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資訊科技發達的年代,各種不同類型的真假新聞充斥,其中,又以選舉期間及執政以後的政治假新聞為最多,其後續影響也最大。主要因資訊產業發展快速,網路媒體日愈增加,散播新聞快而狠,但由於此種傳播模式難以判斷新聞的真偽,因而有假新聞所帶來的各種衝擊之產生,為防止假新聞之播放,須先對假新聞的定義、來源、判定等有所瞭解。另外,政府政策推動不論是採用4P、4C、4R,都可作為政策的行銷工具,唯政府基於政治利益之考量,可能會有誤導民眾的新聞之發布,又因假新聞是否應予管制牽渉到假新聞在短時間內真假難辯的問題,且源頭不容易判定;又因政府必須以「誠信」立國,且其擁有國家的行政權,又有足夠的人力物力與技術等條件來判定新聞的真偽,因此,要扼止假新聞的流傳,必須從政府開始做起,執政者不宜為了維護既得利益或政權而發佈假新聞,並宜利用行政權做好假新聞的管管;亦即政府不宜自己製造假新聞,卻嚴厲批評他人的真新聞是假新聞;政府亦不宜先抹紅、抹黑、抹黃非政府部門,卻又攻擊他人抹黑政府;另方面,政府亦可經由教育模式提升人力資源的素質,並做好媒體自律行為的獎罰規劃,則應可扼止部分假新聞的氾濫與對現實世界的衝擊。
一.前言
在資訊科技發達的年代,各種不同類型的真假新聞充斥,其中,又以選舉期間及執政前後的政治假新聞為最多,其後續影響也最大,如2008年元月,前行政院長在桃園縣虎頭山明倫三聖宮前拜票時表示,「他們說給中國管,就給中國管,要和中國統一,就和中國統一,中國什麼產品要進來,咱無法度,中國大陸妹進來,咱的尪就被搶了了」。(2008.01.09聯合報)。又如2010年11月,政論節目《大話新聞》主持人在參加搶救台灣行動聯盟「征戰百場.改變台中」暨挺市長候選人之夜,上台演講時爆粗口;談及總統開放陸生來台一事,痛斥總統不幫台灣人,老幫中國人,反問「這是什麼總統?」並斥「台灣現在若遇到主權問題,總統一副就像『龜兒子』!把民進黨當敵人,把共產黨當朋友!」(2010年11月08日,壹蘋果);再如2016年1月16日,總統當選人的「謙卑、謙卑、再謙卑」(2016年1月16日,自由時報),對照選舉前後的當選人之行為表現,選前壓低身段,誠意十足的表列政見之真新聞,選後都變成了令人質疑或啼笑皆非的假新聞。
2017年元月,總統府與行政院發現假新聞已嚴重干擾政府施政,尤其針對大陸網軍製造的假新聞,企圖製造台灣內部混亂,面對中國大量的假新聞,已經影響到國家公共議題討論的品質,也損害政府治理的效能。2018年4月,為了面對假新聞所帶來的困擾與事後之因應,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優質新聞發展協會共同成立「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參考國外具代表性的事實查核機制,希望能抑制不實資訊的負面影響,同時提供公眾資訊素養,裨益台灣民主,唯「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成立,並未能扼止減少假新聞的目的。
2018年6月,一張11年前的相片誤導社會大眾香蕉被大量棄置,不僅對農產品交易市場帶來負面影響,傷害農民權益,也抵銷政府為平抑價格所做的努力;同年9月,燕子颱風襲擊日本關西後,讓台灣駐外館處飽受批評,最終造成外交官選擇輕生的悲劇;同段期間內,總統再度直指假新聞與謠言干擾施政,中國「網軍」製造的假新聞,更引起國安疑慮;由於總統動怒,「假新聞」剎時躍升成為輿論焦點。
網路上五花八門的謠言,要全面扼止假新聞不易,除了個人與網路媒體的自律外,還要有公益團體的「闢謠專區」幫忙求證澄清,同時政府也要立法管制假新聞,緣於已過去的2018年之九合一地方選舉,以及即將來臨的2020年之總統大選,前者執政黨大敗,後者則讓執政黨憂心「假新聞」殃及選情,對其選情不利,因而急須立法加以控管。
二.資訊產業與新聞傳播
資訊產業的發展與新聞傳播之間具有密切的關聯性,茲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一).IT產業興起與假新聞
在現代傳播社會中,不論是對真實事件描述的真新聞,或是刻意扭曲事實真相的假新聞,都可經由資訊科技來加以傳達,且現代社會的最新傳播已不是採用傳統的報章雜誌,而是大量採用資訊科技的傳播方法,而所謂資訊產業又稱IT產業(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或電腦工業(Computer industry),是指為一切與電腦相關的軟硬體行業之總稱,亦即有硬體製造的傳統工業模式,也有軟體撰寫和客戶服務的服務業。
事實上,自90年代電腦革命後,資訊產業成為獲利豐厚的行業,許多國家也將資訊業設定為重點發展項目,而資訊產業的主要特性是競爭快、產品生命週期短、人才水準要求高、投入資本金額門檻也相對較多。近年來,資訊產業發展快速,網路發達,利用快速便捷的網路系統,許多資訊幾乎都可以在同段時間內取得,增加了新聞傳播的效率,但也引發許多問題,其中,不論是真新聞或假新聞,就是透過網路傳播所形成的快、速、准、廣,而達到傳達訊息的效果;然而,由於此種傳播模式難以判斷事情的真偽,因此,有關假新聞所帶來的各種衝擊亦隨之產生。
(二).無良網路媒體推波助瀾
在IT產業發展快速的年代,各種「假新聞」充斥各類媒體,不僅困擾人民(網友)生活,連企業、政府亦一起受害,而這與無良網路為求私利而以非法模式進行造假活動有關,如2018年6月,台積電創辦人退休,網路「內容農場」馬上出現他不滿總統,台灣待不下去的謠言。事實上,內容農場(Content Farm)是以取得網路流量為主要目標,圖謀網路廣告等商業利益的網站或網路公司,其應用各種合法或非法之手段,以大量而快速的方式,生產品質不穩定的網路文章,主要是針對熱門搜尋關鍵字,用人工或機器製造大量網站內容的手法,欺騙搜尋引擎,使他們製造的網頁能夠優先出現在搜尋結果的前段,因而提高點閱率,同時可以滿足客戶搜尋引擎最佳化需求。
除了「內容農場」為無良網站之外,其他如2009年Demand Media與2010年的Associated Content網路公司也有類似的情形,前者每月可發表一百萬篇文章,是英文維基百科的四倍,唯其所製造的文章,品質低劣,且不具參考價值,而且摻雜著許多廣告式的連結;後者的運作流程是利用部落客上傳文章,商業機構只要喜歡都可以付錢購買的網站平台,在2010年五月,已被Yahoo用9千萬美元收購。
(三).假新聞的衝擊
假新聞是否衝擊商業營運模式或選舉結果,學者專家各有論點,但結論不一,因為假新聞非常普遍,其觸及率甚至高於真實新聞,又因其用詞大胆、香艷、粗俗,且極易挑動閱讀人的視覺神經,因此,傳播速度更快,影響程度也更廣,唯民眾接收假新聞的影響為何?則很難估算並回答,且對於擁有既定立場者而言,假新聞的影響有限。根據一般的觀點,大部分的人會認為假新聞確實會改變公眾的認知,但爭議點在於範圍的大或小;小者如阿隔壁的小王中了頭彩、鄰近的李四有小三…等鷄毛蒜皮之事,大者如改變大公司或跨國企業的營運與收益,以及立委或總統的大選的結果…等的衝擊。
(四).公益團體協助闢謠
由於假新聞會帶給閱讀人不同的影響,也確實對人民生活及國家行政運作造成困擾,部分學者專家或企業為因應總統的談活內容,也為扼止假新聞的流竄,同時預防對國內社會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4月,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優質新聞發展協會共同成立「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希望藉由專業且嚴謹的團隊來查核不實資訊,重建大眾對於新聞品質的信任,唯其施行成效仍有待進一步的觀察。
總之,在傳統媒體時代,不論是報紙,或口耳相傳的資訊,都可能有錯誤的訊息,但當前為數位及社群媒體的時代,假新聞影響為何,其對政治選舉或大選結果的影響又如何,其實很難加以論證,唯若以台灣的選情而言,2018年11月的九合一選舉或可視為是個觀察的「起點」,而2020年初即將啓動的總統大選能否成為此一假新聞的觀察「終點」,則仍有待選民的判斷與立法機關的法令規範。
