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大學入學制度,從一試定終身的大學聯考,改為多元入學方案,正如羅貫中所說:「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今年,多元入學方案實施後,又把繁星計畫與學校推薦合併,試將「繁星推薦」與「個人申請」兩種招生方式列表比較如下:

99學年度與100學年度甄選入學比較表

99學年度

100學年度

繁星計畫

1,946

繁星推薦

8,000

甄選入學

學校推薦

12,985

甄選入學

38,000

個人申請

31,318

總計

46,249

總計

46,000

自100學年度起,我國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仍具有「考招分離」與「多元入學」之精神,以及多元、公平、簡單之原則,而「繁星推薦」更擁有平衡城鄉高中差距,以銜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準備。


本項「繁星推薦」具有下列意義與可能延伸之問題:


一、目標與意義:


1.延續「高中均質、區域均衡、體現大學社會正義」之理念。

2.提供各地區學生適性揚才之均等機會。

3.引導學生就近入學,深化高中職社區化之機會。

--本方案上述之基本目標,應予具體實現。


二、相對增加高中推薦人數從2000名至8000名。每1高中對每一學群推薦2名,至多可推薦及錄取6名。

--機會增多,較能貫徹前項目標。


三、高中推薦在校成績排名前20%或50%。

--限制較少,有利於擴大偏鄉高中學生,升讀大學。


四、本方案開放醫學系,但不辦理面試。


五、本方案開放術科相關學系,相對提供術科學系招收藝術才能班學生之機會。


六、本方案規定,每校應招收1名原住民外加名額。

總之,推動「繁星推薦」計畫最大的用意,只看在校成績排名和學測成績,使明星學校與偏遠高中考生立足點相同,因此可以縮減城鄉差距,讓社區高中學生也可考上好大學,進而奠定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基礎。希望來年起,此一政策與精神將可獲得更具體的兌現。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