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灣為海島型經濟小國,中國大陸是新崛起的經濟大國,台灣對中國大陸的貿易依存度愈來愈高,特別是兩岸簽訂ECFA協議以後,台灣經濟對中國大陸的依賴度愈來愈大,海峽兩岸具有同種同文的特色,雖政治生態不同,但追求經濟發展的目標則一,若金融產業為追求營運綜效而合作,則金融業經營者在追求最大利潤的同時,也必須不斷地作觀念上的修正,除積極與金融業配合,在政府的輔導與協助下,創造有利轉型之環境,將企業的經營與管理層次升級外,更需加強兩岸產業合作,唯有經由人力與物力的充分配合,以台灣的軟實力配合中國大陸的硬實力,二者相需相成,不論是中國大陸吸收台灣人才,或大陸企業前往中國大陸上市,兩岸都必須互助合作,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國際經濟環境中生存,也才能為兩岸的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一.前言
臺灣早期企業發展以輕工業為主,在那致力於出口為導向的年代,特別是中小企業由於具有充沛而優質的人力資源,為臺灣締造了高度的經濟成長。然而,隨著國際經濟局勢的改變,大陸經濟的崛起,產業結構的調整,消費價值觀的多樣化,技術快速創新,以及資訊產業的興起,國內企業彼此間的競爭也日益強烈,不僅一般企業所面臨國內外的挑戰愈來愈多,而且家數眾多但規模不大的中小企業,在企業經營與管理上也面臨更嚴酷的考驗。
本研究主要是探討海峽兩岸產業的合作,而產業發展必須有足夠的財力以資金因應,亦即金融業對企業的金融支援十分重要,而金融業是產業的一環,亦是國內經濟的一環,台灣與中國大陸經濟都是世界經濟的一部分,因此,本研究雖以兩岸企業的合作為主要探討對象,但探討重點則以金融產業合作為主,並從國際經濟的變化、中國經濟結構的轉變、中國金融機構的組成及其所面臨的問題,再參考台灣金融機構的組成及其對企業的金融支援之做法等,提出相關建議,以作為兩岸企業未來合作之參考。
二.國際經濟與大陸經濟
國際經濟變化受世界各主要國家之經濟情勢變化的影響,其中,又以世界市場的美國與世界工廠的中國之政經環境變化的影響最大,特別是2014年,美國啓動QE退場機制,更是影響國際經濟變化的重要因素,茲擇要說明如下述:
1.經濟成長率
2014年初,美國QE開始逐步退場,由於利率上揚,可能影響美國及全球經濟復甦動能;歐元區經濟雖略見起色,惟通貨緊縮的風險尚未完全解除,在多國持續進行結構性改革,以及失業率仍居高之情況下,消費與投資恐受衝擊;另外,中國大陸經濟結構調整、金融體系去槓桿化,以及資金趨緊等情勢發展,則逐漸減緩中國大陸的經濟成長率,且影響未來全球之經濟景氣走勢。
根據IMF的預測,2014年的全球經濟成長率為3.6%,較2013年成長0.7%;而根據Global Insight於同年12月之預測,2014年的全球經濟成長率為3.3%,較2013年高出0.8%,亦即根據知名國際機構預測,2014年,全球經濟成長率略為升溫,但各主要國家的經濟成長表現均不如預期。
唯不論是IMF或Global Insight的預測,2014年中,經濟成長率最高的均為中國大陸,如IMF預測值為7.3%,Global Insight的預測值則為8.1%;今若以IMF的預測值為主要考量,則全球的經濟成長率為3.6%,先進國家與OECD國家則較低,其經濟成長率分別為2.0%與2.3%。另外,經濟成長率大於5%的國家分別為東協五國的5.4%,印度的5.1%,其他新興市場暨發展中國家的5.1%等;至於台灣的經濟成長率則為3.8%,比2013年的2.2%高出甚多,有關主要經濟國家經濟成長率的比較,可參閱表1的說明。
表1 主要經濟國家經濟成長率

資料來源:(1).IMF。(2).Global Insight。
2.貨幣政策
在貨幣政策方面,歐元區及泰國為激勵經濟,於2013年11月各調降政策利率1碼,但印度、南非及土耳其為搶救匯價並抑制通膨,均於2014年1月底宣布升息。唯2014年4月起,美國公開市場委員會的量化寬鬆額度將從650億美元降至550億美元,雖然聯邦基金利率雖繼續維持在0%至0.25%的水準,但若2014年完全停止QE的運作,則2015年時,聯準會的利率調整應無法避免,而利率調升將會對國際經濟產生重大影響。此外,歐洲央行亦可能在條件成熟時開始升息,視經濟形勢及通脹預期,以及其他因素的變化而定,但仍將保持低利率或進一步降息。有關先進經濟體及亞洲新與經濟體之政策利率變動情形,可參閱圖1與圖2的說明。

圖1 世界主要先進國家政策利率變動圖

圖2 亞洲新興國家政策利率變動圖
3.產出持續增加
在生產方面,2014年上半年,製造業採購經理人指數(Purchasing Managers Index,PMI)雖呈現短期回落的情形,但生產經營活動預期持續上升,生產經營活動預期保持樂觀態度。另外,2014年,中國大陸經濟成長的預期目標連續第三年設定在7.5%左右,而此種目標的設定是一種穩中求進步的取向,「穩」既是一種目標,更是一種謀略。在中國大陸經濟已預估確定合理區間,在整體大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下,採用在穩定中求成長的模式,有利於市場穩定,以及經濟的平穩發展。
4.物價維持穩定
2014年,在物價變動方面,中國大陸要讓通膨維持在穩定區間,如2012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或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CPI)漲幅約維持約在3%,2013年的實際漲幅是2.6%,2014年物價應相對比較溫和,應在3.5%左右。由於中國大陸經濟成長尚稱穩定,供需基本平衡,貨幣政策穩健,國際大宗商品價格回穩,都有利於物價穩定。有關中國大陸的CPI及生產者物價指數(Producer Price Index,PPI)年增率之變動情形,可參閱圖3的說明。

圖3 中國大陸CPI與PPI年增率變動圖
5.貿易持續順差
在國際貿易方面,中國大陸的經常帳比例持續縮減,如2012經常項目順差占GDP比重為2.6%,2013年為2.1%,為2004年以來的最低水準;但國際貿易外貿走勢維持穩定成長,2013年的進出口總額將成長為7.6%,2014年,微調為7.5%左右,主要因新興市場出現減速,有些國家出現政經局勢動盪不安,致使中國大陸出口會產生波動變化,唯貿易持續出現順差。有關中國大陸的經常帳變化,如圖4所示。

圖4 中國大陸經常帳變動比較圖
三.中國大陸銀行體系
在中國大陸的金融體系中,主要是由中國銀監會與中國人民銀行所主導,前者掌管中國金融體系的監管政策,後者則對金融政策加以施行與管理。在此一監理與政策的主導下,其金融體系可分為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合作金融機構等三大部分,其中,又以銀行體系的運作最為重要。
1.銀行機構體系
在銀行金融機構方面,主要可分為政策性銀行、大型商銀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以及外資銀行等七大部分;非銀行金融機構則包括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賃公司、財務公司,以及貨幣經紀公司等五大部分;至於合作金融機構主要是以城市及農村信用為主。有關中國大陸銀行體系的內容,可參閱圖5的說明。

圖5 中國大陸金融體系結構圖
2.金融機構及就業
一般而言,從金融機構的家數及其從業人員的多寡,便可看出一國金融機構的規模及其對國家經濟與社會的貢獻為何。
若從中國大陸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來看,2012年,大陸銀行業相較於2011年有明顯成長,從業人員由2011年的319.8萬人,增加到2012年的336.2萬人,成長幅度為5.13%。但若從金融機構家數來看,則出現減少跡象,從2011年的3,800家下降到2012年的3,747家,減少1.40%,主要可能是因為農村信用社轉型成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以及行及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所致;如2011年的農村信用社計2265家,2012年減少為1927家,減少約15%。
另外,若從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數來觀察,以大型商業銀行的就業人數為最多,占總從業人員數的49.55%,次為農村信用社與股份制商業銀行,其占比分別為14.96%與9.39%,從業人員最少的則是消費金融公司與貨幣經紀公司,其占比分別為0.02%與0.01%。在法人機構數方面,以農村信用社的機構數為最多,占總從金融機構的51.42%,次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郵政儲蓄銀行與農村商業銀行,其占比分別為23.06%與8.99%,法人機構數最少的則是資產管理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與政策性銀行及國家發展銀行,其占比分別為0.11%、0.11%與0.08%,有關中國大陸金融機構家數及及從業人員數,可參閱表2的說明。
表2. 中國大陸金融機構家數及其從業人員比較表 單位:人,%
資料來源:中國銀監會2012年報。作者整理。
3.金融機構資產規模
整體而言,中國大陸金融金構在現代化與多元化的銀行體系之衝擊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規模也呈現快速增長情形。
2012年,中國金融體體系中的五家大型商業銀行中,其總資產佔大陸地區銀行業總資產約44.9%,而股份制商業銀行約占17.6%,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和郵政儲蓄銀行占比14.9%。顯然地,從總資產來看,大陸的銀行體系仍以大型商業銀行為主,比重約占全體金融機構的二分之一。然而,若就發展趨勢而言,五家大型商業銀行的資產比例逐漸緩步下降,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外資銀行與農村信用合作社則呈現上升之趨勢。有關中國大陸金融機構的資產比較,可參閱表3的說明。
表3 歷年中國大陸金融機構資產變動比較表 單位:億元
資料來源:銀監會年報,2012年。
4.資產比重及成長
若以總資產比重觀察,1999-2012年期間,中國大陸的四大國有銀行市場份額從1999年的81.81%,下降到2012年的38.11%,每年以平均14.57%的下降率往下調整,顯見大陸銀行業市場化的程度已逐漸改善。然而,若以2012年市場結構來看,仍處於市場寡占(oligopoly)的狀態,蓋因全部金融機構各項貸款餘額為9.97兆美元,較2011成長13.66%,已經較2011年的22.49%為低,但仍然呈兩位數成長;其中,全國性大型銀行(工行、建行、農行、中行、國開行、交行和郵政儲蓄銀行) 各項貸款餘額6.21兆美元,仍占了六成以上(62.33%)。有關中國大陸四大國有銀行業市場份額,可參閱表4的說明。
表4 中國大陸四大國有銀行市場份額比較表 單位:%
資料來源:Bank Scope資料庫。
四.中國大陸銀行發展問題
在中國大陸經濟崛起的過程中,大陸銀行體系發展也出現許多問題,茲舉其較重要者說明如下:
(一).管理制度問題
外資銀行受到嚴格監管,導致無法順利發展,對中國金融機構的健全發展相對不利,觀其緣由,主要原因如下:
1. 新興市場
新興市場是指人均年收入處於中下等水平,資本市場不發達,股票市場價值只占GDP很小部分,且工業化程度不高的國家或地區。中國大陸市場屬於新興市場,金融機構的經營與管理尚未成熟,體制變化劇烈,正確的管理制度仍有待建立。
2.政策易變
中國是一個以人治為本的國家,法治相對較弱,因此,政策亦因人為判斷因素而產生變化,導致金融機構不易發展。
3.國外金融機構的管制
基於本國保護的立場,中國大陸雖歡迎外資進入,但同時也給多許多限制,因此,外資雖擁有深厚經營與商品創新能力,卻無法於中國地區大展鴻圖,對中國大陸金融業的長前發展相對不利。
4.監管程度較高
整體而言,監管單位對國外金融機構的要求條件較多,且當中國境內的金融發展逐漸轉佳之際,仍持續提高對國外金融機構的監管要求,而國外銀行若無法達到標準,即無法達到營運的目的。
(二).結構性問題
所謂結構性問題是指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由於制度性因素引起的經濟增長趨緩等相關問題,而有關中國大陸金融市場的結構性問題,如過度依賴間接金融,不利金融市場健全發展;國家資源過度集中大型商業銀行,不利中小型銀行的發展;銀行業對外開放程度仍舊偏低,業務發展不夠全面;銀行信貸分配不均,過度集中大型企業,忽視中小企業;政府過於保護,導致銀行缺乏競爭;銀行監管未徹底落實,相關法規不夠完善等。有關上述金融體系的結構性問題,說明如下述:
1.以間接金融為主
大陸當前金融發展所面臨的一個最主要結構性問題,即是直接金融比重過低,而間接金融比重過高,形成融資結構異常傾斜的局面,而過度依賴間接金融,不利金融市場健全發展。
若以全體銀行業資產份額來觀察,2012年,五家大型商業銀行即佔了45%,其次為十二家股份制商業銀行,約占18%,這兩類商業銀行比重合計已達63%,若再加計政策性銀行及國家開發銀行,總比重更高達71%。有關2012年大陸各類銀行業資產比較,可參閱圖6的說明。