三.假新聞的定義與來源
現代資訊社會中,網路媒體眾多,其所發布之訊息真假難辯,閱讀人必須先對假新聞的定義或內容有所瞭解,而有關假新聞的定義與判定,可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一).假新聞的定義
大體而言,假新聞(fake news)是指刻意以傳統新聞媒體或是社群媒體的形式來傳播錯誤的資訊,從而達到誤導大眾,以及帶來政治與經濟或心理得到的成就感利益之目的。另外,假新聞為了增加讀者或網路分享,常會配合吸引人的標題,或是完全假造的新聞故事,以達到提高點閱率的目的。
事實上,假新聞類似標題黨(Click bait),主要是以誘餌式標題或釣魚式標題來吸引網民的注意,藉以達到點選的目的,亦即指網路中故意用較為誇張或聳動的文章標題,以吸引網友點選觀看文章或貼文,特別是用實際上與內容完全無關或聯絡不大的文字當標題者,不管內容的正確與否,主要都是以提高點閱率所產生的廣告收入為目的。
(二).假新聞的來源
在民主國家中,假新聞的來源很多,主要是來自「名」、「利」與「權位」的爭奪而衍生出假新聞的散播行為,為簡便計,若將其分為政府部門與非政府部門,則前者主要來自政府各部會基於美化政績所發佈的假新聞,亦即政府基於選舉考量,或各部會為政策辯護,或為提升行政效率,或為鞏固權位…等因素,而有意或無意地散發假新聞,其中,又以為了勝選因素所做的假新聞為最多;後者則來自人民因私利或認知不足而導致的以訛傳訛,並經由口語相傳或社群網路的傳播,達到散佈不實訊息的結果,而前者又比後者的影響更大。
(三).偏好轉載假新聞的族群
假新聞必須經由不同的轉載才能廣為流傳,而由於假新聞容易以提高點閱率取得廣告收入,亦可增加政治上的分化,造成社會動亂,加上社群媒體無所不在,因而能經由主要網路社群如Facebook, Twiter, Linkedin…等的傳播媒介而大量傳播假新聞。根據德國斯圖加特市的霍恩海姆大學(Universität Hohenheim)的研究,極右翼人士(一般是指保守派或傳統派,蓋因右派政治家一般會採取各種保守的政治模式)特別偏好轉載假新聞;另外,一些沒有標示維護者或編輯者的匿名網站,由於很難針對製造假新聞的作者起訴,也會成為假新聞的媒介之一。
又根據傳統上美國大學三巨頭(Big Three)之一,並與哈佛大學與耶魯大學齊名的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 University)的研究,年長的人相對於年輕人較為缺乏數字素養,而更容易分享假新聞。唯亦有可能是指控此新聞為假新聞的新聞,才是真正的假新聞。
(四).來自政府部門的假新聞
一般而言,來自朝野對於政府部門的批判所造成的假新聞很多,特別是選舉前後的假新聞更是不勝枚舉,2016年,美國總統選舉後,假新聞成為了一個全球性話題,除讓數以萬億的人廣泛認識外,亦引發學者專家的重視與批判,如牛津大學牛津網路學院的Philip N. Howard教授研究了競選前美國的網路流量,結果發現密西根所有新聞中的一半都是虛假或垃圾內容,而另一半來自真實專業新聞來源。再根據美國網路論壇媒體BuzzFeed在總統競選活動的最後三個月中,發現在Facebook上的前20篇虛假的競選相關文章中,就有17篇是反柯林頓或親川普的新聞,且Facebook用戶與這些內容的互動,相較來自真實新聞機構的報導更為頻繁。
另外,美國總統川普頻繁使用以「假新聞」一詞來稱呼傳統新聞媒體,根據CBS電台公司的《60分鐘》的報告,川普總統只要不同意新聞的內容,都可以使用假新聞來稱呼任何新聞。因此,自川普就任總統後,主流媒體對川普進行負面報導的比例遠高過正面報導;再根據哈佛學者於2017年的一項研究,川普就任100天的期間,CNN和NBC有關川普總統的負面報導為93%,CBS為91%,紐約時報為87%,華盛頓郵報為83%,華爾街日報為70%,福斯新聞為52%。平均而言,媒體對川普總統的負面報導約佔80%,其比例遠超過其他幾位前任美國總統。唯新聞媒體對於川普的負面評價偏高,也讓人民對媒體的信任度相對低落,雖然造成假新聞的因素很多,但記者本身的素養及偏見,亦是重要的影響因素之一,且這樣的意識形態也會弱化媒體的監督角色。
2018年6月,編輯總部位於美國華盛頓的大紀元時報(The Epoch Times)歸納出美國媒體報導川普總統時常見的八種假新聞手法,分別是:
1.斷章取義,抽離脈絡;
2.移花接木,以假亂真;
3.焦點錯置,引人誤解;
4.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5.匿名來源,無中生有;
6.急於炒作,查證不足;
7.雙重標準,差別待遇;
8.嚴重錯誤,誇張詭異。
總之,這種製造假新聞的手法,也會讓閱讀人(人民)瞭解,其實真正的敵人有時不是自己的政府,而是境外的有心勢力,一如在台灣政黨的選舉衝突中,為了政治利益,對方可能會運用一般人所無法察覺的手段,以各種不同的假新聞造成另一方的內部矛盾,並逐漸製造仇恨與攻擊,如假新聞殺死了台灣駐日的外交官,也打擊了昔日同甘共苦的同僚,如2018年因九合一選舉所引發的「韓流」效應,以及其內部因利益因素所引發的不理性行為。
(五).假新聞難以判定
在媒體良莠不齊的資訊社會中,「假新聞」有時很難判定,不論是有心操作,或是無意傳播的新聞,目前仍難充分斷定何者才是真正的假新聞,特別是「虛實混雜」的新聞,可能有部份事實,但一部分不是事實,而現代人大多十分忙碌,當事人或少數專業能夠判定之外,一般人大多是習以「以訛傳訛」,因為沒有時間與精力進行查證,因此,事實查核的重點就是以證據說話。
四.政府政策頒布的新聞
有關政府政策頒布的新聞內容,可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一).政策頒布與推動
在行政管理中,政府頒布政策或相關訊息有一定的管道與模式,一般是經由公文、報章雜誌、資訊網路…等頒布新聞,主要因政府依法實施公共政策,依公共政策過程論之觀點,政策管理包含政策問題認定、政策規劃、政策合法化、政策執行,以及政策評估等各階段之管理,實質內容涵蓋政府態度與議程設定、可行性分析、集體決策,以及政策評估方法等。為有效落實政策管理,政策行銷十分重要,舉凡內政、外交、經貿、社福…等各項政務皆須行銷,透過政策行銷凝聚共識,讓內部與外部合諧共處,也讓不同階層的人民都能產生共鳴,而這些政策內容與執行,都必須經由適當的管道發佈,讓人民因瞭解而有所遵循,因此,政府發布新聞有其重要性與必要性。
(二).政府政策行銷
一般而言,政府政策行銷需要內部執行人員的共識與支持,也需要外部服務對象的共鳴,方能達到獲得服務對象支持的目的。事實上,政府的政策公佈與推動與產業的商品行銷類似,而在企業經營中,最常見的行銷理論有傑羅姆·麥卡錫的(McCarthy)的4P理論,即包含產品(product)、價格(price)、通路(place)和促銷(promotion)等四要素的說明;另外還有Lauterborn的4C理論,即消費者(Consumer),成本(Cost),溝通交流(Communication),便捷(Convenience);或清水公一(Koichi Shimizu)的4C理論,即商品(Commodity),成本(Cost),溝通交流(Communication),流通或通道(Channel)等;另外,還有艾略特艾頓伯格(Elliott Ettenberg)的4R行銷理論,以關係行銷為核心,著重在建立顧客忠誠度,包括關聯(Relativity)、反應(Reaction)、關係(Relation),以及回報(Retribution)等。
在實務上,政府政策推動不論是採用4P、4C、4R的行銷模式,基本上都可用來作為產品或政策的行銷方法,因此,在政府政策的行銷中,亦可利用相同的模式來加以說明,但由於公共政策與企業產品的行銷內容不同,因此,各種政策行銷亦可利用相關的行銷理論來互相配合,包括政府已實施或推動的電子化政府政策、愛滋病防治、台北市垃圾費隨袋徵收、環保署的限塑政策,高雄自由貿易港區、民宿管理政策以及蘇花高興建政策等,都是在這樣的理念下完成政策宣導的作用。
