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周我國才因出了一個「平凡中見偉大」的慈善家陳樹菊,而光榮躍上國際版面,這一周馬上因為部分國人「逼」印勞吃豬肉的違反人權事件,而引發國際譁然,而且並非單一個案,多名印勞出面投訴僱主此舉使他們心靈受創。與此同時,台中市出現酒醉男子輾死人後找幫派兄弟出面圍事,恐嚇執法員警,其中一名男子並將車子從死者身上再度輾過的畫面;而台南則有悍母疑因自己女兒被欺侮,跑到學校痛毆女兒小學同學五巴掌的事件。

筆者之所以在眾多社會新聞中舉出這幾個例子,主要是因為他們都有一個令人看不下去的共同點,就是台灣社會在民進黨八年執政下,由於居於上位者的下流失德,造成整個社會的是非觀日趨薄弱,『強凌弱、上欺下』變成了見怪不怪、稀鬆平常的事。當初多數人民選擇政黨輪替,不只是因為民進黨鎖國又貪污,更因為其執政造成民風敗壞,諂上欺下、施暴硬拗卻總能佔著便宜的歪風,亟需被匡正!才造成2008年馬總統能以220萬的大幅得票差距再度政黨輪替。

是以當馬總統上任不久,為了政治大學要處分莊國榮助選失言一事,請發言人代為求情時,許多民眾並不鼓勵這樣寬宏大量的行為,反而認為如此會淹沒了是非。而國內儘管面臨歐盟國家強大的廢死壓力,仍有高達80%的民眾反對廢除死刑,也是基於同樣的道理,認為窮兇極惡者必須與世隔絶,公義必須得到伸張。

至於警察的選擇性執法,更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對付升斗小民的粗暴與對待權貴者的卑恭,對和平示威者的兇狠與對毆警暴民的怯懦,在在形成強烈的對比,可以想見我們『聰明』的人民保母肯定不會把對付落單檳榔西施的『英勇』『錯』用在對付聚眾輾屍的嚣張流氓身上,更不會把小民的大事放在大官的小事之前查辦。

鑑此,筆者針對政府有三點建議,第一、千萬不要想要在廢不廢死之間兩面討好,選擇將剩下四十名死刑犯拖到民國百年國慶時行使特赦,那只會讓人民覺得政府不依法行政。第二、千萬不要再在民進黨為選舉造勢的街頭運動中,要求警方被打不還手,鄉愿地助長惡勢力踐踏公權力的歪風;另一方面應徹底整頓警方欺善怕惡的行徑。第三、加速在立法院通過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的修正案,針對立委暴力問政的行為有所規範,不再向少數惡勢力屈服,才能上行下效,匡正台灣社會這股「有權有勢便有特權」、「拳頭大,公理就靠邊站」的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