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互依性(politico economic-interdependence)(註九),是現代社會的一項重主要特徵。決策規劃及執行過程,必定要同時考量政治因素及經濟條件。由經濟影響政治之角度來看,基本上政府政策之規劃及執行同時受到經濟資源之支持與限制。政策規劃過程中,經濟可行性(包括財政來源,預算設定)關係到政策是否可付諸實現;同時政治執行更是有賴於經濟資源的充分支持。而且經濟情況之景氣或衰退,亦直接影響政府之受歡迎的程度(government’s popularity);在實施民主選舉制度國家,這通常反映在選民投票之結果上。反之,由政治影響經濟之面向觀之,在現代化國家(the developed-industrialized nations) 無論是資源分配(resourses allocation)或是所得分配(income distribution)都受到政府管制的影響。舉例言之,農業政策中之價格保證辦法、農產品生產補貼(subsidies),以及農產品進口設限(quantitative restrictions),均是藉政府管制功能,將農業經濟活動人工化孤立於(artificially isolate)市場機能之外(註十)。再者如以社會安全完導向之所得重分配政策(income redistributionpolicy),顧及區域均衡發展的區域發展政策(regional policy)(註十一),以解決通貨膨脹及失業問題的貨幣政策( monetary policy)和輔助就業政策,則都是政府干預(governmentalintervention)之例。
現代社會之政治體系(policy )和經濟體系(economy)互動及互依的特性,按政治經濟學理論(economic theory of politics)或是公共選擇理論(public choice)的觀點,可將之模型化如圖一所示。模型中之下半部,說明經濟情況(失業率之高低,通貨膨脹之嚴重性,及所得實質成長)影響選民的投票決定,進而反映出政府受歡迎的程度,也同時代表了政府繼續執政的可能性。因此政府受歡迎的程度和經濟因素之間的關係則稱之為民意函數( popularity function)。模型上中的上半部稱之為「政策函數」(policy function)。政府之政策透過行政官僚之執行而影響社會中的經濟部門。基本上政府所採行之公共政策有兩類;其一為配合選舉之擴張政策(expansionary policies),例如增加公共支出以降低失業率。另者則為意識型態導向政策( ideologically oriented policies)。例如為達到均富社會,所實施之所得重分配政策,以及平均地權等措施。因此,政府通常在遠離大選日,而又對自己再度執政之機會(re-election chances)有信心時,制定及執行意識導向之政策;於接近選舉期,避免推動一些爭議性之政策,而儘量只將擴張性政策納入政策議程來討論。

經濟體系和政治體系除有互動及互依之相關性之外,對於社會之整體發展而言,相互之間有著功能上的互補關係。Richard Hula(註十三)強調市場機能和政府運作(包括公共政策之制定、執行,及政府管制等措施)就解決「匱乏」(scarcity )的基本問題而言,有其功能之相似性(functional similarity);然而兩者之間的相異性也是極端明顯,首先市場是由大多數個人非計劃的行動結果,政策卻是根據特定的政治成員,想要執行特定之目標所作的一連串決策所產生。其次,市場由其成員(個人及廠商)在追求個人利潤極大化的目的下所形成,而政府推動公共政策之目的卻是在增進全體公眾之利益(public interest)。因此,由於市場機能和政治的運作之間有著「計劃—非計劃」以及「公益—私利」之差異性,故也突顯了相互間在運作時互補的必要性。
除了基本特性及目的動機的相異,就運作的實際面觀之,市場和政府之間,也因各自功能缺失及不足,而有互補之必要。就市場機能失敗(或不足)的角度而言,政府運作的主要目的除了穩定(stabilzation)和所得分配(income distribution)功能以外,則就是糾正市場機能的不完美性(imperfactions)。基本上市場的不完美性包括三項主要內容:(一)公共財(Public goods)的問題—由於公共財有非對立性(nonrival )和非排他性(nonexclusive),在生產後又限定特定之使用者,因此必須透過政府的強制運作,要求人民分攤成本。國防政策及公共安全政策的成本負擔,即是公共財之最佳例證。各國環保政策面臨一個共同基本問題,也是公共保護成本分擔的爭議。E.Browning和J .Browning在其著名的「公共財政和價格統一」一書為例。(註十四)。(二)外部性 (externalities)的問題—外部性包括積極的外部性(positive externalities )和消極的外部性(negativeexternalities )。國家教育政策的制定即是積極外部。教育的受惠者不只是學生或家庭個人,而是整個社會及國家。若按市場機能,教育機關徵得的只是學生或家庭所願負擔的成本,因此其所能供給的教育品質,可能遠低於教育實際需要。故政府補助或獎勵教育事業有其必要性。就消極的外部性而言,環保政策中的空氣污染自然資源污染均是例證。如果沒有政府管制,污染的消極外部性成本,均未計算於生產成本。(三)市場力的集中性(concentrations of market power)的問題—這裡所討論的是市場獨佔和市場長期歧視等缺失。按個體經濟學理論所言,市場的長期的歧視是不可能存在的(註十五)。但我們知道在美國社會的種族就業歧視,或是我國少數私部門的籍貫就業歧視,亦都是存在的事實。無論是市場獨占,或是市場長期歧視等市場不完美性,都可借政府的管制功能,以維護社會之公平及正義。