另方面,在資訊科技愈來愈發達的現代社會,政府推動政策除經由公務機關的公文、電話、電報等傳統的文書處理外,利用資訊科技的網路公告,已逐漸取代文書處理模式,亦即政府的政策推動之公告除了傳統的文書工作外,以網路行銷方式來公告新聞的做法已愈來愈普遍,而且也已受到人民的肯定與認同。
(三).民無信不立
論語顏淵篇中,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無信不立,政府公布資訊或相關新聞時,宜以誠信為主,亦即政府發布訊息不宜有假新聞的存在,蓋因政府擁有強而有力的治權(Governing Power),它是一種國家統治權,並與民權相對稱,一般是指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權,由政府部門分別執行,亦即政府可經由不同的政策模式來達到治國育民的目的,唯因在民主國家中,治理國家大事者有一定的任期,若無法獲得人民的認同,便無法掌握國家的機器;因此,每逢歲末年初,便會有各種為彰顯政府的英明或領導人的德政,而有各種不同的統計資料或政治與經濟功績之假新聞充斥,特別是在選舉期間,真假難辯的新聞更是難以計數,至於其是否為假新聞,則有待人民的判定。
(四).人民對政府頒布新聞的判定
由於政府擁有龐大的國家機器,且有國家治權可頒布並推動各種政策,而國家領導人擁有常人所沒有的特權,且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訴追究,因此,政府相關活動而由媒體頒布的新聞之可信度為何,主要仍有待選民的認定。茲以最近二年中,就政府活動而經由不同媒體所發表的幾項新聞事件,擇部分內容臚列如下述。有關2018-2019年政府活動而由不同媒體所頒布的新聞內容,可參閱表1的說明。
表1 2018-2019年政府活動由媒體頒布的新聞
資料來源:作者資料蒐集與整理。
五.假新聞的管制
在民主國家中,假新聞是否應予管制,其實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主要問題在於散發的假新聞的認定中,在短時間內真假難辯,且源頭不容易判定。特別是在網路數位時代,如有「網路高手」介入,則要找出背後始作俑者更困難。唯為配合時代改變與政府需求,有關假新聞的管制可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一).國外媒體對假新聞的管制
一般而言,假新聞的散播雖是來自個人或群體的名利或權位追逐之訴求,但其傳播的過程大多來自社群媒體的推波助瀾,有些較具公信力或為保有聲譽的社群媒體亦會尋求破解的方法,盡量減少假新聞的流傳,其中,刪除虛假帳號為比較常用的方式。2019年5月,社群媒體巨人-臉書(FACEBOOK)即宣佈在半年內就已移除34億個假帳號(2018.10-2019.03),且其移案件數為前半年的兩倍。
在社群媒體中,使用人為了規避法律責任而採用虛假帳號,許多不實報導即經由虛假帳號來進行,依社群媒體-臉書估計,在每個月大約24億個活躍用戶中,就有5%為假帳號,約1.19億,且每個月幾乎都呈現增加的情形,唯臉書之假帳號雖然大幅增加,但大多數假帳號在設立數分鐘內即被阻擋。
然而,臉書偵測假帳號的工具雖已較以往進步許多,但有心者也加強嘗試創造假帳號,藉以散播詐騙郵件、假新聞、不當內容。因此,臉書對於仇恨言論、干預選舉,以及在美國、緬甸、印度被用來煽動暴力等的文字或帳號,都盡量加以扼止,亦即臉書經由過濾貼文、照片、評論、影片等有無違規,並靠人工智慧技術找出違規內容,判定後再加以刪除或保留,唯也因此而曾被指控有政治偏見,也曾誤移除「討論」而不是「提倡」種族歧視的貼文。
另外,若根據最近半年的臉書之移除件數統計資料來觀察(2018.10-2019.03),其移除件數有增加的情形,由2018年第4季的6230件躍升為2019年第1季的7300件,其增加幅度超過一成(17.17%);若再根據其移除件數內容來判定,則移除件數最多的前三項分別是暴力血腥內容(79.68%)、毒品相關內容(50.00%)、仇恨言論(21.21%),而移除件數減少的前三項分別是成人色情(-21.14%)、與兒童色情相關內容(-20.59%)、槍械相關內容(-12.50%)等,有關社群媒體臉書(FACEBOOK)移除假帳號及其內容比較,可參閱表2的說明。
表2 社群媒體臉書(FACEBOOK)移除假帳號比較表(2018.10-2019.03) 單位:%
資料來源:
1.法國新聞社(L'Agence France-Presse,AFP)
2.作者估算及整理。
(二).國內政府對假新聞的管制
一般而言,假新聞或假消息的認定不易,因為這也牽渉到會不會有言論審查的問題,而在民主國家中,言論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權。
在台灣現行《社維法》的規範中,國內已有不實謠言相關規定,根據《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會受到懲罰。而若以《社維法》的觀點,假訊息定義主要有3要素,分別是惡意、虛假、具危害性等。
另外,政府所公布的七個法案之修法說明中,明文規定所謂的「謠言」或「不實訊息」,是指該「捏造之語」或「虛構之事」,其內容出於「故意」虛捏者。如果散布者是因為合理懷疑,導致誤認有此事實,進而傳播或散布,就欠缺違法之「故意」。由於假新聞認定並不容易,一般可根據三種不同的型態來認定假新聞,即純屬虛構的消息、品質不好的真新聞,以及假扮新聞的廣告等。又根據《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政府應不會再另定假訊息專責機構與專法,而由既有法院判決決定訊息真偽。
2018年,國內發生多起假訊息引發的紛擾事件,如2018年6月,一張11年前的相片誤導社會大眾香蕉被大量棄置,不僅對農產品交易市場帶來負面影響,傷害辛苦農民,也抵銷政府為平抑價格所做的努力;2018年9月燕子颱風襲擊日本關西後,一則假訊息讓我國駐外館處飽受批評,最終造成外交官選擇輕生的悲劇;同年11月,九合一大選合併公投舉辦,也有許多誤導民眾的不實資訊,在社群媒體間不斷流傳。
2018年12月,行政院為了防堵假新聞,也為了打擊假新聞,而通過《災害防救法》、《廣播電視法》…等七部法規,各法案中都納入禁止散播假新聞的規範和罰則,最嚴重的狀況下,亂傳假新聞者可能被罰100萬罰金或無期徒刑。而《廣播電視法》修法也要求廣播電視新聞業者必須建立「自律規範機制」,如果未經「事實查核」就散布不實訊息,最高也可罰200萬罰鍰。另外,行政院通過修正七個法案,嚴打假新聞,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另方面,為打擊假新聞,行政院召集「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小組」,為扼止假訊息而大肆修法,各部會所列管法律,無論是否需要調整,都必須回報行政院以利彙整;且各部會對於新類型不實訊息,各部會需盤點是否新入法規範。另方面,為防杜散播 假訊息造成危害,內政部、農委會、衛福部、原能會預計修正6個法案,包括《災害防救法》增修4條、《糧食管理法》增修1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增修1條、《傳染病防治法》增修2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增修1條,以及《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增修3條,在法案中納入禁止散播假新聞的規範和罰則。
若以災害防救法中的增修4條為例,對於防堵假新聞修法的內容有四,即:
1.向警察、消防司、村里長通報不實災害消息,處30萬-50萬罰金。
