相關法制更機完備。綜言之,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工作以來,政策法制面不斷與時俱進,並參納民眾意見,有助於提升性別平等工作之成效。
三、 性別影響評估
性別主流化下推動平等的策略焦點從平等待遇轉移至平等影響(楊婉瑩,1994:122),追求的並非是形式、數字上(例如預算一半)的平等,而是在回應女男女真正的利益下追求平等影響;以預算的配置為例,其所追求的並非男女各半的平等對待,而是從「婦女利益」的角度出發評估預算的平等影響。
在此概念影響下,我國當前也致力於推動性別影響評估(Gender Impact Assessment),透過性別觀點、考量性別差異及性別影響的角度制定、評估一項政策,以定出更能產生實質平等效果的政策。在研考會及婦權會規劃下完成了「性別影響評估操作指南」及「性別影響評估檢測表」,並於今年(98年)起在行政院全面實施之。
四、 統計統計分析及性別指標
統計統計分析及性別指標為推動性別平等工作另一項重要工具。我國目前訂有十一類性別統計指標,包括:福利、救助暨保險;社會(政治)參與;婚姻與家庭;人身安全;健康;教育;就業與經濟;媒體;交通與運輸;環境;文化及休閒。在統計數據部分,主計處從各層面統計相關數據,並進行跨國比較。這些數據的統計及指標的建立,都有助於民眾及決策者瞭解我國當前之性別平等推動情形,據以改進。
總結之,婦權運動發展多年來,焦點已由純粹權益的爭取轉向性別平等工作之推展,重視性別平等之影響,有利於建構更實質性的兩性平等社會。其次,在我國推動性別平等的法制及工具面上已臻完備,然性別工作的推展有賴社會成員的落實,因此,建立民眾之性別意識實為根本努力之道。
◎參考資料
研考會:http://www.rdec.gov.tw/mp.asp?mp=100
婦權會:http://cwrp.moi.gov.tw/index.aspx
主計處:http://www.dgbas.gov.tw/mp.asp?mp=1
楊婉瑩,1994,〈婦權會到性別平等委員會的轉變:一個國家女性注意的比較觀點分析〉,《政治科學論叢》,21:11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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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機構面
為推動性別平等工作,多數國家皆有專責單位,例如南韓的性別平等部、日本的「性別平等議會」。我國在1997年成立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會(簡稱:婦權會),成立宗旨在促進政府之橫向連結以強化推動婦女權益之整體成效。婦權會成立以來,工作成果包括:研議相關婦女政策、提出婦女政策藍圖與政策白皮書、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相關訓練計畫、推動性別統計數據、追蹤各部會相關政策措施之落實情形等。然而,由於組織先天上的限制,導致其缺乏政策長期規劃力、權責不明、人力預算不足等問題,運作上出現若干缺陷。
鑒於此,新的政府組織改造方案在強化現有婦權會的運作上,將另設「性別平等處」作為幕僚單位,負責推動性別平等政策,並擬責成之提出性別平等白皮書,未來,如何建立兩個單位有效合作的運作方式,以進一步實踐性別平等目標,將是相關單位需持續努力的目標。
二、 政策法制面
相關政策法制方面,「人身安全」訂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並設有婦幼保護專線,在職場與校園推動性侵防治措施。「教育面」有《性別平等教育法》,推動去除性別刻板印象的教育發展。「勞動參與」面則有《性別工作平等法》。「社會福利」方面則致力於減輕女性的家庭照顧的負擔、提供單親或受暴婦女緊急性的生活照顧服務。
近期,婦女團體正推動修法將家內性侵害受害者納入犯罪保護法的補償對象中,若成功推動之,將使我國相關法制更機完備。綜言之,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工作以來,政策法制面不斷與時俱進,並參納民眾意見,有助於提升性別平等工作之成效。
三、 性別影響評估
性別主流化下推動平等的策略焦點從平等待遇轉移至平等影響(楊婉瑩,1994:122),追求的並非是形式、數字上(例如預算一半)的平等,而是在回應女男女真正的利益下追求平等影響;以預算的配置為例,其所追求的並非男女各半的平等對待,而是從「婦女利益」的角度出發評估預算的平等影響。
在此概念影響下,我國當前也致力於推動性別影響評估(Gender Impact Assessment),透過性別觀點、考量性別差異及性別影響的角度制定、評估一項政策,以定出更能產生實質平等效果的政策。在研考會及婦權會規劃下完成了「性別影響評估操作指南」及「性別影響評估檢測表」,並於今年(98年)起在行政院全面實施之。
四、 統計統計分析及性別指標
統計統計分析及性別指標為推動性別平等工作另一項重要工具。我國目前訂有十一類性別統計指標,包括:福利、救助暨保險;社會(政治)參與;婚姻與家庭;人身安全;健康;教育;就業與經濟;媒體;交通與運輸;環境;文化及休閒。在統計數據部分,主計處從各層面統計相關數據,並進行跨國比較。這些數據的統計及指標的建立,都有助於民眾及決策者瞭解我國當前之性別平等推動情形,據以改進。
總結之,婦權運動發展多年來,焦點已由純粹權益的爭取轉向性別平等工作之推展,重視性別平等之影響,有利於建構更實質性的兩性平等社會。其次,在我國推動性別平等的法制及工具面上已臻完備,然性別工作的推展有賴社會成員的落實,因此,建立民眾之性別意識實為根本努力之道。
◎參考資料
研考會:http://www.rdec.gov.tw/mp.asp?mp=100
婦權會:http://cwrp.moi.gov.tw/index.aspx
主計處:http://www.dgbas.gov.tw/mp.asp?mp=1
楊婉瑩,1994,〈婦權會到性別平等委員會的轉變:一個國家女性注意的比較觀點分析〉,《政治科學論叢》,21:11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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