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在國民黨強勢主導下過關,對此,立法院長王金平認為「這才是一個黨」,馬英九總統也認同王院長的看法。對於《地方制度法》必須訴諸打架才能通過修法,相信國人都不能認同。然而,就積極面來看,國民黨終於表現的像個掌握國會過半席次的執政黨了。


民主政治有兩個非常通俗的基本原則,一是「民主政治就是政黨政治」,另一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2008年520國民黨執政以來,國民黨雖宣稱「完全執政,完全負責」,但國民黨在國會的表現卻令人搖頭,幾乎看不到執政黨主導議案的角色。由於執政黨不見了,國民黨雖掌握立法院七成席次,許多優先法案卻無法三讀,甚至連中央政府總預算都要延到臨時會才能通過。立委補選國民黨一輸再輸,未嘗與此無關。選民會想:國民黨在立法院空有七成席次,卻連議事都無法主導,多輸兩席又有何妨。


在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總統權力相當有限,然而民眾對直選產生的總統卻有高度期許。由於總統並非政府最高行政首長,若以總統身分直接指揮行政院院長或同黨立委,並不符憲政體制之相關設計,這應也是馬總統在就任初期將自己定位在「二線」的原因。問題是,民眾無法接受總統退居二線,馬總統乃經常被迫跑上「一線」救火,讓自己陷入「父子騎驢」困境。要解決馬總統的困境,最好的方法就是兼任執政黨黨主席,並透過黨的決策平台主導政府人事與政策,以及整合行政立法關係。可惜的是,馬總統兼任黨主席後,國民黨不但未發揮黨整合政策或行政立法關係的功能,反試圖將黨轉型為選舉機器。由於未善用黨的整合機制,影響所及,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左手不知右手在做甚麼,黨也不知行政部門在幹啥,國民黨立委在立法院放牛吃草的結果,更出現「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的現象。在掌握立院七成席次的情況下,國民黨卻受制於只有二成五席次的少數在野黨,無法主導議事程序,難怪民眾會對國民黨大失所望。


作為一個執政黨,理所當然要主導政府政策。不管我們叫它「以黨領政」或「以黨輔政」,黨都必須扮演不可或缺的主導或整合角色,否則就不需要執政黨了。我們之所以要多數政府,就是因為多數政府能全面主導政策形成、立法過程與政策執行,責任清清楚楚。過去一年多來行政院施政績效不佳、立法院議事效率不彰,到頭來算總帳,執政黨當然要概括承受,負完全責任。如今執政黨不敢主導立法,處處受制於在野黨,民眾當然會認為執政黨無能。到最後算總帳,執政黨主席當然必須承受所有的責任。馬總統就任以來滿意度一直上不來,應與其未能透過執政黨強勢主導政策有關。由於執政黨未能發揮統合角色,致使總統府、行政院與立法院形成三頭馬車,政府表現自然無法令民眾滿意。


國民黨要發揮統合角色,就必須將府院黨重要人士納入中常會,賦予中常會決策機制。所有重大人事、法案與預算案都必須先經中常會背書,形成黨的決策,再由行政院與立法委員全力貫徹黨的決定。作為執政黨,要勇於積極推動自己的理想與政策,並為其施政成敗負完全責任。作為執政黨,一定要讓自己的立法委員「知道為何而戰」,並共同承擔施政成敗責任,絕不可畏畏縮縮,不敢提出自己的主張,不敢為自己的主張辯護,甚至不敢強力推動相關立法。馬主席若能透過黨的決策平台扮演主導國家發展方向的強勢領導人角色,積極整合行政立法部門,勇於任事,一方面能有效回應民眾望治心切的期盼,在最短時間內拿出具體施政成績,也不用再擔心「一線」、「二線」違憲的問題。只要馬總統能透過執政黨明確主導國家發展方向,迅速、確實回應民意,就一定會被民眾所肯定,民眾對馬英九的感覺就一定會回來。


其次,民進黨作為立法院席次不到四分之一的在野黨,卻經常以霸占主席台或限制議長自由等非理性方式,杯葛議事進行,此種做法其實並不符合「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既然選民在選舉中選擇國民黨作為多數黨,國民黨就理應代表多數民意主導法案與預算。多數執政黨固應尊重少數黨的意見,但絕不能被少數黨牽著鼻子走,放縱少數無止盡杯葛議事。若執政黨所提法案或預算老是受制於在野黨,不管是通不過或依在野黨意見修改後執行出了問題,誰要負責?作為立法院多數黨,固應「尊重少數」,讓在野黨充分表示意見,但絕不需事事協商,或為了議事和諧一味對在野黨讓步。在野黨充分表示意見後,就應強力排除障礙訴諸表決,絕不可以議而不決。若多數黨一再縱容少數黨用非理性方式杯葛議事,導致立法院議事癱瘓,民眾只會認為多數黨無能,有負選民所託。


若每個政黨選輸就訴諸非理性方式杯葛立法院議事,台灣還算是民主國家?作為少數在野黨,當然有權代表選民監督執政黨,但也應適可而止,不能太超過,導致議事癱瘓。在野黨固然有權批評執政黨所提法案或預算案,但無權要求執政黨一定要接受其意見。在野黨的批評是否正確,最後還是要回歸選舉由選民作裁判。若執政黨錯了,在野黨也已善盡監督角色,民眾就可能改支持在野黨執政。若在野黨無理取鬧,選民當然也應以選票教訓在野黨。國民黨作為立院多數黨,絕不能因為怕與在野黨衝突,就事事與在野黨妥協。所謂「軟土深挖」,國民黨就是太在乎議事和諧,才會受制於少數在野黨。作為多數黨,當然不應主動挑起衝突,但絕不應怕在野黨挑起衝突就一味讓步。


民主政治有許多ABC基本原則,但卻在我國現實政治運作中被忽略。我們經常講「民主政治就是以數人頭取代打破人頭」,既然如此,在立法院打架就是違反民主。若立法院連「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的最基本原則都無法落實,形成「多數服從少數」、「少數不尊重多數」的怪異現象,要深化台灣的民主,恐不能太樂觀。
(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篇刊登於中央網路報星期專論 2010.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