2.散播不實的災害消息,損害公眾或他人,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罰金。
3.散播不實的災害消息,導致他人重傷,處3-10年有期徒刑。
4.散播不實的災害消息,導致他人死亡,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中華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會)也修正《廣播電視法》增修4條,包括初犯、被罰1次後仍不改善、被罰2次後仍不改善,以及不實新聞導致損害公共利益者;電視與廣播的罰鍰金額不同,初犯與累犯的罰金亦異,最低為9000元,最高可達200萬元,藉以提高廣播業者及電視業者的自律責任,針對散布不實消息,也提高罰則。另方面,後續可能還會有第2波乃至第3波的修法,預計社會秩序維護法、氣象法、保險法,以及農業金融法等,其法規內容未來也會繼續修正。
(三).假新聞的管制方法
有關假新聞的管制方法,可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1.訴諸法令
訴諸法令是指由現行法令來解決因假新聞所引發的爭議,從而達到阻止並處罰散佈假新聞者之目的;然而,在「以訟止謗」方面,若以選舉為例,雖是依循法律途徑遏止假新聞,唯效果有限,主要因「以訟止謗」的事實在過去就已存在,但法院往往無法在選前終審,通常是選後才知道真相,除非是違法選罷法或是舞弊,才會褫奪當選權利,唯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且對因假新聞所引發的傷害及損失,事實上已經難以彌補。
2.立法管制
立法是行政權的一種,廣義的行政是指為負責國家政策的執行的政府機構。 狹義的行政則專指內閣等行政決策機構,而只從事事務性執行工作的人員和機構則歸為官僚機構,亦即立法管制為政府行政權的一種,唯政府是否立法管制假新聞有不同的爭議,如全球第一個「立法例」是法國,規定選前三個月,政黨或候選人可針對「假新聞」向法院提起訴訟,如裁定是「假的」,可要求轉載的網站、社群媒體平台「下架」,但尚未實際檢驗,成效有待觀察。
3.提升公民素養
在民主國家中,人民有「知」的權利,但因新聞真假難辯,而在立法管制有爭議,訴諸法令又緩不濟急的情況下,扼止假新聞應可從提升公民素養及強化媒體自律做起,蓋因民主政治講究懷疑、批判、獨立思考,但也可要求社群媒體「自律」,透過人工智慧、軟體程式去抑制假新聞傳播,依目前技術,系統可偵測「惡意傳播」,應可強化人工與自動化的事實查核機制。
(四).假新聞的管制條件
一般而言,新聞管制與言論自由之間的區別並不明顯,在假新聞的控管上亦不容易,且根據台灣目前實施情狀,依「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須「事實查證」,並訂有罰則,但至今無處罰實例;而「廣播電視法」規定,有違反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或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亦有罰則,但只針對「電子媒體」,其他包括網路媒體無法可處理。因此,若須立法管制假新聞,必須謹慎使用且避免抽象規定。在此情況下,若須立法管制假新聞,必須依循三大原則:
1.不論是修正或增設法律條款,必須謹慎使用;
2.可委請公民媒體與專家學者研議共識性的規範及標準,並避免抽象規定;
3.建立社群媒體平台的「申訴機制」,如網路媒體籌組「同業公會」等專業組織;
4.推動並強化媒體或資訊業界的自律行為,避免政府介入後,產生傷害言論自由的疑慮。
總之,從企業永續經營的觀點,臉書的經營與管理若不能更積極透明,使用人便無法得知其加強的自動審核機制,是否具有更能防制假資訊的功能;而國內政府的增修法令規範是否能有效扼止假新聞的流傳亦很難判斷。然而,由於政府擁有國家至高無上的治權,因此,解決假資訊的長遠辦法是政府的介入,以行政或立法方式,強迫這些社群平台的運作和終端用戶隱私的保障透明化。唯政府立法確定哪些內容應為有害,有時很難加以判定,且企業或政府管控資訊流傳可能和憲法明定的言論自由衝突,因此,政府的介入應該謹慎小心,而共同推動自律規範,應是相對比較可行的方法,亦是較無副作用的做法,對社會與國家的衝擊力也相對較小。
五、結論與建議
經由前述的分析說明,可藉以列出本文的結論與建議如下述。
1.在資訊科技發達的年代,各種不同類型的真假新聞充斥,其中,又以選舉期間及執政前後的政治假新聞為最多,其後續影響也最大。
2.資訊產業發展快速,利用快速便捷的網路系統,許多資訊幾乎都可在同段時間內取得,但由於此種傳播模式難以判斷事情的真偽,因此,有關假新聞所帶來的各種衝擊亦隨之產生。
3.現代社會的網路媒體眾多,真假新聞難辯,為防止假新聞的流傳,有關假新聞的定義,假新聞的來源,假新聞的與判定等,都應充分把握。
4.政府政策推動不論是4P、4C、4R,都可用來作為產品或政策的行銷模式,但由於公共政策與企業生產不同,各種政策行銷宜利用相關的行銷理論並配合政策推動,其效果相對較大。
5.假新聞是否應予管制,主要問題在於散發的假新聞在短時間內真假難辯,且源頭不容易判定。為配合時代改變與政府需求,有關假新聞的管制宜以國國外及國內對假新聞的管制模式來加以比較,就其利弊加以分析說明,再做為實施管制的參考。
6.政府或人民基於名利或權位之考量,會有意或無意公佈假新聞,唯政府必須以「誠信」立國,且其擁有國家的行政權,又有足夠的人力物力與技術等條件來判定新聞的真偽,因此,要真正扼止假新聞的流傳,建議必須從政府做起,先行自律,不以為了維護既得利益或政權而發佈假新聞,再則利用行政權做好假新聞的管制,亦即政府不宜自己製造假新聞,卻嚴厲批評他人的真新聞是假新聞;政府亦不宜先抹紅、抹黑、抹黃非政府部門,卻又攻擊他人抹黑政府。最後則經由教育模式提升人力資源的素質,做好媒體自律行為的獎罰分明,則應可扼止假新聞的氾濫與對現實世界的衝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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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資訊科技發達的年代,各種不同類型的真假新聞充斥,其中,又以選舉期間及執政以後的政治假新聞為最多,其後續影響也最大。主要因資訊產業發展快速,網路媒體日愈增加,散播新聞快而狠,但由於此種傳播模式難以判斷新聞的真偽,因而有假新聞所帶來的各種衝擊之產生,為防止假新聞之播放,須先對假新聞的定義、來源、判定等有所瞭解。另外,政府政策推動不論是採用4P、4C、4R,都可作為政策的行銷工具,唯政府基於政治利益之考量,可能會有誤導民眾的新聞之發布,又因假新聞是否應予管制牽渉到假新聞在短時間內真假難辯的問題,且源頭不容易判定;又因政府必須以「誠信」立國,且其擁有國家的行政權,又有足夠的人力物力與技術等條件來判定新聞的真偽,因此,要扼止假新聞的流傳,必須從政府開始做起,執政者不宜為了維護既得利益或政權而發佈假新聞,並宜利用行政權做好假新聞的管管;亦即政府不宜自己製造假新聞,卻嚴厲批評他人的真新聞是假新聞;政府亦不宜先抹紅、抹黑、抹黃非政府部門,卻又攻擊他人抹黑政府;另方面,政府亦可經由教育模式提升人力資源的素質,並做好媒體自律行為的獎罰規劃,則應可扼止部分假新聞的氾濫與對現實世界的衝擊。
一.前言
在資訊科技發達的年代,各種不同類型的真假新聞充斥,其中,又以選舉期間及執政前後的政治假新聞為最多,其後續影響也最大,如2008年元月,前行政院長在桃園縣虎頭山明倫三聖宮前拜票時表示,「他們說給中國管,就給中國管,要和中國統一,就和中國統一,中國什麼產品要進來,咱無法度,中國大陸妹進來,咱的尪就被搶了了」。(2008.01.09聯合報)。又如2010年11月,政論節目《大話新聞》主持人在參加搶救台灣行動聯盟「征戰百場.改變台中」暨挺市長候選人之夜,上台演講時爆粗口;談及總統開放陸生來台一事,痛斥總統不幫台灣人,老幫中國人,反問「這是什麼總統?」並斥「台灣現在若遇到主權問題,總統一副就像『龜兒子』!把民進黨當敵人,把共產黨當朋友!」(2010年11月08日,壹蘋果);再如2016年1月16日,總統當選人的「謙卑、謙卑、再謙卑」(2016年1月16日,自由時報),對照選舉前後的當選人之行為表現,選前壓低身段,誠意十足的表列政見之真新聞,選後都變成了令人質疑或啼笑皆非的假新聞。