圖6 2012年大陸各類銀行業資產比較
資料來源:銀監會年報,2012年。
2.對外開放偏低
整體而言,中國大陸銀行業對外開放程度仍舊偏低,業務無法全面性發展;如2012年,外資銀行占全體銀行業資產比重僅為2%,其占比相對偏低;且受限於《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的限制,單一外資銀行參股上限僅為20%,即使是全體外資銀行,參股上限也不能超過25%,在經營上無法取得主導權,也減少外資參與的意願。此外,大陸銀行主要經營業務仍是以存貸業務為主,加上資本帳管制的因素,使得大陸銀行業對外投資比重偏低,業務結構使得金融產業無法健全發展。有關大陸銀行業利潤結構可參閱圖7的說明。

圖7 2012年大陸銀行業利潤結構圖
資料來源:同圖6
3. 銀行信貸分配不均
在中國大陸的金融結構中,其經營以借貸為主,且銀行信貸分配不均,過度集中大型企業,忽視中小企業的融資。中小企業係指大陸所稱的小型企業或微型企業,而各上市銀行小企業的貸款比重中,最高的南京銀行為20.9%,最低的中國銀行則僅有4.2%,整體銀行業的平均僅為15.2%。顯然中小企業的貸款比重明顯偏低。有關上市銀行小企業貸款比重可參閱圖8的說明。

