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總統馬英九赴台南登大凍山,引發某些媒體批評,特定媒體報導總統維安人數為三百多人,而總統府澄清為共六十七人。筆者以為應回歸總統角色探討。

首先,總統代表國家,肩負國政,地位崇隆,故對於元首安全,各國莫不提供完善制度。至於維安規模如何,則應實際情況而有不同處置,惟均應以不發生危險為最終目的。因此,總統維安是制度問題,而非黨派個人之問題。不論何人擔任總統,國家即負有提供維安之責任與義務。

再者,人民直選總統,賦予總統權責,總統本來就必須要能扮演好其角色,顧及自身安全也是總統應負的責任之一。

因此,不論是總統府聲稱六十七人,抑或謀體報導的三百多人,只要是能合理達成維持元首安全之目的,均應在制度容許且是國民認可的範圍之內。

(本文刊登於100.03.30中國時報14版 時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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