2017年元月,總統府與行政院發現假新聞已嚴重干擾政府施政,尤其針對大陸網軍製造的假新聞,企圖製造台灣內部混亂,面對中國大量的假新聞,已經影響到國家公共議題討論的品質,也損害政府治理的效能。2018年4月,為了面對假新聞所帶來的困擾與事後之因應,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優質新聞發展協會共同成立「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參考國外具代表性的事實查核機制,希望能抑制不實資訊的負面影響,同時提供公眾資訊素養,裨益台灣民主,唯「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成立,並未能扼止減少假新聞的目的。
2018年6月,一張11年前的相片誤導社會大眾香蕉被大量棄置,不僅對農產品交易市場帶來負面影響,傷害農民權益,也抵銷政府為平抑價格所做的努力;同年9月,燕子颱風襲擊日本關西後,讓台灣駐外館處飽受批評,最終造成外交官選擇輕生的悲劇;同段期間內,總統再度直指假新聞與謠言干擾施政,中國「網軍」製造的假新聞,更引起國安疑慮;由於總統動怒,「假新聞」剎時躍升成為輿論焦點。
網路上五花八門的謠言,要全面扼止假新聞不易,除了個人與網路媒體的自律外,還要有公益團體的「闢謠專區」幫忙求證澄清,同時政府也要立法管制假新聞,緣於已過去的2018年之九合一地方選舉,以及即將來臨的2020年之總統大選,前者執政黨大敗,後者則讓執政黨憂心「假新聞」殃及選情,對其選情不利,因而急須立法加以控管。
二.資訊產業與新聞傳播
資訊產業的發展與新聞傳播之間具有密切的關聯性,茲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一).IT產業興起與假新聞
在現代傳播社會中,不論是對真實事件描述的真新聞,或是刻意扭曲事實真相的假新聞,都可經由資訊科技來加以傳達,且現代社會的最新傳播已不是採用傳統的報章雜誌,而是大量採用資訊科技的傳播方法,而所謂資訊產業又稱IT產業(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或電腦工業(Computer industry),是指為一切與電腦相關的軟硬體行業之總稱,亦即有硬體製造的傳統工業模式,也有軟體撰寫和客戶服務的服務業。
事實上,自90年代電腦革命後,資訊產業成為獲利豐厚的行業,許多國家也將資訊業設定為重點發展項目,而資訊產業的主要特性是競爭快、產品生命週期短、人才水準要求高、投入資本金額門檻也相對較多。近年來,資訊產業發展快速,網路發達,利用快速便捷的網路系統,許多資訊幾乎都可以在同段時間內取得,增加了新聞傳播的效率,但也引發許多問題,其中,不論是真新聞或假新聞,就是透過網路傳播所形成的快、速、准、廣,而達到傳達訊息的效果;然而,由於此種傳播模式難以判斷事情的真偽,因此,有關假新聞所帶來的各種衝擊亦隨之產生。
(二).無良網路媒體推波助瀾
在IT產業發展快速的年代,各種「假新聞」充斥各類媒體,不僅困擾人民(網友)生活,連企業、政府亦一起受害,而這與無良網路為求私利而以非法模式進行造假活動有關,如2018年6月,台積電創辦人退休,網路「內容農場」馬上出現他不滿總統,台灣待不下去的謠言。事實上,內容農場(Content Farm)是以取得網路流量為主要目標,圖謀網路廣告等商業利益的網站或網路公司,其應用各種合法或非法之手段,以大量而快速的方式,生產品質不穩定的網路文章,主要是針對熱門搜尋關鍵字,用人工或機器製造大量網站內容的手法,欺騙搜尋引擎,使他們製造的網頁能夠優先出現在搜尋結果的前段,因而提高點閱率,同時可以滿足客戶搜尋引擎最佳化需求。
除了「內容農場」為無良網站之外,其他如2009年Demand Media與2010年的Associated Content網路公司也有類似的情形,前者每月可發表一百萬篇文章,是英文維基百科的四倍,唯其所製造的文章,品質低劣,且不具參考價值,而且摻雜著許多廣告式的連結;後者的運作流程是利用部落客上傳文章,商業機構只要喜歡都可以付錢購買的網站平台,在2010年五月,已被Yahoo用9千萬美元收購。
(三).假新聞的衝擊
假新聞是否衝擊商業營運模式或選舉結果,學者專家各有論點,但結論不一,因為假新聞非常普遍,其觸及率甚至高於真實新聞,又因其用詞大胆、香艷、粗俗,且極易挑動閱讀人的視覺神經,因此,傳播速度更快,影響程度也更廣,唯民眾接收假新聞的影響為何?則很難估算並回答,且對於擁有既定立場者而言,假新聞的影響有限。根據一般的觀點,大部分的人會認為假新聞確實會改變公眾的認知,但爭議點在於範圍的大或小;小者如阿隔壁的小王中了頭彩、鄰近的李四有小三…等鷄毛蒜皮之事,大者如改變大公司或跨國企業的營運與收益,以及立委或總統的大選的結果…等的衝擊。
(四).公益團體協助闢謠
由於假新聞會帶給閱讀人不同的影響,也確實對人民生活及國家行政運作造成困擾,部分學者專家或企業為因應總統的談活內容,也為扼止假新聞的流竄,同時預防對國內社會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4月,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優質新聞發展協會共同成立「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希望藉由專業且嚴謹的團隊來查核不實資訊,重建大眾對於新聞品質的信任,唯其施行成效仍有待進一步的觀察。
總之,在傳統媒體時代,不論是報紙,或口耳相傳的資訊,都可能有錯誤的訊息,但當前為數位及社群媒體的時代,假新聞影響為何,其對政治選舉或大選結果的影響又如何,其實很難加以論證,唯若以台灣的選情而言,2018年11月的九合一選舉或可視為是個觀察的「起點」,而2020年初即將啓動的總統大選能否成為此一假新聞的觀察「終點」,則仍有待選民的判斷與立法機關的法令規範。
三.假新聞的定義與來源
現代資訊社會中,網路媒體眾多,其所發布之訊息真假難辯,閱讀人必須先對假新聞的定義或內容有所瞭解,而有關假新聞的定義與判定,可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一).假新聞的定義
大體而言,假新聞(fake news)是指刻意以傳統新聞媒體或是社群媒體的形式來傳播錯誤的資訊,從而達到誤導大眾,以及帶來政治與經濟或心理得到的成就感利益之目的。另外,假新聞為了增加讀者或網路分享,常會配合吸引人的標題,或是完全假造的新聞故事,以達到提高點閱率的目的。
事實上,假新聞類似標題黨(Click bait),主要是以誘餌式標題或釣魚式標題來吸引網民的注意,藉以達到點選的目的,亦即指網路中故意用較為誇張或聳動的文章標題,以吸引網友點選觀看文章或貼文,特別是用實際上與內容完全無關或聯絡不大的文字當標題者,不管內容的正確與否,主要都是以提高點閱率所產生的廣告收入為目的。
(二).假新聞的來源
在民主國家中,假新聞的來源很多,主要是來自「名」、「利」與「權位」的爭奪而衍生出假新聞的散播行為,為簡便計,若將其分為政府部門與非政府部門,則前者主要來自政府各部會基於美化政績所發佈的假新聞,亦即政府基於選舉考量,或各部會為政策辯護,或為提升行政效率,或為鞏固權位…等因素,而有意或無意地散發假新聞,其中,又以為了勝選因素所做的假新聞為最多;後者則來自人民因私利或認知不足而導致的以訛傳訛,並經由口語相傳或社群網路的傳播,達到散佈不實訊息的結果,而前者又比後者的影響更大。
(三).偏好轉載假新聞的族群