圖8 中國大陸上市銀行對小企業貸款比重圖
資料來源:交銀國際(2011)證券報告,作者整理。
4.銀行缺乏競爭力
一般而言,中國大陸銀行業受到監管機構的保護,如為保障銀行業擁有相當程度的獲利,監管機構除嚴格管制外資銀行的開放設立外,也對銀行業務開放採取相對保守的態度。又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高資本額與高獲利能力,雖在世界排名都名列前茅,如在全球一千大銀行的排名中,中國大陸的工商銀行之排名由2010年的第7名晋升為2013年的第1名;同段期間內,建設銀行亦由第15名晋升為第5名;但其排名的提升並非源於自身的競爭力,而是與國家的保護主義有關。有關大陸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全球一千大銀行的排名比較可參閱表5的說明。
表5 大陸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全球一千大銀行的排名(單位:億美元)
註:1.表內數據為第一類資本,是英國銀行家雜誌(The Banker)排名的依據。2.括弧內為全球排名。
資料來源:The Banker (2013),自行整理。
5.法令規範不夠完整
2000年以後,大陸監管制度曾歷經多次改革並調整,也確實有了長足的改善。不過,其監管重點主要著重於大型商業銀行上,對於早期的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及農村信用社等中小銀行的監管,相對較為放任,也增加了中小銀行舞弊的機會,如2011年,濟南齊魯銀行發生的大型詐騙案,就是因為監管不佳所產生。
由於具有地域性特質的中小銀行,大多直接隸屬於地方政府管理,銀監會僅是進行業務方面的監管而已,而在地方政府的壓力下,銀監會對其監管標準及執行檢查能力都不如大型商業銀行。因此,這些銀行往往存在極高的信用風險、操作風險以及內控風險。除了監管無法落實外,大陸銀行市場的相關法規也不夠完善。如大陸在對銀行訊息揭露的規範方面明顯不足,且欠缺銀行退場機制的相關法規,更無存款保險制度,一旦銀行因業務或財務未上軌道而倒閉,將無法源依據可供遵循,對大陸銀行體系的發展造成重大的問題。
(三).經營環境問題
有關中國中陸金融經營環境問題,可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1.環保意識抬頭
隨著經濟的發展,高耗能、高排放、過剩及落後產能等行業,以及地方融資平台信貸風險普遍增加,特別是近年來,環保意識的抬頭,以及由於溫室效應所帶來的二氧化碳等污染問題,人們已逐漸重視能源使用問題。為因應國際綠色環. 保潮流,響應政府節能減碳與永續發展政策,經營過程中所需的有形及無形成本均大幅度增加,同時也讓企業的競爭力受到影響。
2.房市泡沬化
中國大陸的房地產市場已逐步步入高風險區域,根據銀監會「2013年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2013年底,許多家庭貸款超過家庭收入的60%,且主要金融機構、小型農村金融機構及外資銀行的人民幣房地產貸款餘額14.61兆元,其增量占同期各項貸款增量的28.1%。為預防泡沬化之風險,金融機構案件防控(包括內控管理、風險控制等)愈來愈嚴苛,所需費用也愈來愈高。
3.資產表外化
表外業務(off-balance sheet business)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金融業務不列入資產負債表,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的經營活動,銀行「資產表外化」潛藏風險未除,亦即表外化的資產愈多,其所隱含的風險愈大。
4.流動性風險增加
流動性風險增加所呈現的是流動性不足的問題,也是中小企業融資不足所產生的錢荒問題。主要因2000年以後,中國大陸持續進行階梯式的不定期打擊政策,收縮銀根,對金融機構及各級產業均產生衝擊。換言之,人行對於銀行間的拆款市場,不供給資金,進行流動性的管理,同時也要求銀行做好流動性管理,不應靠人行來調節。加上最近宏觀調控目標設定房地產業,資金緊縮,積極從事流動性控管。
5.打擊投機炒作
2005年7月,中國大陸開始推動匯改政策,人行針對人民幣是採取管理式浮動匯率,2014年3月,加大人民幣升貶值幅度,目的就是要改變人民幣近年來只會單邊升值的預期,進一步抑制市場的投機炒作。此外,銀監會逐漸提高銀行投資貸款資金的風險係數,藉以打擊投機炒作,影響銀行資產與負債的比例,抑制銀行浮濫的貸放。
6.流動性問題
2013年6月,由阿裏巴巴集團支付寶上線的存款業務就是餘額寶。通過餘額寶的運作,用戶存留在支付寶的資金不僅能拿到利息,而且和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相比收益更高。因此,2010年代,阿里巴巴的餘額寶是中國大陸極為盛行的新型金融商品,對以傳統金融業務為主的銀行業產生極大的衝擊。由於吸金能力相當快速(從0元到2500億元的基金規模,餘額寶僅僅用了七個月;而從2500億元到4000億元,則僅費時一個月),如此龐大的金額若出現問題,其所產生的流動性風險極大。為解決其所可能產生的問題,2014年2月,中國銀行業協會已召集300多家銀行會員,決定排除貨幣基金的「同業存款」待遇,對餘額寶的經營產生重大衝擊,同時引發政策風險。而若中國大陸不能即時針對餘額寶這類貨幣基金進行避險行為,或以政策加以規範,或開放保險公司來設計保險商品以規避風險,則其可能引發的問題應無法加以忽視。
五. 兩岸企業合作之建議
2014年3月,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提出推動金融創新的三原則(註一),銀行亦積極推動創新模式(註二),對中國金融產業的未來發展大有助益;然而,經由前述有關國際經濟的變化、中國經濟結構的轉變、中國金融機構的組成及其所面臨的問題,再參考台灣金融機構的組成及其對企業的金融支援之做法等,本研究提出相關建議,包括推動中小企業公司治理、經營與管理、財務與金融操作,以及經營績效評估等的建議,並作為臺灣及中國大陸企業未來合作之參考。
(一). 推動中小企業公司治理
有關推動企業公司治理的建議方面,可從台灣中小企業實施公司治理的內涵,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1.公司治理的意義
公司治理係指一種指導及管理,並落實公司經營者責任的機制與過程,在兼顧其他利害關係人利益下,藉由加強公司績效,以保障股東權益的一種治理模式。
2001年,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出版「公司治理」,認為公司治理就是如何使公司投資者和各利益相關者,都得到合理且公平的對待,以確保投資人的信任,公司執行「公司治理」良好,才能在國際上取得資金,加強長期的競爭力。並認為公司治理最關鍵處在於健全董事會、透明化的財務、經理人的誠信與內部的稽核才是公司治理的根基。
公司治理主要源於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由於單打獨鬥的領導模式已無法配合當代社會的轉變,因此,公司治理的理念愈來愈受到重視,而為求對公司企業主提供基礎之公司治理概念,須先了解公司之種類、董事及監察人之職責等公司之組成及人員;其次,公司治理中最重要之元素--獨立董事應如何界定其獨立性及選任方式,而對於公司法規定中,董事所負之忠實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亦一併說明,此係為使董事與公司間避免因利益衝突無法讓董事做出最有利於公司股東之決定而為之設計,一方面加強董事之獨立性,另方面則限制董事從事與公司相競爭之業務。
2000年以後,台灣不斷加強公司治理之理念,並以初次申請上巿上櫃之公司為主,逐步要求設立獨立董監事,以法令強化公司治理之程度。為保障公司運作之合理透明、保障小股東之權益,以及易於對外募集資金,對於加強公司治理制度之需求更為殷切。
2.公司治理的目的
企業是國家經濟發展的命脈,唯有企業體制健全,具有競爭優勢,國家的經濟才會好,金融市場才能斷絕呆帳所產生之問題。另外,尊重公司治理有利健全資本市場,提升投資人信心,促進經濟繁榮,國家整體的經濟實力因而大幅提升,因此,公司治理的目的也可視為是政府的責任。特別是2003年,行政院核定「改革公司治理專案小組」之組成。其主要任務是以現有公司治理體制為基礎,參考國際上公司治理改革方向及國內需要,推動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其所須考量或注意的因素如下:
(1). 尊重市場機制
由於公司治理是企業經營未來演進之必然趨勢,而企業自治與外部監督,將是強化企業經營的兩座基礎,也是尊重市場機制的重要模式。
(2). 健全投資環境
在公司治理中,具備良好的投資環境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包括穩定的政治、可信賴的政府團隊、一致性及可預測性的政府決策、現代化的商業制度、良好的行政效率,以及和諧明朗的兩岸關係等,都是健全投資環境的重要因素。
(3).公正的執法方式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政府在執行法律,應求各企業體一視同仁,不可偏頗,讓所有企業能都遵循政府所訂定之遊戲規則,以利整體經濟之發展。
總之,將公司治理的概念引進台灣企業,是順應國際潮流的做法,更能使其經營資訊透明化,管理專業化,國家整體的經濟實力因而大幅提升,推廣公司治理成為每一個企業的經營原則。
3.台灣的公司治理制度原則
公司治理是一種指導及管理公司之業務及事務之過程與結構,藉由加強公司之績效與責任,並考慮其他利害關係人之利益,以達成增加股東長期利益之目標。
因此,公司治理有公司內部制度與外部制度之分,前者是指就公司內部制度而言,係以建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制度之方式,確保公司遵守法令及追求經營管理之效率;後者是指就公司之外部制度而言,是以法律規範及巿場機制,提升公司的營運績效與股東價值,並使得公司投資者,以及利害關係人都能得到合理公平的對待。
依據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所制定之「上巿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條之規定,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之原則如下:
(1).保障股東權益。
(2).強化董事會職能。
(3).發揮監察人功能。
(4).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
(5).提昇資訊透明度。
由於台灣的中小企業多具有傳統家族企業之色彩,為避免經營淪於少數董事之把持而欠缺效率,加入與公司無利害關係之董事或監察人,可使得公司決策之過程更為公平合理,因此,建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顯得更為重要。
4. OECD的公司治理的原則
依照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的「公司治理原則」(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公司經營必須強調經營權和所有權互相制衡運作,因此,可從不同的觀點來探討。
(1).公司的立場
從公司的立場來觀察,公司是管理控制的主體,因此,若從公司的觀點,公司治理應包括公司經營管理階層與股東間之相互制衡,甚至包括公司其他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間之制衡。
(2).管控機制
從管控機制的觀點,公司治理應包括法律,企業組織權責設計,外部之市場機制。
(3).管控手段
從管控手段的觀點,包括股東權利保護,股東公平對待原則,利害關係人角色及功能,以及公司訊息揭露及董事會權責等。
(4).法律
從法律的觀點,公司治理乃著重於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透過法律的制衡管控設計,來監督企業組織的活動,以健全企業組織之運作。
(5).經濟
從經濟的觀點,公司治理係將公司經濟價值達到最大化之制度,亦即追求股東、債權人、員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間報酬與利益之最大化。
(6)財務管理
從財務管理觀點,公司治理係指資金的提供者-投資人,如何確保公司經營者能以最佳之方式運用其資金,而賺其應得的報酬。
從上述說明可知,「公司治理」一般泛指公司的管理與監控機制,其目標在於健全公司營運,並以追求公司最大利益為主要考量。
(二). 兩岸企業經營與管理的合作
自21世紀以降,不論是經濟成長率、薪資成長率...等,中國大陸的經濟表現均優於台灣;然而,若在產品品質、研發創新能力...等方面,甚至是民主素養與中國文化道統所燻陶下的個人素質,台灣仍然優於中國大陸,而截長補短是企業賴於永續生存的重要因素;因此,兩岸中小企業的合作與深化有其必要性,而有關兩岸產業分工,以及企業經營與管理的合作,可從台灣中小企業實施經營與管理的內容中,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1.分工合作模式
若從目前兩岸的經貿關係的發展之觀點,台灣對中國大陸大量出口中間原料及機器設備,並提供了大量的人力與物力,台商至中國大陸投資規模日趨擴大,並以發展電子資訊業為主要考量。各種現象均顯示,目前兩岸產業分工有逐漸明顯的趨勢,而分工合作模式一般可分垂直及水平分工來分析。
(1).垂直分工
垂直分工為經濟學及企管學所描述的生產形式,是一種生產鏈上的工廠結合為階層體系,即上游階層生產的產品,是下游另一個工廠的原料,最後製造出來市場的消費品。最早以實施垂直分工而著名的是卡內基鋼鐵廠;該廠兼營上游的採煤、採鐵業,以及下游的鋼鐵製造。
從垂直分工的觀點,由於台灣之傳統性產業外移至中國大陸,以致於台灣在歐美、日本市場的出口產品,多轉至中國大陸生產,而台商生產所使用的原料及機器設備多向台灣進口。雖然台商增加中國大陸內地的採購比例可能會因勢調整,但向台灣採購原料及機器設備的趨勢,應仍會繼續維持,差別僅是質量多寡的問題,而這也是當前兩岸產業垂直分工的走勢。
(2).水平分工
水平分工是指為了掌握市場,相同產品在不同地區設立分公司,生產相同產品。例如世界知名的電腦製造商,在世界各主要國家均設有分公司製造相同的產品;此種方式較垂直分工更為常見。
在企業的分工合作模式中,水平分工可分為高低階產品水平分工,以及同一產品品質差異化程度之水平分工。台商至中國大陸生產低階產品取代台灣出口,但同時也利用台灣多出來的技術人力,去生產較高階的產品,增加高階產品出口的附加價值。如高科技的電子通訊產業或技術密集的電機產業等,因此,在兩岸所生產的產品中,大抵均有明顯的高低階產品區隔,並在海外市場產生產品價格的差異。唯若就兩岸分工的趨勢來觀察,未來半導體業及面板業均可能出現水平分工的態勢。
2.產業技術的合作
1990年代,台灣有許多產業外移而破壞產業經濟,但是近年來高科技產業及知識密集產業興起,已經逐漸恢復過去的產業經濟面貌。如高雄加工出口區與中部科學園區的建立,逐漸發展出平面顯示器相關產業的群聚聚落;而南部的科學園區則發展為以半導體為主的聚落;新竹科學園區向北衍生成為IT的科技走廊,又擴張發展出新的生物科學園區,並與台北的數位內容軟體產業相結合,而使台灣的產業結構日愈完整。
然而,兩岸產業的分工合作態勢雖仍持續發展,但各國的產業仍然未能脫離先進國家之產業代工的範疇。亦即為保有經濟發展優勢,先進國家將附加價值低的產品分送給東亞各國生產,而保有技術及行銷管道。因此,未來兩岸的經濟發展必須突破先進國家代工的分工體系,而朝向技術研發、品牌創造及行銷策略,以掌握行銷管道,亦為兩岸技術合作的主要模式。
3.研發團隊的合作
二十一世紀,經濟時勢與時俱進,研發人力增加,企業多角化經營與轉型等研發活動愈來愈多,使得產業的競爭力得於提高。
(1).研發能力
在研發能力上,為了配合經濟環境之改變,企業經營宜朝上游關鍵零組件進行垂直整合,以有效降低生產成本,並積極跨入品牌經營以提高毛利;而且其策略性投資各項具潛力之新產品生產,以提升獲利機會。
(2).研發設計
在研發設計上,企業大廠可在台灣成立設計研發中心,投入新技術及產品之研發,以提高在台灣研發技術水準,發展其它新技術,生產次世代產品。兩岸研發團隊若能積極合作,則將對國際科技業及其產品產生重大影響,並達到兩岸雙贏的目的。
4.產銷的合作
在經貿市場中,兩岸的產銷活動可以包括到許多層面,如台灣的電子相關產業也因毛利率及附加價值率(即附加價值/產業營收)不斷下降,而促使電子業大廠積極擴大對大陸投資,其中,包括台灣大廠如鴻海精密、仁寶電腦、華碩企業、廣達電腦及明基電通等五大代工廠商。這些電子廠商亦朝合併、併購策略的應用,擴大研究發展規模,發展品牌以突破行銷瓶頸。
台灣企業在尋求大陸製造生產過程中,台灣研發團隊必須以行銷國際化,購併國外廠商取得技術、品牌、通路為主要目標,以擺脫傳統代工的範疇,並因應電子產品低價競爭之微利時代來臨。此外,台灣電子廠商也須積極尋求在利基產品或消費電子等新興產品領域投資,以達到多角化經營,以及產品規模擴大化的效果。亦即兩岸廠商應在產銷上共同合作,以達到共創雙贏的目的。
(三). 兩岸企業財務與金融操作的合作
有關中小企業財務與金融操作的建議方面,可從台灣中小企業實施財務與金融操作的內涵,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1.先進國家中小企業政策金融機制架構模式
Ratnovski and Narain(2007)曾比較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與日本等五個已開發國家,如何以政策性金融機制彌補市場機能之不足的研究,結果發現,這五個國家計有18個政策性金融機構,分別聚焦於住宅金融(housing finance)、中小企業與創新企業金融(SMEs/innovation finance)與農業金融(agriculture finance)等三個領域。然而,先進國家政策性金融計畫雖多,惟其典型的政策金融工具大抵可分為下列六種類型,即:
(1).直接性放款
直接性放款(Direct Lending, DL)是指對最終借款人提供信用的直接性放款。
(2).中介性放款
中介性放款(Intermediated Lending, IL)是替指先將信用提供給商業銀行等私部門金融機構,再由該等機構依指定用途對特定部門或廠商提供貸放的中介性放款。
(3).公開性證券化
公開性證券化(Public Securitization, PS)是指向私部門金融機構購買其既有之放款組合的公開性證券化。
(4).市場證券化保證
市場證券化保證(guaranteed Market Securitization, MS)是指在私部門金融機構發行放款擔保證券或不動產抵押權擔保證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MBS)時,對其提供保證之市場證券化保證。
(5).信用保證
信用保證(Credit Guarantees, CG)是指在私部門金融機構向最終借款人提供貸放或對最終借款人發行證券時,對其提供保證之之信用保證。
(6).流動性提供
流動性提供(market Liquidity Provision, LP)是指為增加金融市場深度所採行之公開性組合投資的市場流動性提供。
綜合前述五個主要先進國家的比較分析可以發現,各國相關機制之涵蓋範圍、金融工具選用,乃至相關機制之資產與保證占GDP的比率高低均極為懸殊。其中,中小企業政策金融架構最為多元、繁複的應屬日本,其相關機制之功能固然備受肯定,惟功能重疊、資源浪費與欠缺效率之問題長期以來亦備受詬病。
2.台灣企業的因應與合作
在財務與金融操作中,台灣企業之因應模式如下:
(1). 經營策略選擇集中化或專業化
一般而言,以中小企業之人力與財力,因應環境變化不外乎下述幾種競爭策略:
(a).單一區隔集中化
即依附中心工廠以求生存,盡全力滿足中心工廠在品質、交貨條件上的各種要求,以成為中心工廠的專業零組件供應商。此一策略之重點是追隨中心工廠,而台灣未來除資訊電子產業之衛星廠有生存的空間外,其餘恐皆將隨者中心廠的外移而外移至生產成本較低的東南亞及大陸。
(b). 專業生產單一或少數品項的產品
在一小範圍的領域中成為最具有優勢的生產者,成為全世界此單一或少數品項的供應者,在此一特定市場中的低成本領導者或技術領導者。
