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即國力,幼兒階段是人格發展的關鍵期,也是終生學習的起點,因此投資兒童就是投資國家的未來,投資小小孩,國家才有大未來。然而,雖然由於社會的變遷、家庭結構的改變、雙薪家庭的日益增加,家長也了解幼兒教育的重要性,但幼兒教育離「入園百分百」、「優質的幼教體制」仍有一大段距離,顯示幼兒教育仍有相當努力的空間。


幼兒教育即學前教育,依據現行的規定,是指四足歲至六足歲幼童所接受的教育。雖然托兒所以保育為目標,與以教育為目標之幼稚園本就不同,為了遷就現實,兩者皆稱「幼兒教育機構」。但因設立宗旨之不同,托兒所的師資、設備、學習內容均與幼稚園有別,以致雖都是「幼兒教育機構」,但兩機構並不能提供同質的教育。

私立幼園比例高待輔導

依據相關的統計資料,四歲至六歲的幼兒人口約六十五萬人,但在立案的幼稚園接受教育或在立案的托兒所接受保育的人數約五十二萬人,佔該年齡層幼兒總數的80﹪,其中幼稚園佔44﹪,托兒所佔36﹪。這顯示仍有20﹪的幼兒,不是未能接受幼兒教育就是在未立案的「幼兒教育機構」接受教育,影響其學習權至深且鉅,值得主管機關重視。


經費不足是影響幼教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近年來幼教經費雖有成長,但成長速度緩慢且經費與幼兒數不成比例,從八十至八十八會計年度,幼教經費佔教育支出總額雖由2.74﹪提昇至3.10﹪,但比例仍然偏低。四至六歲幼童是國小學生數的三分之一,國中學生數的三分之一,國小國中所分配的教育經費分別佔總教育支出的24.64﹪及15.12﹪,而幼教卻僅有3.1﹪。


在政府開放的幼教政策指引下,私立幼稚園與托兒所皆佔相當的比例。幼稚園部分,約有70﹪的幼兒在私立幼稚園接受教育;至於在托兒所方面,有百分之五十五的幼兒在私立托兒所,由此可見,私立幼教機構在當前幼教體制中佔有相當的地位與影響,在發展幼教體制時,必需正視並予以應有的協助與輔導。

七成五教師無任用資格

由於幼兒教育不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必需繳交學費,再加上幼兒教育教學內容與方式的特殊性,每月尚需繳交材料費、活動費、點心費、午餐費。根據統計分析,在大都會區,就讀私立幼稚園,每年需繳交的費用高達十萬元,就是在較偏遠的地區,每年每生亦需花費七萬元。而有四歲至六歲幼童的家長,大多是三十歲上下的年輕人,進入就業市場不久,經濟基礎尚未穩固,對渠等而言,是一項非常沉重的負擔,絕對不能等閒視之。


為因應幼兒教育的發展趨勢,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早在十多年前就主導師範學院設立幼稚教育系,大量培育幼教師資。然而雖然經過多年的努力,也培育了許多的合格幼教師資,但由於幼兒教育的體制尚未健全,教師福利、待遇、工作條件、退休、撫恤,都缺乏健全的制度保障,因此師資的流失率極高,其比例竟可高達百分之五十。自師資培育法公佈實施後,幼教系或大學幼教學程畢業者方能擔任幼教師資,根據八十七學年的調查,幼稚園教師以專科畢業者佔50.82﹪為最多,其次為高中職畢業者佔24.6﹪,大學畢業者所佔比例最低,僅23.02﹪,亦就是有四分之三的幼教教師未具任用資格,嚴重影響幼兒教育的品質。

遊戲中學習勿揠苗助長

從遊戲和活動中學習是幼兒教育的最高原則,但國人「不要輸在起跑點」的錯誤觀念卻將幼兒教育推向「揠苗助長」的深淵。教注音符號、學習國字者到處可見,更有的流行外語教學與才藝學習,甚至於有些幼稚園以電腦教學為號召,在幼童身心尚未成熟之際,提早學習不僅易生挫折感,更可能造成終生學習的障礙,這種捨本逐末的心態,亟待導正與改善。


一個人智慧的成長、觀念的建立、習慣的養成,都是奠基於幼兒教育階段,如果幼兒教育發生缺失,嗣後的教育,不管是國小教育、國中教育,都僅是補救教學而已,而且事倍功半,這也是世界先進國家重視幼兒教育的主因。