假新聞必須經由不同的轉載才能廣為流傳,而由於假新聞容易以提高點閱率取得廣告收入,亦可增加政治上的分化,造成社會動亂,加上社群媒體無所不在,因而能經由主要網路社群如Facebook, Twiter, Linkedin…等的傳播媒介而大量傳播假新聞。根據德國斯圖加特市的霍恩海姆大學(Universität Hohenheim)的研究,極右翼人士(一般是指保守派或傳統派,蓋因右派政治家一般會採取各種保守的政治模式)特別偏好轉載假新聞;另外,一些沒有標示維護者或編輯者的匿名網站,由於很難針對製造假新聞的作者起訴,也會成為假新聞的媒介之一。
又根據傳統上美國大學三巨頭(Big Three)之一,並與哈佛大學與耶魯大學齊名的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 University)的研究,年長的人相對於年輕人較為缺乏數字素養,而更容易分享假新聞。唯亦有可能是指控此新聞為假新聞的新聞,才是真正的假新聞。
(四).來自政府部門的假新聞
一般而言,來自朝野對於政府部門的批判所造成的假新聞很多,特別是選舉前後的假新聞更是不勝枚舉,2016年,美國總統選舉後,假新聞成為了一個全球性話題,除讓數以萬億的人廣泛認識外,亦引發學者專家的重視與批判,如牛津大學牛津網路學院的Philip N. Howard教授研究了競選前美國的網路流量,結果發現密西根所有新聞中的一半都是虛假或垃圾內容,而另一半來自真實專業新聞來源。再根據美國網路論壇媒體BuzzFeed在總統競選活動的最後三個月中,發現在Facebook上的前20篇虛假的競選相關文章中,就有17篇是反柯林頓或親川普的新聞,且Facebook用戶與這些內容的互動,相較來自真實新聞機構的報導更為頻繁。
另外,美國總統川普頻繁使用以「假新聞」一詞來稱呼傳統新聞媒體,根據CBS電台公司的《60分鐘》的報告,川普總統只要不同意新聞的內容,都可以使用假新聞來稱呼任何新聞。因此,自川普就任總統後,主流媒體對川普進行負面報導的比例遠高過正面報導;再根據哈佛學者於2017年的一項研究,川普就任100天的期間,CNN和NBC有關川普總統的負面報導為93%,CBS為91%,紐約時報為87%,華盛頓郵報為83%,華爾街日報為70%,福斯新聞為52%。平均而言,媒體對川普總統的負面報導約佔80%,其比例遠超過其他幾位前任美國總統。唯新聞媒體對於川普的負面評價偏高,也讓人民對媒體的信任度相對低落,雖然造成假新聞的因素很多,但記者本身的素養及偏見,亦是重要的影響因素之一,且這樣的意識形態也會弱化媒體的監督角色。
2018年6月,編輯總部位於美國華盛頓的大紀元時報(The Epoch Times)歸納出美國媒體報導川普總統時常見的八種假新聞手法,分別是:
1.斷章取義,抽離脈絡;
2.移花接木,以假亂真;
3.焦點錯置,引人誤解;
4.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5.匿名來源,無中生有;
6.急於炒作,查證不足;
7.雙重標準,差別待遇;
8.嚴重錯誤,誇張詭異。
總之,這種製造假新聞的手法,也會讓閱讀人(人民)瞭解,其實真正的敵人有時不是自己的政府,而是境外的有心勢力,一如在台灣政黨的選舉衝突中,為了政治利益,對方可能會運用一般人所無法察覺的手段,以各種不同的假新聞造成另一方的內部矛盾,並逐漸製造仇恨與攻擊,如假新聞殺死了台灣駐日的外交官,也打擊了昔日同甘共苦的同僚,如2018年因九合一選舉所引發的「韓流」效應,以及其內部因利益因素所引發的不理性行為。
(五).假新聞難以判定
在媒體良莠不齊的資訊社會中,「假新聞」有時很難判定,不論是有心操作,或是無意傳播的新聞,目前仍難充分斷定何者才是真正的假新聞,特別是「虛實混雜」的新聞,可能有部份事實,但一部分不是事實,而現代人大多十分忙碌,當事人或少數專業能夠判定之外,一般人大多是習以「以訛傳訛」,因為沒有時間與精力進行查證,因此,事實查核的重點就是以證據說話。
四.政府政策頒布的新聞
有關政府政策頒布的新聞內容,可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一).政策頒布與推動
在行政管理中,政府頒布政策或相關訊息有一定的管道與模式,一般是經由公文、報章雜誌、資訊網路…等頒布新聞,主要因政府依法實施公共政策,依公共政策過程論之觀點,政策管理包含政策問題認定、政策規劃、政策合法化、政策執行,以及政策評估等各階段之管理,實質內容涵蓋政府態度與議程設定、可行性分析、集體決策,以及政策評估方法等。為有效落實政策管理,政策行銷十分重要,舉凡內政、外交、經貿、社福…等各項政務皆須行銷,透過政策行銷凝聚共識,讓內部與外部合諧共處,也讓不同階層的人民都能產生共鳴,而這些政策內容與執行,都必須經由適當的管道發佈,讓人民因瞭解而有所遵循,因此,政府發布新聞有其重要性與必要性。
(二).政府政策行銷
一般而言,政府政策行銷需要內部執行人員的共識與支持,也需要外部服務對象的共鳴,方能達到獲得服務對象支持的目的。事實上,政府的政策公佈與推動與產業的商品行銷類似,而在企業經營中,最常見的行銷理論有傑羅姆·麥卡錫的(McCarthy)的4P理論,即包含產品(product)、價格(price)、通路(place)和促銷(promotion)等四要素的說明;另外還有Lauterborn的4C理論,即消費者(Consumer),成本(Cost),溝通交流(Communication),便捷(Convenience);或清水公一(Koichi Shimizu)的4C理論,即商品(Commodity),成本(Cost),溝通交流(Communication),流通或通道(Channel)等;另外,還有艾略特艾頓伯格(Elliott Ettenberg)的4R行銷理論,以關係行銷為核心,著重在建立顧客忠誠度,包括關聯(Relativity)、反應(Reaction)、關係(Relation),以及回報(Retribution)等。
在實務上,政府政策推動不論是採用4P、4C、4R的行銷模式,基本上都可用來作為產品或政策的行銷方法,因此,在政府政策的行銷中,亦可利用相同的模式來加以說明,但由於公共政策與企業產品的行銷內容不同,因此,各種政策行銷亦可利用相關的行銷理論來互相配合,包括政府已實施或推動的電子化政府政策、愛滋病防治、台北市垃圾費隨袋徵收、環保署的限塑政策,高雄自由貿易港區、民宿管理政策以及蘇花高興建政策等,都是在這樣的理念下完成政策宣導的作用。
另方面,在資訊科技愈來愈發達的現代社會,政府推動政策除經由公務機關的公文、電話、電報等傳統的文書處理外,利用資訊科技的網路公告,已逐漸取代文書處理模式,亦即政府的政策推動之公告除了傳統的文書工作外,以網路行銷方式來公告新聞的做法已愈來愈普遍,而且也已受到人民的肯定與認同。
(三).民無信不立
論語顏淵篇中,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無信不立,政府公布資訊或相關新聞時,宜以誠信為主,亦即政府發布訊息不宜有假新聞的存在,蓋因政府擁有強而有力的治權(Governing Power),它是一種國家統治權,並與民權相對稱,一般是指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權,由政府部門分別執行,亦即政府可經由不同的政策模式來達到治國育民的目的,唯因在民主國家中,治理國家大事者有一定的任期,若無法獲得人民的認同,便無法掌握國家的機器;因此,每逢歲末年初,便會有各種為彰顯政府的英明或領導人的德政,而有各種不同的統計資料或政治與經濟功績之假新聞充斥,特別是在選舉期間,真假難辯的新聞更是難以計數,至於其是否為假新聞,則有待人民的判定。
(四).人民對政府頒布新聞的判定
由於政府擁有龐大的國家機器,且有國家治權可頒布並推動各種政策,而國家領導人擁有常人所沒有的特權,且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訴追究,因此,政府相關活動而由媒體頒布的新聞之可信度為何,主要仍有待選民的認定。茲以最近二年中,就政府活動而經由不同媒體所發表的幾項新聞事件,擇部分內容臚列如下述。有關2018-2019年政府活動而由不同媒體所頒布的新聞內容,可參閱表1的說明。