(c).市場專業化
市場專業化策略優勢主要是建立在廠商對國內消費者的了解、過去所累積的關係、品牌忠誠與應變迅速之特性上,縱然產品可能較貴,但因為以上之特性使其所傳遞的價值超過其他競爭者,如此方能在國際大廠的競爭下求生存。
(2).導入策略性人力資源發展的觀念
企業的負責人須了解凡事要找到適當的人,方能有效達成既定的目標。因此,須敞開心胸以高薪或入股方式,使有能力的人才願加入公司之經營團隊。
(3).將企業轉化為學習形組織
由企業負責人帶頭學習,並督促幹部進修與業務相關之知識;把握政府及教育機構目前所倡導的終生學習機會,主動學習;既然不容易吸引到好的人才加入,就應該使自己能變成「全才」,或者讓公司的同仁能勝任目前的工作。學習不僅為企業找尋通往成功的路,且可增加員工對於組織的向心力,以及對組織目標的認同。
(4).學習借助外力強化技術與管理能力
中小企業限於人才與財力,不易自行獨立進行產品及製程的創新研發活動,也不容易自力進行管理創新或e化的行動;應學習充分運用政府所設技術類或管理類之法人機構來協助進行本身之技術與管理創新,或者與大專校院進行人員訓練與產品研發的建教合作,俾能借助外力提昇中小企業在技術與管理上之能力。
(5).在國內或海外營造競爭的優勢
企業的單打獨鬥固然有其靈活彈性的優點,但在成本降低與研發創新等競爭條件的營造上則往往力有未逮,因此,積極尋求與中心工廠建立垂直式策略聯盟的關係以獲得技術或管理上之支援,或尋求與同業結成水平式策略聯盟關係,以分攤投資與創新之成本,皆為策略選擇中應循之道。亦即宜以聯盟方式合作,群策群力,以減少競爭的風險。
(6).運用網路科技收集資訊與接觸顧客
企業應掌握網路科技所提供之便捷而充分之資訊,一方面收集技術與市場環境之資訊,另一方面亦可利用網路科技增加企業在市場上的能見度,提供消費者企業產品之資訊並對消費者提供服務。
(7).充分發揮企業原有的優點
企業除了因應新競爭環境而求新與求變外,決不能拋棄原來的優點如員工不計較短期之利害、競爭彈性與工作之勤奮。這些優點仍將是企業將來能否與其他企業競爭的重要籌碼。
3.兩岸的金融合作
在兩岸的金融合作方面,可以考慮下列的模式,即:
(1).掌握合作契機
在金融業的經營過程中,台灣由於面臨市場過於狹小、金融服務需求不振、經營風險過於集中、資金供給過多,以及金融機構家數太多、整併速度遲緩,以致金融服務供給過剩等問題。在國際環境上,近年來遭逢金融海嘯與歐美債務危機衝擊,國際經濟景氣明顯下滑,整體金融環境不穩定也對業者造成威脅。為防杜類此事件之再度發生,國際金融監理趨勢日趨嚴格,遵法成本(compliance cost)隨之提升,業者所面臨之經營環境愈顯嚴峻。兩岸簽訂ECFA以後,在兩岸金融的合作上宜把握時代契機,再創金融新局。
(2).掌握國際經濟金融脈動
國際經濟金融情勢多變,金融機構難以個別因應,建議政府掌握國際經濟金融脈動,協助業者及早審慎因應,特別是有關監理及稅務制度之變革。
(3).積極推動金融機構整併
台灣金融機構家數過多,造成過度競爭、規模太小、獲利能力偏低,不利金融業健全發展與國際競爭力;另方面,若金融機構的公股比重過高,亦不利整體效能之提升,可進一步考量降低公股比重,亦讓兩岸金融合作更具彈性。
(4).發展人民幣離岸業務
中國大陸正積極發展金融,市場商機極大,宜掌握契機,加強金融往來,加速兩岸協商,協助銀行、證券及保險業者爭取商機,擴大對大陸金融市場與業務的開放。另外,近年來,大陸除了力圖振作境內(在岸)金融市場外,亦積極發展人民幣境外(離岸)市場。台灣確具發展人民幣離岸業務的潛在優勢,兩岸宜加速協商,簽署兩岸換匯協議、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並開放兩岸貿易與直接投資以人民幣計價,以及境內外匯指定銀行(Domestic Banking Unit, DBU)承作經營人民幣業務,以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與業務。
(5).進行整體金融服務輸出
台灣金融業在東南亞各國中,仍具有相對優勢,若能將貿易及投資一併整合,以整體性金融服務輸出,應有助於金融產業之發展。因此,兩岸產業合作除可改善外貿關係外,整體性金融服務輸出亦是兩岸金融合作的模式之一。
(6).推動財富管理業務
財富管理業務具有濃厚在地服務之色彩,台灣金融人才素質亦屬成熟,有利於此項業務之推展。在推動財富管理業務過程中,可以考量由台灣提供相關服務,一方面培育人才、協助就業,二方面朝財富管理中心之方向邁進,亦可創造互助合作的經營模式。
(7).檢討匯率與利率政策
國內銀行放款利率與存放款利差偏低,無法支應風險與作業成本;市場利率太低,亦使保險業之經營陷入困境。而中國大陸的利差高於台灣甚多,宜檢視目前台彎利率與匯率之相關政策,以形塑可兼顧協助總體經濟發展、維護金融穩定,同時推動適合兩岸金融產業合作的政策。
(8).發展新興產業與服務業
台灣以製造業出口帶動成長、創造就業的發展模式,已逐漸不具備可持續性。宜調整產業發展方向,發展新興產業與服務業,建構整體性服務業發展政策,並積極與中國大陸相關產業合作,創造就業機會與金融服務之需求。
(9).召開「兩岸金融發展政策會議」
金融業之發展為國家根本大計,而為確立發展方向、政策目標及內容,可定期召開「兩岸金融發展政策會議」,邀集兩岸之產、官、學、研之專家,以公開討論之方式,釐清金融產業發展政策,形成共識,進而對於兩岸金融產業未來之發展提出具體建議,作為推動兩岸金融合作的參考。
(四). 兩岸企業經營績效評估的合作
有關中小企業經營績效評估的建議方面,可從台灣中小企業實施經營績效評估的內涵,並根據Bilderbeek (1998)所提出的四個構面之內容,再從創新服務概念、顧客介面、服務傳遞系統及科技使用等方面,分析公司的創新模式,以及可供酌參的作法;而經由Bilderbeek創新服務概念、顧客介面、服務傳遞系統、科技使用等四大構面的分析說明,而其共通性可做為決策模式的依據,茲就其共通性質加以匯總,並將企業決策者的營運創新模式,說明如下:
1.創新服務概念
中小企業創新服務概念的決策模式中,其所需共同考量的因素如下:
(1).新產品:新產品的開發可以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
(2).新服務:新服務可以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
(3).新品牌:新品牌可以增加企業的能見度。
(4).新行銷方式:新行銷方式可以促進企業營運利潤的增加。
(5).新地點:新地點的開拓可以提升產品的銷售量
(6).新組合:新組合可以創造企業更大的利基。
2.顧客介面
中小企業顧客介面的決策模式中,其所需共同考量的因素如下:
(1).新電子介面:新電子介面的拓展有利於對顧客的服務。
(2).個人化的虛擬互動模式:個人化的虛擬互動模式有助於維持顧客良好關係。
(3).銷售方式:從顧客的觀點簡化銷售方式。
(4).取貨方式:從顧客的觀點簡化取貨方式,讓顧客可以在最短時間內取貨。
(5).取貨地點:考量時間、地點等因素,從顧客的觀點簡化取貨方式。
3.服務傳遞系統
中小企業服務傳遞系統的決策模式中,其所需共同考量的因素如下:
(1). 內部或外部組織調整:企業內外部組織以適合服務傳遞作為調整依據。
(2). 融入文化藝術或人文歷史:加入地方人文特色,增加產品創意價值。
(3).客戶關係管理:做好客戶資料的蒐集調查與分析工作。
(4).標準化:提供一套合理而標準化的服務模式。
4.使用
中小企業科技使用的決策模式中,其所需共同考量的因素如下:
(1).網路:使用網路科技,提升服務品質。
(2).電子商務:以B2C的方式提供企業的相關服務。
(3).專利產品:提升企業的研發能力,增加產品的更高價值。
(4).貨物追蹤系統:利用追蹤系統,確實做好貨品的品質控管。
上述說明主要是利用台灣三個中小企業成功的個案中,進一步可以瞭解企業「行銷」在中小企業成功的過程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除了選擇一個正在起步有潛力的新興市場,或是以自己的創新想法來切入產品創新工作,並以創造產品及服務差異化來提升產品利潤;同時,企業經營的決策模式宜掌握媒體廣告、宣傳,並充份利用展覽會的展示功能,用以達到行銷企業的目的。
此外,網路及電子商務行銷也是提高其競爭力的主力之一,其能將公司消息、產品優勢透過網路快速的傳達給客戶,因此,新興的中小企業想要成功,除了在創新營運模式的四個構面要和競爭對手有所差異外,在市場行銷的佈局中也應有所加強,才能使好的產品及服務透過行銷來傳達給顧客,以刺激顧客消費,同時達到提升企業形象,以及增加營運利潤的目的。
八.結論與建議
經由前述的分析說明,可將本研究的結論與建議說明如下:
1. 國際經濟變化是受世界各主要國家之經濟情勢變化的影響,其中,又以世界市場的美國與世界工廠的中國之政經環境變化的影響最大,而2014年,美國QE退場機制,更是影響國際經濟變化的重要因素,有關國際及中國經濟情勢說明包括經濟成長率、貨幣政策、產出持續增加、物價維持穩定、貿易持續順差…等。而中國大陸金融情勢的變化包括市場流動性下降、人民幣波動區間擴大、.短期外匯占款逐漸下降…等。
2.在中國大陸的金融體系中,主要是由中國銀監會與中國人民銀行所主導,前者掌管中國金融體系的監管政策,後者則對金融政策加以施行與管理。在此一監理與政策的主導下,其金融體系可分為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合作金融機構等三大部分,其中,又以銀行體系的運作最為重要。銀行體系的運作直接或間接影響中國大陸的金融機構及就業、金融機構資產規模,以及資產比重及成長等。
3.中國大陸銀行發展問題包括管理制度問題(如新興市場、政策易變、國外金融機構的管制、監管程度較高、市場尚未成熟、監管嚴格…等),結構性問題(如以間接金融為主、對外開放偏低、銀行信貸分配不均、銀行缺乏競爭力、法規不夠完善…等),經營環境問題(如環保意識抬頭、房市泡沬化、資產表外化、流動性風險增加、投擊投機炒作、餘額寶問題…等)。
4.在推動中小企業公司治理的合作之建議方面,可從台灣中小企業實施公司治理的內涵來建議,包括瞭解公司治理的意義、公司治理的目的(如尊重市場機制、健全投資環境、公正的執法方式等),台灣的公司治理制度原則(如保障股東權 益、強化董事會職能、發揮監察人功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提昇資訊透明度…等)。當然,亦可同時考量OECD的公司治理的原則,包括公司經營必須強調經營權和所有權互相制衡運作;因此,可從不同的觀點來探討,如公司的立場、管控機制、管控手段、法律、經濟、財務管理等。除了有關中小企業經營與管理必須符合公司治理的規範以外,可從台灣中小企業實施經營與管理的內容,建議可朝下列方向進行,即:兩岸產業分工,分工合作模式(垂直分工或水平分工)、產業技術的合作、研發團隊的合作(如研發能力、研發設計…等)、產銷的合作等。
5.在企業財務與金融操作的合作方面,可從台灣中小企業實施財務與金融操作的內涵來說明,包括採用先進國家中小企業政策金融機制架構模式(如典型的政策金融工具有直接性放款、中介性放款、公開性證券化、市場證券化保證、信用保證、流動性提供等)在財務與金融操作中,台灣的中小企業之因應模式包括經營策略選擇集中化或專業化(如單一區隔集中化、專業生產單一或少數品項的產品、市場專業化等)、導入策略性人力資源發展的觀念、將企業轉化為學習形組織、學習借助外力強化技術與管理能力、在國內或海外營造競爭的優勢、運用網路科技收集資訊與接觸顧客、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原有的優點等。
6.在兩岸的金融合作方面,可以考慮下列的模式,即:掌握時代契機與開創金融新局、掌握國際經濟金融脈動、積極推動金融機構整併、發展人民幣離岸業務、進行整體金融服務輸出、推動財富管理業務、檢討匯率與利率政策、發展新興產業與服務業、召開「兩岸金融發展政策會議」等。
7在企業經營績效評估的合作方面,建議可從各公司創立背景,再從創新服務概念、顧客介面、服務傳遞系統及科技使用等方面,分析公司的創新模式,以及可供酌參的作法,並以台灣中小企業營運成功的三個案例,包括紫金堂的養生餐、裕珍馨的綠色觀念、格子趣的小店面等;不論是創業理念或經營模式,都可做為海峽兩岸中小企業經營的參考。
註釋
註一:2014年3月,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中國銀行業》撰文提出推動金融創新的三原則,即柵欄原則、普惠原則,以及驅動原則。
註二:中國大陸銀行體系的創新模式之主要內容包括民營銀行試點、利率市場化改革、網路金融的發展、金融特區的試點、信託市場的危機,以及上海發行首檔保障房私募債等。
參考文獻
李沃牆(2012),大陸金融問題面面觀,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許振明(2014),中國大陸銀行體系發展困境與創新方向,現化財經基金會。
謝明瑞(2014),中國大陸金融市場風險與日俱增?現化財經基金會。
謝明瑞(2013),回不去的兩岸關係,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謝明瑞(2013),人民幣國際化之可行性分析,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謝明瑞(2014),2013年中國大陸的十大財經議題,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謝明瑞(2014),2013年台灣十大財經議題,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謝明瑞(2014),2013年國際十大財經議題,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中國大陸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14),為十八屆三中全會提交的改革方案的總報告。
中國銀監會年報(2012年)
Bilderbeek (1998),Conceptualising Service Innovation and Service InnovationPatterns. OECD.
Claessens, Stijn and Enrico Perotti(2005), “The links between finance and inequality: channels and evidence,” 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2005 Background Paper.
Graham Review of the Small Firms Loan Guarantee, 2004, U.K.Treasury.
Fiechter, Jonathan and Paul Kupiec, 2004 “Principles for Supervision,” inCaprio et.al, eds. The Future of State-Own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Brookings Institution, Washington, D.C.
Levine, Ross, 2005, “Finance and Growth: Theory and Evidence,” in Philippe Aghion and Steven Durlauf, eds. Handbook of Economic Growth, Elsevier Science: Amsterdam.
Marston, David and Aditya Narain, 2004 “Observations from an IMF Survey” in Caprio et. al, eds. The Future of State-Own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Brookings Institution, Washington, D.C.
OECD (2005) “Guidelines for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State-OwnedEnterprises.”
Ratnovski and Narain(2007),Public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Developed Countries—Organization and Oversight,IMF Working Paper。
Google、Yahoo網路。
*本文作者謝明瑞曾任天津南開大學國際經濟研究所講座。張高峰為麗洋公司董事長。
**本文發表於第六屆兩岸經貿論壇;2014年4月19~20日於天津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台灣為海島型經濟小國,中國大陸是新崛起的經濟大國,台灣對中國大陸的貿易依存度愈來愈高,特別是兩岸簽訂ECFA協議以後,台灣經濟對中國大陸的依賴度愈來愈大,海峽兩岸具有同種同文的特色,雖政治生態不同,但追求經濟發展的目標則一,若金融產業為追求營運綜效而合作,則金融業經營者在追求最大利潤的同時,也必須不斷地作觀念上的修正,除積極與金融業配合,在政府的輔導與協助下,創造有利轉型之環境,將企業的經營與管理層次升級外,更需加強兩岸產業合作,唯有經由人力與物力的充分配合,以台灣的軟實力配合中國大陸的硬實力,二者相需相成,不論是中國大陸吸收台灣人才,或大陸企業前往中國大陸上市,兩岸都必須互助合作,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國際經濟環境中生存,也才能為兩岸的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一.前言
臺灣早期企業發展以輕工業為主,在那致力於出口為導向的年代,特別是中小企業由於具有充沛而優質的人力資源,為臺灣締造了高度的經濟成長。然而,隨著國際經濟局勢的改變,大陸經濟的崛起,產業結構的調整,消費價值觀的多樣化,技術快速創新,以及資訊產業的興起,國內企業彼此間的競爭也日益強烈,不僅一般企業所面臨國內外的挑戰愈來愈多,而且家數眾多但規模不大的中小企業,在企業經營與管理上也面臨更嚴酷的考驗。
本研究主要是探討海峽兩岸產業的合作,而產業發展必須有足夠的財力以資金因應,亦即金融業對企業的金融支援十分重要,而金融業是產業的一環,亦是國內經濟的一環,台灣與中國大陸經濟都是世界經濟的一部分,因此,本研究雖以兩岸企業的合作為主要探討對象,但探討重點則以金融產業合作為主,並從國際經濟的變化、中國經濟結構的轉變、中國金融機構的組成及其所面臨的問題,再參考台灣金融機構的組成及其對企業的金融支援之做法等,提出相關建議,以作為兩岸企業未來合作之參考。
二.國際經濟與大陸經濟
國際經濟變化受世界各主要國家之經濟情勢變化的影響,其中,又以世界市場的美國與世界工廠的中國之政經環境變化的影響最大,特別是2014年,美國啓動QE退場機制,更是影響國際經濟變化的重要因素,茲擇要說明如下述:
1.經濟成長率
2014年初,美國QE開始逐步退場,由於利率上揚,可能影響美國及全球經濟復甦動能;歐元區經濟雖略見起色,惟通貨緊縮的風險尚未完全解除,在多國持續進行結構性改革,以及失業率仍居高之情況下,消費與投資恐受衝擊;另外,中國大陸經濟結構調整、金融體系去槓桿化,以及資金趨緊等情勢發展,則逐漸減緩中國大陸的經濟成長率,且影響未來全球之經濟景氣走勢。
根據IMF的預測,2014年的全球經濟成長率為3.6%,較2013年成長0.7%;而根據Global Insight於同年12月之預測,2014年的全球經濟成長率為3.3%,較2013年高出0.8%,亦即根據知名國際機構預測,2014年,全球經濟成長率略為升溫,但各主要國家的經濟成長表現均不如預期。
唯不論是IMF或Global Insight的預測,2014年中,經濟成長率最高的均為中國大陸,如IMF預測值為7.3%,Global Insight的預測值則為8.1%;今若以IMF的預測值為主要考量,則全球的經濟成長率為3.6%,先進國家與OECD國家則較低,其經濟成長率分別為2.0%與2.3%。另外,經濟成長率大於5%的國家分別為東協五國的5.4%,印度的5.1%,其他新興市場暨發展中國家的5.1%等;至於台灣的經濟成長率則為3.8%,比2013年的2.2%高出甚多,有關主要經濟國家經濟成長率的比較,可參閱表1的說明。
表1 主要經濟國家經濟成長率