優質幼教體制努力方向

我國基於主客觀的因素,幼兒教育待努力之處頗多,尤其以下數項,更是近期之內必須努力的方向:

一、創設幼兒學校、健全幼教體制:我國幼兒教育雖略具規模,但幼稚園至今仍未納入正規的教育體制中,為提昇幼兒教育的品質,應修改幼稚教育法,將幼稚園改設為幼兒學校,可以單獨設立,亦可以與國小的低年級共同設置,除了可以與托兒所功能做更清楚的區格外,亦可將其定位為「學校」,享受學校應有的權利與義務。至於教師的培育、任用、進修、待遇、退撫等,則應與一般的教師相同,而幼教的課程、教學、評鑑、輔導,也應配合幼教的特殊性,規劃出一套健全的制度,以提昇幼教的品質。

二、
廣設幼兒教育機構、幼兒入園百分百:幼兒教育對一個人一生的發展有關鍵性的影響,目前雖尚未納入義務教育的範疇,但入園百分百仍是應努力的目標。根據調查,仍有相當數量的幼童就讀未立案的私立幼稚園,包括幼兒教育券的發放、在不影響學童安全及教學品質的前提下修訂立案標準、放寬土地分區使用管制等措施均應執行以鼓勵立案。而偏遠地區的幼教機構,由於學童數目較少,私立幼教機構設立、經營不易,不妨考慮由各級公立學校附設;至於都會地區,雖可由各級學校附設,但若是由公立學校提供場所、設施,可以「公辦民營」方式辦理。除了各級公私立學校都可附設幼稚園外,在幼稚園供應不足地區,應也可由企業界、政府機構、民間組織附設。因此教育主管機關應與相關機構研商修正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則,研訂獎勵辦法,鼓勵企業、民間組織、政府機構直接或捐助方式辦理幼教工作。

三、
挹注教育經費、合理分配資源:要提昇幼教品質,必須挹注更多的教育資源才能做到。是以主管機關應詳加計算每個幼教學生的單位成本,不論公私立幼兒學校,在家長所繳交的費用外,應由政府全額予以補助,如此方能保證幼教的品質;就讀私立幼兒學校的家長也許需繳交較多的學雜費,在近期之內,政府可以幼兒教育券的方式補貼,而隨著經費的增加,幼兒券的額度應逐漸的提昇,中長程則是規劃國教的向下延伸,提供免費的幼兒教育,讓每個幼童皆可接受優質、免費的幼教。

四、
建立福利制度、提昇師資素質:師資良窳攸關教育品質,整體而言,現階段幼教職場的生態環境並不理想,解決之道,除了依據需求,繼續培育所需的師資外,在公教分途中,應將公私立幼教師資的待遇、福利、升遷、退撫都納入教師制度中,並齊一公私立幼兒學校教師待遇、退撫制度的差距,以杜絕教師再度的流失;而對目前未具資格卻已在職的教師,師範校院及大學幼教學程應大量開設進修課程,透過遠距教學與面授雙重的進修方式,一方面提昇專業的水準,一方面獲得教師資格。

五、
幼托分流、保證幼教品質:幼托整合的方案研議多年均無結果,主要的癥結在於幼稚園與托兒所定位不明及兩者設立標準不一。為了健全幼教體制,幼稚園應定位為「學校」並且改設為幼兒學校,其定位將與以托育為目標的托兒所有明顯的區隔,因此兩者可以不再合流。但在現階段仍可實施幼托幼教雙軌制,亦就是幼兒學校及托兒所同時存在,其選擇由家長自行決定。現已設立的托兒所可以選擇繼續經營或改設為幼兒學校,使紛爭多年的幼托問題獲得徹底的解決。

建立優質幼教體制,保障幼兒受教權是現階段教育應努力的目標,但如何法制化、設置專責的行政單位則尚需主管機關更積極的規劃,如何掌握幼教資訊,以期跟隨社會的脈動提供最佳的幼兒教育,在在均需政府、社會、家長更多的關心。期盼在大家的努力下,能為國家的幼苗打造一個快樂成長的學習環境,為國家的競爭力注入活水源頭。

(本文刊登於中央日報捷報9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