表1 2018-2019年政府活動由媒體頒布的新聞
| 日 期 | 新聞內容 | 來 源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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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5 |
高雄旗山美濃的香蕉棄置現場新聞不敢報,一切都新聞封鎖。 | 自由時報電子報 | 經濟 |
| 2018/06/22 | 年金破產即將成為「歷史名詞」。 | 聯合報 | 政治 |
| 2018/07/01 | 人民會記得「七一」。 | 聯合報 | 政治 |
| 2018/08/23 | 以「這個國家」取代中華民國。 | 中國時報 | 政治 |
| 2018/09/14 | 燕子颱風襲擊日本關西後,讓我國駐外館處飽受批評,最終造成外交官選擇輕生的悲劇 | BBC中文 | 政治 |
| 2018/10/28 | 韓國瑜當選,「白狼」當副市長。 | 中時電子報 | 九合一選舉前 |
| 2018/11/08 | 中國砸50億幫韓國瑜打選戰。 | 三立新聞 | 九合一選舉前 |
| 2018/11/21 | 韓國瑜如果凍蒜,搞不好我們會被他賣掉。 | 聯合報 | 九合一選舉前 |
| 2019/03/27 | 總統出訪自稱「台灣」總統。 | 三立新聞 | 政治 |
| 2019/04/19 | 捍衛中華民國這件事,我們每天都在做。 | 綠色和平電台 | 520前 |
| 2019/04/19 | 企業講究利益極大化,治理國家是要讓人民普遍受到照顧,人民有不同想法、不同利益取向。很多不適應全球化競爭的在地人民,需要政府更多關照;政府須展現出公平,甚至是正義的實踐角色,對弱勢者照顧。 | 聯合報 | 520前 |
| 2019/04/19 | 「農業金庫ODA案」,被農委會主委列為十大假新聞之一。 | 中時電子報 |
捍衞 政權 |
| 2019/04/20 | 民調下去黨就分裂。 | 聯合報 | 52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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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0 |
美國有個智庫的學者就說,二○二○可能是台灣最後一次的自由選舉。 | 聯合報 | 520前 |
| 2018/2019 | ……….. | ….. | … |
五.假新聞的管制
在民主國家中,假新聞是否應予管制,其實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主要問題在於散發的假新聞的認定中,在短時間內真假難辯,且源頭不容易判定。特別是在網路數位時代,如有「網路高手」介入,則要找出背後始作俑者更困難。唯為配合時代改變與政府需求,有關假新聞的管制可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一).國外媒體對假新聞的管制
一般而言,假新聞的散播雖是來自個人或群體的名利或權位追逐之訴求,但其傳播的過程大多來自社群媒體的推波助瀾,有些較具公信力或為保有聲譽的社群媒體亦會尋求破解的方法,盡量減少假新聞的流傳,其中,刪除虛假帳號為比較常用的方式。2019年5月,社群媒體巨人-臉書(FACEBOOK)即宣佈在半年內就已移除34億個假帳號(2018.10-2019.03),且其移案件數為前半年的兩倍。
在社群媒體中,使用人為了規避法律責任而採用虛假帳號,許多不實報導即經由虛假帳號來進行,依社群媒體-臉書估計,在每個月大約24億個活躍用戶中,就有5%為假帳號,約1.19億,且每個月幾乎都呈現增加的情形,唯臉書之假帳號雖然大幅增加,但大多數假帳號在設立數分鐘內即被阻擋。
然而,臉書偵測假帳號的工具雖已較以往進步許多,但有心者也加強嘗試創造假帳號,藉以散播詐騙郵件、假新聞、不當內容。因此,臉書對於仇恨言論、干預選舉,以及在美國、緬甸、印度被用來煽動暴力等的文字或帳號,都盡量加以扼止,亦即臉書經由過濾貼文、照片、評論、影片等有無違規,並靠人工智慧技術找出違規內容,判定後再加以刪除或保留,唯也因此而曾被指控有政治偏見,也曾誤移除「討論」而不是「提倡」種族歧視的貼文。
另外,若根據最近半年的臉書之移除件數統計資料來觀察(2018.10-2019.03),其移除件數有增加的情形,由2018年第4季的6230件躍升為2019年第1季的7300件,其增加幅度超過一成(17.17%);若再根據其移除件數內容來判定,則移除件數最多的前三項分別是暴力血腥內容(79.68%)、毒品相關內容(50.00%)、仇恨言論(21.21%),而移除件數減少的前三項分別是成人色情(-21.14%)、與兒童色情相關內容(-20.59%)、槍械相關內容(-12.50%)等,有關社群媒體臉書(FACEBOOK)移除假帳號及其內容比較,可參閱表2的說明。
表2 社群媒體臉書(FACEBOOK)移除假帳號比較表(2018.10-2019.03) 單位:%
| 項目或爭論議題 | 2019Q1 | 占比 | 2018Q4 | 占比 | 變動率 | 備註(排名) |
| 1.暴力血腥內容 | 3360 | 46.03 | 1870 | 30.02 | 79.68 | 1增加最多 |
| 2成人色情 | 1940 | 26.58 | 2460 | 39.49 | -21.14 | -1減少最多 |
| 3與恐佈主義相關 | 640 | 8.77 | 470 | 7.54 | 36.17 | |
| 4與兒童色情相關 | 540 | 7.40 | 680 | 10.91 | -20.59 | -2減少次之 |
| 5仇恨言論 | 400 | 5.48 | 330 | 5.30 | 21.21 | 3增加第三 |
| 6霸凌與騷擾他人 | 260 | 3.56 | 280 | 4.49 | -7.14 | |
| 7毒品相關 | 90 | 1.23 | 60 | 0.96 | 50.00 | 2增加次之 |
| 8槍械相關 | 70 | 0.96 | 80 | 1.28 | -12.50 | -3減少第三 |
| 總計 | 7300 | 100.00 | 6230 | 100.00 | 17.17 |
1.法國新聞社(L'Agence France-Presse,AFP)
2.作者估算及整理。
(二).國內政府對假新聞的管制
一般而言,假新聞或假消息的認定不易,因為這也牽渉到會不會有言論審查的問題,而在民主國家中,言論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權。
在台灣現行《社維法》的規範中,國內已有不實謠言相關規定,根據《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會受到懲罰。而若以《社維法》的觀點,假訊息定義主要有3要素,分別是惡意、虛假、具危害性等。
另外,政府所公布的七個法案之修法說明中,明文規定所謂的「謠言」或「不實訊息」,是指該「捏造之語」或「虛構之事」,其內容出於「故意」虛捏者。如果散布者是因為合理懷疑,導致誤認有此事實,進而傳播或散布,就欠缺違法之「故意」。由於假新聞認定並不容易,一般可根據三種不同的型態來認定假新聞,即純屬虛構的消息、品質不好的真新聞,以及假扮新聞的廣告等。又根據《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政府應不會再另定假訊息專責機構與專法,而由既有法院判決決定訊息真偽。
2018年,國內發生多起假訊息引發的紛擾事件,如2018年6月,一張11年前的相片誤導社會大眾香蕉被大量棄置,不僅對農產品交易市場帶來負面影響,傷害辛苦農民,也抵銷政府為平抑價格所做的努力;2018年9月燕子颱風襲擊日本關西後,一則假訊息讓我國駐外館處飽受批評,最終造成外交官選擇輕生的悲劇;同年11月,九合一大選合併公投舉辦,也有許多誤導民眾的不實資訊,在社群媒體間不斷流傳。