資料來源:(1).IMF。(2).Global Insight。
2.貨幣政策
在貨幣政策方面,歐元區及泰國為激勵經濟,於2013年11月各調降政策利率1碼,但印度、南非及土耳其為搶救匯價並抑制通膨,均於2014年1月底宣布升息。唯2014年4月起,美國公開市場委員會的量化寬鬆額度將從650億美元降至550億美元,雖然聯邦基金利率雖繼續維持在0%至0.25%的水準,但若2014年完全停止QE的運作,則2015年時,聯準會的利率調整應無法避免,而利率調升將會對國際經濟產生重大影響。此外,歐洲央行亦可能在條件成熟時開始升息,視經濟形勢及通脹預期,以及其他因素的變化而定,但仍將保持低利率或進一步降息。有關先進經濟體及亞洲新與經濟體之政策利率變動情形,可參閱圖1與圖2的說明。

圖1 世界主要先進國家政策利率變動圖

圖2 亞洲新興國家政策利率變動圖
3.產出持續增加
在生產方面,2014年上半年,製造業採購經理人指數(Purchasing Managers Index,PMI)雖呈現短期回落的情形,但生產經營活動預期持續上升,生產經營活動預期保持樂觀態度。另外,2014年,中國大陸經濟成長的預期目標連續第三年設定在7.5%左右,而此種目標的設定是一種穩中求進步的取向,「穩」既是一種目標,更是一種謀略。在中國大陸經濟已預估確定合理區間,在整體大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下,採用在穩定中求成長的模式,有利於市場穩定,以及經濟的平穩發展。
4.物價維持穩定
2014年,在物價變動方面,中國大陸要讓通膨維持在穩定區間,如2012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或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CPI)漲幅約維持約在3%,2013年的實際漲幅是2.6%,2014年物價應相對比較溫和,應在3.5%左右。由於中國大陸經濟成長尚稱穩定,供需基本平衡,貨幣政策穩健,國際大宗商品價格回穩,都有利於物價穩定。有關中國大陸的CPI及生產者物價指數(Producer Price Index,PPI)年增率之變動情形,可參閱圖3的說明。

圖3 中國大陸CPI與PPI年增率變動圖
5.貿易持續順差
在國際貿易方面,中國大陸的經常帳比例持續縮減,如2012經常項目順差占GDP比重為2.6%,2013年為2.1%,為2004年以來的最低水準;但國際貿易外貿走勢維持穩定成長,2013年的進出口總額將成長為7.6%,2014年,微調為7.5%左右,主要因新興市場出現減速,有些國家出現政經局勢動盪不安,致使中國大陸出口會產生波動變化,唯貿易持續出現順差。有關中國大陸的經常帳變化,如圖4所示。

圖4 中國大陸經常帳變動比較圖
三.中國大陸銀行體系
在中國大陸的金融體系中,主要是由中國銀監會與中國人民銀行所主導,前者掌管中國金融體系的監管政策,後者則對金融政策加以施行與管理。在此一監理與政策的主導下,其金融體系可分為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合作金融機構等三大部分,其中,又以銀行體系的運作最為重要。
1.銀行機構體系
在銀行金融機構方面,主要可分為政策性銀行、大型商銀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以及外資銀行等七大部分;非銀行金融機構則包括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賃公司、財務公司,以及貨幣經紀公司等五大部分;至於合作金融機構主要是以城市及農村信用為主。有關中國大陸銀行體系的內容,可參閱圖5的說明。

圖5 中國大陸金融體系結構圖
2.金融機構及就業
一般而言,從金融機構的家數及其從業人員的多寡,便可看出一國金融機構的規模及其對國家經濟與社會的貢獻為何。
若從中國大陸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來看,2012年,大陸銀行業相較於2011年有明顯成長,從業人員由2011年的319.8萬人,增加到2012年的336.2萬人,成長幅度為5.13%。但若從金融機構家數來看,則出現減少跡象,從2011年的3,800家下降到2012年的3,747家,減少1.40%,主要可能是因為農村信用社轉型成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以及行及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所致;如2011年的農村信用社計2265家,2012年減少為1927家,減少約15%。
另外,若從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數來觀察,以大型商業銀行的就業人數為最多,占總從業人員數的49.55%,次為農村信用社與股份制商業銀行,其占比分別為14.96%與9.39%,從業人員最少的則是消費金融公司與貨幣經紀公司,其占比分別為0.02%與0.01%。在法人機構數方面,以農村信用社的機構數為最多,占總從金融機構的51.42%,次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郵政儲蓄銀行與農村商業銀行,其占比分別為23.06%與8.99%,法人機構數最少的則是資產管理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與政策性銀行及國家發展銀行,其占比分別為0.11%、0.11%與0.08%,有關中國大陸金融機構家數及及從業人員數,可參閱表2的說明。
表2. 中國大陸金融機構家數及其從業人員比較表 單位:人,%
| 機構名稱 | 從業人員數 | % | 法人機構數 | % |
| 大型商業銀行 | 1665973 | 49.55 | 5 | 0.13 |
| 政策性銀行及國家發展銀行 | 62231 | 1.85 | 3 | 0.08 |
| 股份制商業銀行 | 315585 | 9.39 | 12 | 0.32 |
| 城市商業銀行 | 259261 | 7.71 | 144 | 3.84 |
| 農村信用社 | 502829 | 14.96 | 1927 | 51.42 |
| 農村商業銀行 | 220042 | 6.54 | 337 | 8.99 |
| 農村合作銀行 | 55822 | 1.66 | 147 | 3.92 |
|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 7571 | 0.23 | 150 | 4.00 |
| 信託公司 | 11710 | 0.35 | 67 | 1.79 |
| 金融租賃公司 | 1855 | 0.06 | 20 | 0.53 |
| 汽車金融公司 | 4477 | 0.13 | 16 | 0.43 |
| 貨幣經紀公司 | 447 | 0.01 | 5 | 0.13 |
| 消費金融公司 | 716 | 0.02 | 4 | 0.11 |
|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郵政儲蓄銀行 | 200769 | 5.97 | 864 | 23.06 |
| 資產管理公司 | 8240 | 0.25 | 4 | 0.11 |
| 外資金融機構 | 44560 | 1.33 | 42 | 1.12 |
| 銀行業金融機構 總計 | 3362088 | 100.00 | 3747 | 100.00 |
3.金融機構資產規模
整體而言,中國大陸金融金構在現代化與多元化的銀行體系之衝擊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規模也呈現快速增長情形。
2012年,中國金融體體系中的五家大型商業銀行中,其總資產佔大陸地區銀行業總資產約44.9%,而股份制商業銀行約占17.6%,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和郵政儲蓄銀行占比14.9%。顯然地,從總資產來看,大陸的銀行體系仍以大型商業銀行為主,比重約占全體金融機構的二分之一。然而,若就發展趨勢而言,五家大型商業銀行的資產比例逐漸緩步下降,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外資銀行與農村信用合作社則呈現上升之趨勢。有關中國大陸金融機構的資產比較,可參閱表3的說明。
表3 歷年中國大陸金融機構資產變動比較表 單位:億元
| 機構 年份 | 2003 | 2008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 銀行業金融機構 | 276584 | 631515 | 795164 | 953053 | 1132873 | 1336224 |
| 政策性銀行業及國家開發銀行 | 21247 | 56454 | 69456 | 76521 | 93133 | 112174 |
| 大型商業銀行 | 160512 | 325751 | 407998 | 468943 | 536336 | 600401 |
| 股份制商業銀行 | 29599 | 88337 | 118181 | 149037 | 183794 | 235721 |
| 城市商業銀行 | 14622 | 41320 | 56800 | 78526 | 99845 | 123469 |
| 農村商業銀行 | 385 | 9291 | 18661 | 27670 | 42527 | 62751 |
| 農村合作銀行 | - | 10033 | 12791 | 15002 | 14025 | 12835 |
| 城市信用社 | 1468 | 804 | 272 | 22 | 30 | - |
| 農村信用社 | 26509 | 52113 | 54945 | 63911 | 72047 | 79535 |
| 非銀行業金融機構 | 9100 | 11802 | 15504 | 20896 | 26067 | 32299 |
| 外資銀行 | 4160 | 13448 | 13492 | 17423 | 21535 | 23804 |
|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郵政儲蓄銀行 | 8984 | 22163 | 27045 | 35101 | 43536 | 53511 |
4.資產比重及成長
若以總資產比重觀察,1999-2012年期間,中國大陸的四大國有銀行市場份額從1999年的81.81%,下降到2012年的38.11%,每年以平均14.57%的下降率往下調整,顯見大陸銀行業市場化的程度已逐漸改善。然而,若以2012年市場結構來看,仍處於市場寡占(oligopoly)的狀態,蓋因全部金融機構各項貸款餘額為9.97兆美元,較2011成長13.66%,已經較2011年的22.49%為低,但仍然呈兩位數成長;其中,全國性大型銀行(工行、建行、農行、中行、國開行、交行和郵政儲蓄銀行) 各項貸款餘額6.21兆美元,仍占了六成以上(62.33%)。有關中國大陸四大國有銀行業市場份額,可參閱表4的說明。
表4 中國大陸四大國有銀行市場份額比較表 單位:%
| 年份 | 中國工商銀行 | 中國農業銀行 | 中國銀行 | 中國建設銀行 | 合計 |
| 1999 | 27.23 | 17.51 | 20.14 | 16.93 | 81,81 |
| 2000 | 27.44 | 15.09 | 19.98 | 17.48 | 79.99 |
| 2001 | 26.66 | 15.61 | 16.03 | 16.99 | 75.29 |
| 2002 | 24.71 | 15.54 | 15.17 | 16.09 | 71.51 |
| 2003 | 22.27 | 14.74 | 13.71 | 14.99 | 65.71 |
| 2004 | 20.83 | 14.74 | 12.82 | 14.34 | 62.73 |
| 2005 | 20.09 | 14.84 | 12.27 | 14.27 | 61.47 |
| 2006 | 19.86 | 14.14 | 11.72 | 14.41 | 60.13 |
| 2007 | 19.05 | 11.64 | 10.99 | 14.48 | 56.16 |
| 2008 | 18.29 | 13.15 | 11.39 | 14.16 | 56.99 |
| 2009 | 14.82 | 10.35 | 11.01 | 12.10 | 48.28 |
| 2010 | 14.12 | 10.16 | 10.97 | 11.34 | 46.59 |
| 2011 | 14.09 | 10.79 | 10.74 | 10.96 | 46.58 |
| 2012 | 11.64 | 8.79 | 8.41 | 9.27 | 38.11 |
四.中國大陸銀行發展問題
在中國大陸經濟崛起的過程中,大陸銀行體系發展也出現許多問題,茲舉其較重要者說明如下:
(一).管理制度問題
外資銀行受到嚴格監管,導致無法順利發展,對中國金融機構的健全發展相對不利,觀其緣由,主要原因如下:
1. 新興市場
新興市場是指人均年收入處於中下等水平,資本市場不發達,股票市場價值只占GDP很小部分,且工業化程度不高的國家或地區。中國大陸市場屬於新興市場,金融機構的經營與管理尚未成熟,體制變化劇烈,正確的管理制度仍有待建立。
2.政策易變
中國是一個以人治為本的國家,法治相對較弱,因此,政策亦因人為判斷因素而產生變化,導致金融機構不易發展。
3.國外金融機構的管制
基於本國保護的立場,中國大陸雖歡迎外資進入,但同時也給多許多限制,因此,外資雖擁有深厚經營與商品創新能力,卻無法於中國地區大展鴻圖,對中國大陸金融業的長前發展相對不利。
4.監管程度較高
整體而言,監管單位對國外金融機構的要求條件較多,且當中國境內的金融發展逐漸轉佳之際,仍持續提高對國外金融機構的監管要求,而國外銀行若無法達到標準,即無法達到營運的目的。
(二).結構性問題
所謂結構性問題是指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由於制度性因素引起的經濟增長趨緩等相關問題,而有關中國大陸金融市場的結構性問題,如過度依賴間接金融,不利金融市場健全發展;國家資源過度集中大型商業銀行,不利中小型銀行的發展;銀行業對外開放程度仍舊偏低,業務發展不夠全面;銀行信貸分配不均,過度集中大型企業,忽視中小企業;政府過於保護,導致銀行缺乏競爭;銀行監管未徹底落實,相關法規不夠完善等。有關上述金融體系的結構性問題,說明如下述:
1.以間接金融為主
大陸當前金融發展所面臨的一個最主要結構性問題,即是直接金融比重過低,而間接金融比重過高,形成融資結構異常傾斜的局面,而過度依賴間接金融,不利金融市場健全發展。
若以全體銀行業資產份額來觀察,2012年,五家大型商業銀行即佔了45%,其次為十二家股份制商業銀行,約占18%,這兩類商業銀行比重合計已達63%,若再加計政策性銀行及國家開發銀行,總比重更高達71%。有關2012年大陸各類銀行業資產比較,可參閱圖6的說明。