就政府而言,單純期望以政治運作來解決社會問題,亦經常遭到失敗。經濟學者Steven Rhoad(註十六)即提出對投票的功能提出質疑。誠如前文所言,選舉決定政府或公共政策受歡迎的程度,然而Rhoads卻認為投票並無法達到資源有效分配(allocate resources efficiently)功能。首先他認為投票結果無法反映個人偏好的強度(intensity of preference ),故按投票結果所作的決策,亦經常是不精確的。若按市場機能所從事之社會資源分配,則由於個人的偏好是由價格充分反映,因此投票的功能正確的多。其次,在投票中選民會「合理的忽視其抉擇的結果」(rational ignorance of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choice)。因為選民的投票基本假設是表決結果,無論是損害或是得利,都將由大眾均分;因此其不會認真去做資訊蒐集的工作。亦不會詳細分析投票之結果。再者除投票功能的質疑外,行政官員及民意代表制訂或合法化公共政策的動機及標準,也受到公共選擇學派經濟學家的挑戰。他們認為個人(決策者)在從事政治活動或處於政治組織中,其基本決策原則是和處在市場中相同--都是按個人獨自的價值系統標準(私利)而行動。因此從政者往往為確保當選,而支持在短期內有顯而易見效果之方案。基於政治系統中行為者自利的同樣假設,公共選擇學派經濟學家也批評政府部門的行政官僚,在制訂公共政策時,可能亦只會考量政策可能帶來的個人利益,如聲望、報酬、資源、可指揮之人員,及辦公設施等,而忽略了效率或滿足大眾需求的目標。公共選擇學派經濟學家對於政府運作功能,或公共政策制訂動機均歸結於「自利的行為動機」的假設,或許過分簡單化;但是由效率的角度觀之,純粹的只依賴政府部門的運作及管制,是絕對無法有效率的解決社會問題,則也是一項廣為經濟學家及當前公共政策研究者所接受的看法,並且已受到許多實證研究的支持。(註十七)
綜合觀之,面對當前的政策問題,無論單方面就市場機能或政府管制功能而言均有所不足。因此「公私部門之合作性策略」(public-private cooperative stategies)則應是當前政策規劃者、執行者,以及政策研究者的基本參考架構(frame of reference)。「公私部門之合作性策略」主要有三部份內容。其一,政府工作的私部門化-民營化(privatization)(1)政府可將一部份貨品或勞務(goods and servrces)直接交由民間生產或提供。例如美國私人汽車定期檢查之業務;(2)政府亦可和民間訂定契約,委由民間生產或勞務,但執行過程及成效由政府監督。如美國監獄之私人經營化。有如我國路邊違規停車之拖吊業務;(3)政府創造自己的市場企業(market enterprise),制度法規仍受政府之約束,但產品在市場上與私部門競爭。如我國中鋼經營模式。其次,操作誘因(manipulations of incentives)以使私部門對公共政策目標有所反應。直接措施為「補貼」。而間接手段如獎勵(直接付款)、減稅、放寬折舊規定、及提供基本建設。我國農委會近日推薦「獎勵終身務農者」及「農地租讓」政策方案,均屬操作誘因,已達政策目標之策略。第三,創造市場相似體(market analogs)。在政府部門之間或是政府與民間部門之間,仿造市場特性,以產生有如市場競爭環境,以提高生產力。例如成本限制是私人企業部門。在從事市場競爭之基本條件,經由事先精細計算,特定政策方案設定一個固定之預算限度,若執行結果低於固定預算責給予獎勵。
政治體系和經濟體系相互之間有互依、互動及互補性,就研究面言,公共政策研究者再分析當前政治問題時,應該同時藉諸兩者理論之長,以增強政策之分析能力。長久以來,只借重政治學理論之現象,在研究途徑上也許應有所修正。其次就實際面而言,在決策部門之中之政策制定者,以及政策執行者亦應將「政經因素」,以及「公私部門之合作性策略」納入本身參考架構之中,如此政策規劃方能周延,執行成功可能性才會提高。T、R、Dye認為「公共政策市政府選擇作為何不作為的決定」。因此公共政策之範疇試包含非經濟性政策及經濟性政策。公共政策研究者再選擇政治題目和研究面向時,應是兩者兼顧的。就公共政策之研究途徑而言,經濟理論及概念的引介,本文僅是做初步之探討。期望這個初步的研究能打破公共政策研究踏入科際整合途徑之瓶頸;果能如此,則公共政策目前的學科發展,則應該是一個起步而絕非終點。
(一) Lerner,D .,and Lasswell, H.D(Eds.)(1951).The Policy Sciences.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Stanford, CA.
市場機能與政府管制-公共政策研究途徑之再檢視
作者詹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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