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日前公布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徵求意見稿)》,預計頒布新的「指導目錄」,成為十二五規畫期間引導外資,提高利用外資的主要政策。由於產業指導目錄是大陸官方審批外商投資案准入的重要依據,新目錄將引導包括台商在內的外資走向,值得台灣產業界注意。


優化外資結構品質


基本上,大陸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是以符合十二五規畫「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需求與「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為目標。

特別是十二五規畫綱要要求「引導外資更多投向現代農業、高新技術、先進製造、節能環保、新能源、現代服務業等領域」、「鼓勵外資企業在華設立研發中心」與「借鑒國際先進管理理念、制度、經驗,積極融入全球創新體系」,彰顯「優化外資結構,提高外資品質」的目標。

新的指導目錄具有下列特點:一、支持外商進入十二五規畫之戰略性新興產業,如環保型材料研發與製造、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高技術綠色電池製造、基於PIv6下一代網路系統設備、終端設備、監測設備、軟體、晶片開發等,顯示大陸藉由外商投資,加速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策略。

二、十二五規畫之現代服務業,例如現代物流、系統應用管理和維護、資訊技術支援管理、銀行後台服務、人力資源服務等外包服務。

另外,設立創業投資企業、知識產權服務、高新技術與新產品開發與企業孵化中心等,也成為鼓勵外商投資的範圍。

三、限制類產業主要包括:技術落後、規模小之產業、大陸已經具備生產能力之產業,具有促進產業升級之意義。同時,為保護稀有礦產資源,也限制稀有金屬冶煉,而對於稀土冶煉之外商投資,則限於合資或合作。

四、對於別墅興建和經營,2007年版的目錄原本列為「限制類」,但今年列入「禁止類」,顯示大陸政府遏止房地產過熱和房價上漲的決心。

配送房仲業列限制

台商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與現代服務業,除可掌握未來5年大陸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高端製造業、資訊產業等市場之機會外,由於大陸《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對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優先供應土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優惠,勢必將誘發台商積極進行投資。

但仍必須注意的是,對有意擴大內銷市場之台商而言,由於新指導目錄將直銷、郵購、網上銷售、零售、配送(設立超過30家分店、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的不同種類和品牌商品的連鎖店由中方控股)、音像製品的分銷(限於合作)、房地產二級市場交易及房地產仲介或經紀公司等,列為「限制類」,未來台商若想突破該限制,唯有透過ECFA服務貿易後續協商,才能爭取大陸對台商採取比其他外商更優惠的市場進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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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載於2011年4月25日旺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