圖6 2012年大陸各類銀行業資產比較
資料來源:銀監會年報,2012年。
2.對外開放偏低
整體而言,中國大陸銀行業對外開放程度仍舊偏低,業務無法全面性發展;如2012年,外資銀行占全體銀行業資產比重僅為2%,其占比相對偏低;且受限於《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的限制,單一外資銀行參股上限僅為20%,即使是全體外資銀行,參股上限也不能超過25%,在經營上無法取得主導權,也減少外資參與的意願。此外,大陸銀行主要經營業務仍是以存貸業務為主,加上資本帳管制的因素,使得大陸銀行業對外投資比重偏低,業務結構使得金融產業無法健全發展。有關大陸銀行業利潤結構可參閱圖7的說明。

圖7 2012年大陸銀行業利潤結構圖
資料來源:同圖6
3. 銀行信貸分配不均
在中國大陸的金融結構中,其經營以借貸為主,且銀行信貸分配不均,過度集中大型企業,忽視中小企業的融資。中小企業係指大陸所稱的小型企業或微型企業,而各上市銀行小企業的貸款比重中,最高的南京銀行為20.9%,最低的中國銀行則僅有4.2%,整體銀行業的平均僅為15.2%。顯然中小企業的貸款比重明顯偏低。有關上市銀行小企業貸款比重可參閱圖8的說明。