2018年12月,行政院為了防堵假新聞,也為了打擊假新聞,而通過《災害防救法》、《廣播電視法》…等七部法規,各法案中都納入禁止散播假新聞的規範和罰則,最嚴重的狀況下,亂傳假新聞者可能被罰100萬罰金或無期徒刑。而《廣播電視法》修法也要求廣播電視新聞業者必須建立「自律規範機制」,如果未經「事實查核」就散布不實訊息,最高也可罰200萬罰鍰。另外,行政院通過修正七個法案,嚴打假新聞,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另方面,為打擊假新聞,行政院召集「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小組」,為扼止假訊息而大肆修法,各部會所列管法律,無論是否需要調整,都必須回報行政院以利彙整;且各部會對於新類型不實訊息,各部會需盤點是否新入法規範。另方面,為防杜散播 假訊息造成危害,內政部、農委會、衛福部、原能會預計修正6個法案,包括《災害防救法》增修4條、《糧食管理法》增修1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增修1條、《傳染病防治法》增修2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增修1條,以及《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增修3條,在法案中納入禁止散播假新聞的規範和罰則。
若以災害防救法中的增修4條為例,對於防堵假新聞修法的內容有四,即:
1.向警察、消防司、村里長通報不實災害消息,處30萬-50萬罰金。
2.散播不實的災害消息,損害公眾或他人,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罰金。
3.散播不實的災害消息,導致他人重傷,處3-10年有期徒刑。
4.散播不實的災害消息,導致他人死亡,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中華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會)也修正《廣播電視法》增修4條,包括初犯、被罰1次後仍不改善、被罰2次後仍不改善,以及不實新聞導致損害公共利益者;電視與廣播的罰鍰金額不同,初犯與累犯的罰金亦異,最低為9000元,最高可達200萬元,藉以提高廣播業者及電視業者的自律責任,針對散布不實消息,也提高罰則。另方面,後續可能還會有第2波乃至第3波的修法,預計社會秩序維護法、氣象法、保險法,以及農業金融法等,其法規內容未來也會繼續修正。
(三).假新聞的管制方法
有關假新聞的管制方法,可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1.訴諸法令
訴諸法令是指由現行法令來解決因假新聞所引發的爭議,從而達到阻止並處罰散佈假新聞者之目的;然而,在「以訟止謗」方面,若以選舉為例,雖是依循法律途徑遏止假新聞,唯效果有限,主要因「以訟止謗」的事實在過去就已存在,但法院往往無法在選前終審,通常是選後才知道真相,除非是違法選罷法或是舞弊,才會褫奪當選權利,唯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且對因假新聞所引發的傷害及損失,事實上已經難以彌補。
2.立法管制
立法是行政權的一種,廣義的行政是指為負責國家政策的執行的政府機構。 狹義的行政則專指內閣等行政決策機構,而只從事事務性執行工作的人員和機構則歸為官僚機構,亦即立法管制為政府行政權的一種,唯政府是否立法管制假新聞有不同的爭議,如全球第一個「立法例」是法國,規定選前三個月,政黨或候選人可針對「假新聞」向法院提起訴訟,如裁定是「假的」,可要求轉載的網站、社群媒體平台「下架」,但尚未實際檢驗,成效有待觀察。
3.提升公民素養
在民主國家中,人民有「知」的權利,但因新聞真假難辯,而在立法管制有爭議,訴諸法令又緩不濟急的情況下,扼止假新聞應可從提升公民素養及強化媒體自律做起,蓋因民主政治講究懷疑、批判、獨立思考,但也可要求社群媒體「自律」,透過人工智慧、軟體程式去抑制假新聞傳播,依目前技術,系統可偵測「惡意傳播」,應可強化人工與自動化的事實查核機制。
(四).假新聞的管制條件
一般而言,新聞管制與言論自由之間的區別並不明顯,在假新聞的控管上亦不容易,且根據台灣目前實施情狀,依「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須「事實查證」,並訂有罰則,但至今無處罰實例;而「廣播電視法」規定,有違反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或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亦有罰則,但只針對「電子媒體」,其他包括網路媒體無法可處理。因此,若須立法管制假新聞,必須謹慎使用且避免抽象規定。在此情況下,若須立法管制假新聞,必須依循三大原則:
1.不論是修正或增設法律條款,必須謹慎使用;
2.可委請公民媒體與專家學者研議共識性的規範及標準,並避免抽象規定;
3.建立社群媒體平台的「申訴機制」,如網路媒體籌組「同業公會」等專業組織;
4.推動並強化媒體或資訊業界的自律行為,避免政府介入後,產生傷害言論自由的疑慮。
總之,從企業永續經營的觀點,臉書的經營與管理若不能更積極透明,使用人便無法得知其加強的自動審核機制,是否具有更能防制假資訊的功能;而國內政府的增修法令規範是否能有效扼止假新聞的流傳亦很難判斷。然而,由於政府擁有國家至高無上的治權,因此,解決假資訊的長遠辦法是政府的介入,以行政或立法方式,強迫這些社群平台的運作和終端用戶隱私的保障透明化。唯政府立法確定哪些內容應為有害,有時很難加以判定,且企業或政府管控資訊流傳可能和憲法明定的言論自由衝突,因此,政府的介入應該謹慎小心,而共同推動自律規範,應是相對比較可行的方法,亦是較無副作用的做法,對社會與國家的衝擊力也相對較小。
五、結論與建議
經由前述的分析說明,可藉以列出本文的結論與建議如下述。
1.在資訊科技發達的年代,各種不同類型的真假新聞充斥,其中,又以選舉期間及執政前後的政治假新聞為最多,其後續影響也最大。
2.資訊產業發展快速,利用快速便捷的網路系統,許多資訊幾乎都可在同段時間內取得,但由於此種傳播模式難以判斷事情的真偽,因此,有關假新聞所帶來的各種衝擊亦隨之產生。
3.現代社會的網路媒體眾多,真假新聞難辯,為防止假新聞的流傳,有關假新聞的定義,假新聞的來源,假新聞的與判定等,都應充分把握。
4.政府政策推動不論是4P、4C、4R,都可用來作為產品或政策的行銷模式,但由於公共政策與企業生產不同,各種政策行銷宜利用相關的行銷理論並配合政策推動,其效果相對較大。
5.假新聞是否應予管制,主要問題在於散發的假新聞在短時間內真假難辯,且源頭不容易判定。為配合時代改變與政府需求,有關假新聞的管制宜以國國外及國內對假新聞的管制模式來加以比較,就其利弊加以分析說明,再做為實施管制的參考。
6.政府或人民基於名利或權位之考量,會有意或無意公佈假新聞,唯政府必須以「誠信」立國,且其擁有國家的行政權,又有足夠的人力物力與技術等條件來判定新聞的真偽,因此,要真正扼止假新聞的流傳,建議必須從政府做起,先行自律,不以為了維護既得利益或政權而發佈假新聞,再則利用行政權做好假新聞的管制,亦即政府不宜自己製造假新聞,卻嚴厲批評他人的真新聞是假新聞;政府亦不宜先抹紅、抹黑、抹黃非政府部門,卻又攻擊他人抹黑政府。最後則經由教育模式提升人力資源的素質,做好媒體自律行為的獎罰分明,則應可扼止假新聞的氾濫與對現實世界的衝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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