圖8 中國大陸上市銀行對小企業貸款比重圖
資料來源:交銀國際(2011)證券報告,作者整理。
4.銀行缺乏競爭力
一般而言,中國大陸銀行業受到監管機構的保護,如為保障銀行業擁有相當程度的獲利,監管機構除嚴格管制外資銀行的開放設立外,也對銀行業務開放採取相對保守的態度。又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高資本額與高獲利能力,雖在世界排名都名列前茅,如在全球一千大銀行的排名中,中國大陸的工商銀行之排名由2010年的第7名晋升為2013年的第1名;同段期間內,建設銀行亦由第15名晋升為第5名;但其排名的提升並非源於自身的競爭力,而是與國家的保護主義有關。有關大陸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全球一千大銀行的排名比較可參閱表5的說明。
表5 大陸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全球一千大銀行的排名(單位:億美元)
| 銀行/年度 | 2010年 排名 | 2013年 排名 |
| 工商銀行 | 911 (7) | 1606.46 (1) |
| 建設銀行 | 720 (15) | 1376.00 (5) |
| 中國銀行 | 737 (14) | 1215.04 (9) |
| 農業銀行 | 398 (28) | 1114.93 (10) |
資料來源:The Banker (2013),自行整理。
5.法令規範不夠完整
2000年以後,大陸監管制度曾歷經多次改革並調整,也確實有了長足的改善。不過,其監管重點主要著重於大型商業銀行上,對於早期的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及農村信用社等中小銀行的監管,相對較為放任,也增加了中小銀行舞弊的機會,如2011年,濟南齊魯銀行發生的大型詐騙案,就是因為監管不佳所產生。
由於具有地域性特質的中小銀行,大多直接隸屬於地方政府管理,銀監會僅是進行業務方面的監管而已,而在地方政府的壓力下,銀監會對其監管標準及執行檢查能力都不如大型商業銀行。因此,這些銀行往往存在極高的信用風險、操作風險以及內控風險。除了監管無法落實外,大陸銀行市場的相關法規也不夠完善。如大陸在對銀行訊息揭露的規範方面明顯不足,且欠缺銀行退場機制的相關法規,更無存款保險制度,一旦銀行因業務或財務未上軌道而倒閉,將無法源依據可供遵循,對大陸銀行體系的發展造成重大的問題。
(三).經營環境問題
有關中國中陸金融經營環境問題,可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1.環保意識抬頭
隨著經濟的發展,高耗能、高排放、過剩及落後產能等行業,以及地方融資平台信貸風險普遍增加,特別是近年來,環保意識的抬頭,以及由於溫室效應所帶來的二氧化碳等污染問題,人們已逐漸重視能源使用問題。為因應國際綠色環. 保潮流,響應政府節能減碳與永續發展政策,經營過程中所需的有形及無形成本均大幅度增加,同時也讓企業的競爭力受到影響。
2.房市泡沬化
中國大陸的房地產市場已逐步步入高風險區域,根據銀監會「2013年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2013年底,許多家庭貸款超過家庭收入的60%,且主要金融機構、小型農村金融機構及外資銀行的人民幣房地產貸款餘額14.61兆元,其增量占同期各項貸款增量的28.1%。為預防泡沬化之風險,金融機構案件防控(包括內控管理、風險控制等)愈來愈嚴苛,所需費用也愈來愈高。
3.資產表外化
表外業務(off-balance sheet business)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金融業務不列入資產負債表,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的經營活動,銀行「資產表外化」潛藏風險未除,亦即表外化的資產愈多,其所隱含的風險愈大。
4.流動性風險增加
流動性風險增加所呈現的是流動性不足的問題,也是中小企業融資不足所產生的錢荒問題。主要因2000年以後,中國大陸持續進行階梯式的不定期打擊政策,收縮銀根,對金融機構及各級產業均產生衝擊。換言之,人行對於銀行間的拆款市場,不供給資金,進行流動性的管理,同時也要求銀行做好流動性管理,不應靠人行來調節。加上最近宏觀調控目標設定房地產業,資金緊縮,積極從事流動性控管。
5.打擊投機炒作
2005年7月,中國大陸開始推動匯改政策,人行針對人民幣是採取管理式浮動匯率,2014年3月,加大人民幣升貶值幅度,目的就是要改變人民幣近年來只會單邊升值的預期,進一步抑制市場的投機炒作。此外,銀監會逐漸提高銀行投資貸款資金的風險係數,藉以打擊投機炒作,影響銀行資產與負債的比例,抑制銀行浮濫的貸放。
6.流動性問題
2013年6月,由阿裏巴巴集團支付寶上線的存款業務就是餘額寶。通過餘額寶的運作,用戶存留在支付寶的資金不僅能拿到利息,而且和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相比收益更高。因此,2010年代,阿里巴巴的餘額寶是中國大陸極為盛行的新型金融商品,對以傳統金融業務為主的銀行業產生極大的衝擊。由於吸金能力相當快速(從0元到2500億元的基金規模,餘額寶僅僅用了七個月;而從2500億元到4000億元,則僅費時一個月),如此龐大的金額若出現問題,其所產生的流動性風險極大。為解決其所可能產生的問題,2014年2月,中國銀行業協會已召集300多家銀行會員,決定排除貨幣基金的「同業存款」待遇,對餘額寶的經營產生重大衝擊,同時引發政策風險。而若中國大陸不能即時針對餘額寶這類貨幣基金進行避險行為,或以政策加以規範,或開放保險公司來設計保險商品以規避風險,則其可能引發的問題應無法加以忽視。
五. 兩岸企業合作之建議
2014年3月,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提出推動金融創新的三原則(註一),銀行亦積極推動創新模式(註二),對中國金融產業的未來發展大有助益;然而,經由前述有關國際經濟的變化、中國經濟結構的轉變、中國金融機構的組成及其所面臨的問題,再參考台灣金融機構的組成及其對企業的金融支援之做法等,本研究提出相關建議,包括推動中小企業公司治理、經營與管理、財務與金融操作,以及經營績效評估等的建議,並作為臺灣及中國大陸企業未來合作之參考。
(一). 推動中小企業公司治理
有關推動企業公司治理的建議方面,可從台灣中小企業實施公司治理的內涵,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1.公司治理的意義
公司治理係指一種指導及管理,並落實公司經營者責任的機制與過程,在兼顧其他利害關係人利益下,藉由加強公司績效,以保障股東權益的一種治理模式。
2001年,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出版「公司治理」,認為公司治理就是如何使公司投資者和各利益相關者,都得到合理且公平的對待,以確保投資人的信任,公司執行「公司治理」良好,才能在國際上取得資金,加強長期的競爭力。並認為公司治理最關鍵處在於健全董事會、透明化的財務、經理人的誠信與內部的稽核才是公司治理的根基。
公司治理主要源於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由於單打獨鬥的領導模式已無法配合當代社會的轉變,因此,公司治理的理念愈來愈受到重視,而為求對公司企業主提供基礎之公司治理概念,須先了解公司之種類、董事及監察人之職責等公司之組成及人員;其次,公司治理中最重要之元素--獨立董事應如何界定其獨立性及選任方式,而對於公司法規定中,董事所負之忠實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亦一併說明,此係為使董事與公司間避免因利益衝突無法讓董事做出最有利於公司股東之決定而為之設計,一方面加強董事之獨立性,另方面則限制董事從事與公司相競爭之業務。
2000年以後,台灣不斷加強公司治理之理念,並以初次申請上巿上櫃之公司為主,逐步要求設立獨立董監事,以法令強化公司治理之程度。為保障公司運作之合理透明、保障小股東之權益,以及易於對外募集資金,對於加強公司治理制度之需求更為殷切。
2.公司治理的目的
企業是國家經濟發展的命脈,唯有企業體制健全,具有競爭優勢,國家的經濟才會好,金融市場才能斷絕呆帳所產生之問題。另外,尊重公司治理有利健全資本市場,提升投資人信心,促進經濟繁榮,國家整體的經濟實力因而大幅提升,因此,公司治理的目的也可視為是政府的責任。特別是2003年,行政院核定「改革公司治理專案小組」之組成。其主要任務是以現有公司治理體制為基礎,參考國際上公司治理改革方向及國內需要,推動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其所須考量或注意的因素如下:
(1). 尊重市場機制
由於公司治理是企業經營未來演進之必然趨勢,而企業自治與外部監督,將是強化企業經營的兩座基礎,也是尊重市場機制的重要模式。
(2). 健全投資環境
在公司治理中,具備良好的投資環境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包括穩定的政治、可信賴的政府團隊、一致性及可預測性的政府決策、現代化的商業制度、良好的行政效率,以及和諧明朗的兩岸關係等,都是健全投資環境的重要因素。
(3).公正的執法方式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政府在執行法律,應求各企業體一視同仁,不可偏頗,讓所有企業能都遵循政府所訂定之遊戲規則,以利整體經濟之發展。
總之,將公司治理的概念引進台灣企業,是順應國際潮流的做法,更能使其經營資訊透明化,管理專業化,國家整體的經濟實力因而大幅提升,推廣公司治理成為每一個企業的經營原則。
3.台灣的公司治理制度原則
公司治理是一種指導及管理公司之業務及事務之過程與結構,藉由加強公司之績效與責任,並考慮其他利害關係人之利益,以達成增加股東長期利益之目標。
因此,公司治理有公司內部制度與外部制度之分,前者是指就公司內部制度而言,係以建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制度之方式,確保公司遵守法令及追求經營管理之效率;後者是指就公司之外部制度而言,是以法律規範及巿場機制,提升公司的營運績效與股東價值,並使得公司投資者,以及利害關係人都能得到合理公平的對待。
依據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所制定之「上巿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條之規定,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之原則如下:
(1).保障股東權益。
(2).強化董事會職能。
(3).發揮監察人功能。
(4).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
(5).提昇資訊透明度。
由於台灣的中小企業多具有傳統家族企業之色彩,為避免經營淪於少數董事之把持而欠缺效率,加入與公司無利害關係之董事或監察人,可使得公司決策之過程更為公平合理,因此,建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顯得更為重要。
4. OECD的公司治理的原則
依照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的「公司治理原則」(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公司經營必須強調經營權和所有權互相制衡運作,因此,可從不同的觀點來探討。
(1).公司的立場
從公司的立場來觀察,公司是管理控制的主體,因此,若從公司的觀點,公司治理應包括公司經營管理階層與股東間之相互制衡,甚至包括公司其他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間之制衡。
(2).管控機制
從管控機制的觀點,公司治理應包括法律,企業組織權責設計,外部之市場機制。
(3).管控手段
從管控手段的觀點,包括股東權利保護,股東公平對待原則,利害關係人角色及功能,以及公司訊息揭露及董事會權責等。
(4).法律
從法律的觀點,公司治理乃著重於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透過法律的制衡管控設計,來監督企業組織的活動,以健全企業組織之運作。
(5).經濟
從經濟的觀點,公司治理係將公司經濟價值達到最大化之制度,亦即追求股東、債權人、員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間報酬與利益之最大化。
(6)財務管理
從財務管理觀點,公司治理係指資金的提供者-投資人,如何確保公司經營者能以最佳之方式運用其資金,而賺其應得的報酬。
從上述說明可知,「公司治理」一般泛指公司的管理與監控機制,其目標在於健全公司營運,並以追求公司最大利益為主要考量。
(二). 兩岸企業經營與管理的合作
自21世紀以降,不論是經濟成長率、薪資成長率...等,中國大陸的經濟表現均優於台灣;然而,若在產品品質、研發創新能力...等方面,甚至是民主素養與中國文化道統所燻陶下的個人素質,台灣仍然優於中國大陸,而截長補短是企業賴於永續生存的重要因素;因此,兩岸中小企業的合作與深化有其必要性,而有關兩岸產業分工,以及企業經營與管理的合作,可從台灣中小企業實施經營與管理的內容中,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1.分工合作模式
若從目前兩岸的經貿關係的發展之觀點,台灣對中國大陸大量出口中間原料及機器設備,並提供了大量的人力與物力,台商至中國大陸投資規模日趨擴大,並以發展電子資訊業為主要考量。各種現象均顯示,目前兩岸產業分工有逐漸明顯的趨勢,而分工合作模式一般可分垂直及水平分工來分析。
(1).垂直分工
垂直分工為經濟學及企管學所描述的生產形式,是一種生產鏈上的工廠結合為階層體系,即上游階層生產的產品,是下游另一個工廠的原料,最後製造出來市場的消費品。最早以實施垂直分工而著名的是卡內基鋼鐵廠;該廠兼營上游的採煤、採鐵業,以及下游的鋼鐵製造。
從垂直分工的觀點,由於台灣之傳統性產業外移至中國大陸,以致於台灣在歐美、日本市場的出口產品,多轉至中國大陸生產,而台商生產所使用的原料及機器設備多向台灣進口。雖然台商增加中國大陸內地的採購比例可能會因勢調整,但向台灣採購原料及機器設備的趨勢,應仍會繼續維持,差別僅是質量多寡的問題,而這也是當前兩岸產業垂直分工的走勢。
(2).水平分工
水平分工是指為了掌握市場,相同產品在不同地區設立分公司,生產相同產品。例如世界知名的電腦製造商,在世界各主要國家均設有分公司製造相同的產品;此種方式較垂直分工更為常見。
在企業的分工合作模式中,水平分工可分為高低階產品水平分工,以及同一產品品質差異化程度之水平分工。台商至中國大陸生產低階產品取代台灣出口,但同時也利用台灣多出來的技術人力,去生產較高階的產品,增加高階產品出口的附加價值。如高科技的電子通訊產業或技術密集的電機產業等,因此,在兩岸所生產的產品中,大抵均有明顯的高低階產品區隔,並在海外市場產生產品價格的差異。唯若就兩岸分工的趨勢來觀察,未來半導體業及面板業均可能出現水平分工的態勢。
2.產業技術的合作
1990年代,台灣有許多產業外移而破壞產業經濟,但是近年來高科技產業及知識密集產業興起,已經逐漸恢復過去的產業經濟面貌。如高雄加工出口區與中部科學園區的建立,逐漸發展出平面顯示器相關產業的群聚聚落;而南部的科學園區則發展為以半導體為主的聚落;新竹科學園區向北衍生成為IT的科技走廊,又擴張發展出新的生物科學園區,並與台北的數位內容軟體產業相結合,而使台灣的產業結構日愈完整。
然而,兩岸產業的分工合作態勢雖仍持續發展,但各國的產業仍然未能脫離先進國家之產業代工的範疇。亦即為保有經濟發展優勢,先進國家將附加價值低的產品分送給東亞各國生產,而保有技術及行銷管道。因此,未來兩岸的經濟發展必須突破先進國家代工的分工體系,而朝向技術研發、品牌創造及行銷策略,以掌握行銷管道,亦為兩岸技術合作的主要模式。
3.研發團隊的合作
二十一世紀,經濟時勢與時俱進,研發人力增加,企業多角化經營與轉型等研發活動愈來愈多,使得產業的競爭力得於提高。
(1).研發能力
在研發能力上,為了配合經濟環境之改變,企業經營宜朝上游關鍵零組件進行垂直整合,以有效降低生產成本,並積極跨入品牌經營以提高毛利;而且其策略性投資各項具潛力之新產品生產,以提升獲利機會。
(2).研發設計
在研發設計上,企業大廠可在台灣成立設計研發中心,投入新技術及產品之研發,以提高在台灣研發技術水準,發展其它新技術,生產次世代產品。兩岸研發團隊若能積極合作,則將對國際科技業及其產品產生重大影響,並達到兩岸雙贏的目的。
4.產銷的合作
在經貿市場中,兩岸的產銷活動可以包括到許多層面,如台灣的電子相關產業也因毛利率及附加價值率(即附加價值/產業營收)不斷下降,而促使電子業大廠積極擴大對大陸投資,其中,包括台灣大廠如鴻海精密、仁寶電腦、華碩企業、廣達電腦及明基電通等五大代工廠商。這些電子廠商亦朝合併、併購策略的應用,擴大研究發展規模,發展品牌以突破行銷瓶頸。
台灣企業在尋求大陸製造生產過程中,台灣研發團隊必須以行銷國際化,購併國外廠商取得技術、品牌、通路為主要目標,以擺脫傳統代工的範疇,並因應電子產品低價競爭之微利時代來臨。此外,台灣電子廠商也須積極尋求在利基產品或消費電子等新興產品領域投資,以達到多角化經營,以及產品規模擴大化的效果。亦即兩岸廠商應在產銷上共同合作,以達到共創雙贏的目的。
(三). 兩岸企業財務與金融操作的合作
有關中小企業財務與金融操作的建議方面,可從台灣中小企業實施財務與金融操作的內涵,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1.先進國家中小企業政策金融機制架構模式
Ratnovski and Narain(2007)曾比較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與日本等五個已開發國家,如何以政策性金融機制彌補市場機能之不足的研究,結果發現,這五個國家計有18個政策性金融機構,分別聚焦於住宅金融(housing finance)、中小企業與創新企業金融(SMEs/innovation finance)與農業金融(agriculture finance)等三個領域。然而,先進國家政策性金融計畫雖多,惟其典型的政策金融工具大抵可分為下列六種類型,即:
(1).直接性放款
直接性放款(Direct Lending, DL)是指對最終借款人提供信用的直接性放款。
(2).中介性放款
中介性放款(Intermediated Lending, IL)是替指先將信用提供給商業銀行等私部門金融機構,再由該等機構依指定用途對特定部門或廠商提供貸放的中介性放款。
(3).公開性證券化
公開性證券化(Public Securitization, PS)是指向私部門金融機構購買其既有之放款組合的公開性證券化。
(4).市場證券化保證
市場證券化保證(guaranteed Market Securitization, MS)是指在私部門金融機構發行放款擔保證券或不動產抵押權擔保證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MBS)時,對其提供保證之市場證券化保證。
(5).信用保證
信用保證(Credit Guarantees, CG)是指在私部門金融機構向最終借款人提供貸放或對最終借款人發行證券時,對其提供保證之之信用保證。
(6).流動性提供
流動性提供(market Liquidity Provision, LP)是指為增加金融市場深度所採行之公開性組合投資的市場流動性提供。
綜合前述五個主要先進國家的比較分析可以發現,各國相關機制之涵蓋範圍、金融工具選用,乃至相關機制之資產與保證占GDP的比率高低均極為懸殊。其中,中小企業政策金融架構最為多元、繁複的應屬日本,其相關機制之功能固然備受肯定,惟功能重疊、資源浪費與欠缺效率之問題長期以來亦備受詬病。
2.台灣企業的因應與合作
在財務與金融操作中,台灣企業之因應模式如下:
(1). 經營策略選擇集中化或專業化
一般而言,以中小企業之人力與財力,因應環境變化不外乎下述幾種競爭策略:
(a).單一區隔集中化
即依附中心工廠以求生存,盡全力滿足中心工廠在品質、交貨條件上的各種要求,以成為中心工廠的專業零組件供應商。此一策略之重點是追隨中心工廠,而台灣未來除資訊電子產業之衛星廠有生存的空間外,其餘恐皆將隨者中心廠的外移而外移至生產成本較低的東南亞及大陸。
(b). 專業生產單一或少數品項的產品
在一小範圍的領域中成為最具有優勢的生產者,成為全世界此單一或少數品項的供應者,在此一特定市場中的低成本領導者或技術領導者。
(c).市場專業化
市場專業化策略優勢主要是建立在廠商對國內消費者的了解、過去所累積的關係、品牌忠誠與應變迅速之特性上,縱然產品可能較貴,但因為以上之特性使其所傳遞的價值超過其他競爭者,如此方能在國際大廠的競爭下求生存。
(2).導入策略性人力資源發展的觀念
企業的負責人須了解凡事要找到適當的人,方能有效達成既定的目標。因此,須敞開心胸以高薪或入股方式,使有能力的人才願加入公司之經營團隊。
(3).將企業轉化為學習形組織
由企業負責人帶頭學習,並督促幹部進修與業務相關之知識;把握政府及教育機構目前所倡導的終生學習機會,主動學習;既然不容易吸引到好的人才加入,就應該使自己能變成「全才」,或者讓公司的同仁能勝任目前的工作。學習不僅為企業找尋通往成功的路,且可增加員工對於組織的向心力,以及對組織目標的認同。
(4).學習借助外力強化技術與管理能力
中小企業限於人才與財力,不易自行獨立進行產品及製程的創新研發活動,也不容易自力進行管理創新或e化的行動;應學習充分運用政府所設技術類或管理類之法人機構來協助進行本身之技術與管理創新,或者與大專校院進行人員訓練與產品研發的建教合作,俾能借助外力提昇中小企業在技術與管理上之能力。
(5).在國內或海外營造競爭的優勢
企業的單打獨鬥固然有其靈活彈性的優點,但在成本降低與研發創新等競爭條件的營造上則往往力有未逮,因此,積極尋求與中心工廠建立垂直式策略聯盟的關係以獲得技術或管理上之支援,或尋求與同業結成水平式策略聯盟關係,以分攤投資與創新之成本,皆為策略選擇中應循之道。亦即宜以聯盟方式合作,群策群力,以減少競爭的風險。
(6).運用網路科技收集資訊與接觸顧客
企業應掌握網路科技所提供之便捷而充分之資訊,一方面收集技術與市場環境之資訊,另一方面亦可利用網路科技增加企業在市場上的能見度,提供消費者企業產品之資訊並對消費者提供服務。
(7).充分發揮企業原有的優點
企業除了因應新競爭環境而求新與求變外,決不能拋棄原來的優點如員工不計較短期之利害、競爭彈性與工作之勤奮。這些優點仍將是企業將來能否與其他企業競爭的重要籌碼。
3.兩岸的金融合作
在兩岸的金融合作方面,可以考慮下列的模式,即:
(1).掌握合作契機
在金融業的經營過程中,台灣由於面臨市場過於狹小、金融服務需求不振、經營風險過於集中、資金供給過多,以及金融機構家數太多、整併速度遲緩,以致金融服務供給過剩等問題。在國際環境上,近年來遭逢金融海嘯與歐美債務危機衝擊,國際經濟景氣明顯下滑,整體金融環境不穩定也對業者造成威脅。為防杜類此事件之再度發生,國際金融監理趨勢日趨嚴格,遵法成本(compliance cost)隨之提升,業者所面臨之經營環境愈顯嚴峻。兩岸簽訂ECFA以後,在兩岸金融的合作上宜把握時代契機,再創金融新局。
(2).掌握國際經濟金融脈動
國際經濟金融情勢多變,金融機構難以個別因應,建議政府掌握國際經濟金融脈動,協助業者及早審慎因應,特別是有關監理及稅務制度之變革。
(3).積極推動金融機構整併
台灣金融機構家數過多,造成過度競爭、規模太小、獲利能力偏低,不利金融業健全發展與國際競爭力;另方面,若金融機構的公股比重過高,亦不利整體效能之提升,可進一步考量降低公股比重,亦讓兩岸金融合作更具彈性。
(4).發展人民幣離岸業務
中國大陸正積極發展金融,市場商機極大,宜掌握契機,加強金融往來,加速兩岸協商,協助銀行、證券及保險業者爭取商機,擴大對大陸金融市場與業務的開放。另外,近年來,大陸除了力圖振作境內(在岸)金融市場外,亦積極發展人民幣境外(離岸)市場。台灣確具發展人民幣離岸業務的潛在優勢,兩岸宜加速協商,簽署兩岸換匯協議、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並開放兩岸貿易與直接投資以人民幣計價,以及境內外匯指定銀行(Domestic Banking Unit, DBU)承作經營人民幣業務,以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與業務。
(5).進行整體金融服務輸出
台灣金融業在東南亞各國中,仍具有相對優勢,若能將貿易及投資一併整合,以整體性金融服務輸出,應有助於金融產業之發展。因此,兩岸產業合作除可改善外貿關係外,整體性金融服務輸出亦是兩岸金融合作的模式之一。
(6).推動財富管理業務
財富管理業務具有濃厚在地服務之色彩,台灣金融人才素質亦屬成熟,有利於此項業務之推展。在推動財富管理業務過程中,可以考量由台灣提供相關服務,一方面培育人才、協助就業,二方面朝財富管理中心之方向邁進,亦可創造互助合作的經營模式。
(7).檢討匯率與利率政策
國內銀行放款利率與存放款利差偏低,無法支應風險與作業成本;市場利率太低,亦使保險業之經營陷入困境。而中國大陸的利差高於台灣甚多,宜檢視目前台彎利率與匯率之相關政策,以形塑可兼顧協助總體經濟發展、維護金融穩定,同時推動適合兩岸金融產業合作的政策。
(8).發展新興產業與服務業
台灣以製造業出口帶動成長、創造就業的發展模式,已逐漸不具備可持續性。宜調整產業發展方向,發展新興產業與服務業,建構整體性服務業發展政策,並積極與中國大陸相關產業合作,創造就業機會與金融服務之需求。
(9).召開「兩岸金融發展政策會議」
金融業之發展為國家根本大計,而為確立發展方向、政策目標及內容,可定期召開「兩岸金融發展政策會議」,邀集兩岸之產、官、學、研之專家,以公開討論之方式,釐清金融產業發展政策,形成共識,進而對於兩岸金融產業未來之發展提出具體建議,作為推動兩岸金融合作的參考。
(四). 兩岸企業經營績效評估的合作
有關中小企業經營績效評估的建議方面,可從台灣中小企業實施經營績效評估的內涵,並根據Bilderbeek (1998)所提出的四個構面之內容,再從創新服務概念、顧客介面、服務傳遞系統及科技使用等方面,分析公司的創新模式,以及可供酌參的作法;而經由Bilderbeek創新服務概念、顧客介面、服務傳遞系統、科技使用等四大構面的分析說明,而其共通性可做為決策模式的依據,茲就其共通性質加以匯總,並將企業決策者的營運創新模式,說明如下:
1.創新服務概念
中小企業創新服務概念的決策模式中,其所需共同考量的因素如下:
(1).新產品:新產品的開發可以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
(2).新服務:新服務可以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
(3).新品牌:新品牌可以增加企業的能見度。
(4).新行銷方式:新行銷方式可以促進企業營運利潤的增加。
(5).新地點:新地點的開拓可以提升產品的銷售量
(6).新組合:新組合可以創造企業更大的利基。
2.顧客介面
中小企業顧客介面的決策模式中,其所需共同考量的因素如下:
(1).新電子介面:新電子介面的拓展有利於對顧客的服務。
(2).個人化的虛擬互動模式:個人化的虛擬互動模式有助於維持顧客良好關係。
(3).銷售方式:從顧客的觀點簡化銷售方式。
(4).取貨方式:從顧客的觀點簡化取貨方式,讓顧客可以在最短時間內取貨。
(5).取貨地點:考量時間、地點等因素,從顧客的觀點簡化取貨方式。
3.服務傳遞系統
中小企業服務傳遞系統的決策模式中,其所需共同考量的因素如下:
(1). 內部或外部組織調整:企業內外部組織以適合服務傳遞作為調整依據。
(2). 融入文化藝術或人文歷史:加入地方人文特色,增加產品創意價值。
(3).客戶關係管理:做好客戶資料的蒐集調查與分析工作。
(4).標準化:提供一套合理而標準化的服務模式。
4.使用
中小企業科技使用的決策模式中,其所需共同考量的因素如下:
(1).網路:使用網路科技,提升服務品質。
(2).電子商務:以B2C的方式提供企業的相關服務。
(3).專利產品:提升企業的研發能力,增加產品的更高價值。
(4).貨物追蹤系統:利用追蹤系統,確實做好貨品的品質控管。
上述說明主要是利用台灣三個中小企業成功的個案中,進一步可以瞭解企業「行銷」在中小企業成功的過程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除了選擇一個正在起步有潛力的新興市場,或是以自己的創新想法來切入產品創新工作,並以創造產品及服務差異化來提升產品利潤;同時,企業經營的決策模式宜掌握媒體廣告、宣傳,並充份利用展覽會的展示功能,用以達到行銷企業的目的。
此外,網路及電子商務行銷也是提高其競爭力的主力之一,其能將公司消息、產品優勢透過網路快速的傳達給客戶,因此,新興的中小企業想要成功,除了在創新營運模式的四個構面要和競爭對手有所差異外,在市場行銷的佈局中也應有所加強,才能使好的產品及服務透過行銷來傳達給顧客,以刺激顧客消費,同時達到提升企業形象,以及增加營運利潤的目的。
八.結論與建議
經由前述的分析說明,可將本研究的結論與建議說明如下:
1. 國際經濟變化是受世界各主要國家之經濟情勢變化的影響,其中,又以世界市場的美國與世界工廠的中國之政經環境變化的影響最大,而2014年,美國QE退場機制,更是影響國際經濟變化的重要因素,有關國際及中國經濟情勢說明包括經濟成長率、貨幣政策、產出持續增加、物價維持穩定、貿易持續順差…等。而中國大陸金融情勢的變化包括市場流動性下降、人民幣波動區間擴大、.短期外匯占款逐漸下降…等。
2.在中國大陸的金融體系中,主要是由中國銀監會與中國人民銀行所主導,前者掌管中國金融體系的監管政策,後者則對金融政策加以施行與管理。在此一監理與政策的主導下,其金融體系可分為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合作金融機構等三大部分,其中,又以銀行體系的運作最為重要。銀行體系的運作直接或間接影響中國大陸的金融機構及就業、金融機構資產規模,以及資產比重及成長等。
3.中國大陸銀行發展問題包括管理制度問題(如新興市場、政策易變、國外金融機構的管制、監管程度較高、市場尚未成熟、監管嚴格…等),結構性問題(如以間接金融為主、對外開放偏低、銀行信貸分配不均、銀行缺乏競爭力、法規不夠完善…等),經營環境問題(如環保意識抬頭、房市泡沬化、資產表外化、流動性風險增加、投擊投機炒作、餘額寶問題…等)。
4.在推動中小企業公司治理的合作之建議方面,可從台灣中小企業實施公司治理的內涵來建議,包括瞭解公司治理的意義、公司治理的目的(如尊重市場機制、健全投資環境、公正的執法方式等),台灣的公司治理制度原則(如保障股東權 益、強化董事會職能、發揮監察人功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提昇資訊透明度…等)。當然,亦可同時考量OECD的公司治理的原則,包括公司經營必須強調經營權和所有權互相制衡運作;因此,可從不同的觀點來探討,如公司的立場、管控機制、管控手段、法律、經濟、財務管理等。除了有關中小企業經營與管理必須符合公司治理的規範以外,可從台灣中小企業實施經營與管理的內容,建議可朝下列方向進行,即:兩岸產業分工,分工合作模式(垂直分工或水平分工)、產業技術的合作、研發團隊的合作(如研發能力、研發設計…等)、產銷的合作等。
5.在企業財務與金融操作的合作方面,可從台灣中小企業實施財務與金融操作的內涵來說明,包括採用先進國家中小企業政策金融機制架構模式(如典型的政策金融工具有直接性放款、中介性放款、公開性證券化、市場證券化保證、信用保證、流動性提供等)在財務與金融操作中,台灣的中小企業之因應模式包括經營策略選擇集中化或專業化(如單一區隔集中化、專業生產單一或少數品項的產品、市場專業化等)、導入策略性人力資源發展的觀念、將企業轉化為學習形組織、學習借助外力強化技術與管理能力、在國內或海外營造競爭的優勢、運用網路科技收集資訊與接觸顧客、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原有的優點等。
6.在兩岸的金融合作方面,可以考慮下列的模式,即:掌握時代契機與開創金融新局、掌握國際經濟金融脈動、積極推動金融機構整併、發展人民幣離岸業務、進行整體金融服務輸出、推動財富管理業務、檢討匯率與利率政策、發展新興產業與服務業、召開「兩岸金融發展政策會議」等。
7在企業經營績效評估的合作方面,建議可從各公司創立背景,再從創新服務概念、顧客介面、服務傳遞系統及科技使用等方面,分析公司的創新模式,以及可供酌參的作法,並以台灣中小企業營運成功的三個案例,包括紫金堂的養生餐、裕珍馨的綠色觀念、格子趣的小店面等;不論是創業理念或經營模式,都可做為海峽兩岸中小企業經營的參考。
註釋
註一:2014年3月,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中國銀行業》撰文提出推動金融創新的三原則,即柵欄原則、普惠原則,以及驅動原則。
註二:中國大陸銀行體系的創新模式之主要內容包括民營銀行試點、利率市場化改革、網路金融的發展、金融特區的試點、信託市場的危機,以及上海發行首檔保障房私募債等。
參考文獻
李沃牆(2012),大陸金融問題面面觀,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許振明(2014),中國大陸銀行體系發展困境與創新方向,現化財經基金會。
謝明瑞(2014),中國大陸金融市場風險與日俱增?現化財經基金會。
謝明瑞(2013),回不去的兩岸關係,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謝明瑞(2013),人民幣國際化之可行性分析,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謝明瑞(2014),2013年中國大陸的十大財經議題,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謝明瑞(2014),2013年台灣十大財經議題,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謝明瑞(2014),2013年國際十大財經議題,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中國大陸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14),為十八屆三中全會提交的改革方案的總報告。
中國銀監會年報(2012年)
Bilderbeek (1998),Conceptualising Service Innovation and Service InnovationPatterns. OECD.
Claessens, Stijn and Enrico Perotti(2005), “The links between finance and inequality: channels and evidence,” 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2005 Background Paper.
Graham Review of the Small Firms Loan Guarantee, 2004, U.K.Treasury.
Fiechter, Jonathan and Paul Kupiec, 2004 “Principles for Supervision,” inCaprio et.al, eds. The Future of State-Own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Brookings Institution, Washington, D.C.
Levine, Ross, 2005, “Finance and Growth: Theory and Evidence,” in Philippe Aghion and Steven Durlauf, eds. Handbook of Economic Growth, Elsevier Science: Amsterdam.
Marston, David and Aditya Narain, 2004 “Observations from an IMF Survey” in Caprio et. al, eds. The Future of State-Own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Brookings Institution, Washington, D.C.
OECD (2005) “Guidelines for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State-OwnedEnterprises.”
Ratnovski and Narain(2007),Public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Developed Countries—Organization and Oversight,IMF Working Paper。
Google、Yahoo網路。
*本文作者謝明瑞曾任天津南開大學國際經濟研究所講座。張高峰為麗洋公司董事長。
**本文發表於第六屆兩岸經貿論壇;2014年4月19~20日於天津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