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昨,在國人千呼萬喚之下,民進黨政府終於提出行政院版本的財劃法修正案,因為財劃法攸關各縣市未來每年可以分配到的補助金額,因此每一個縣市首長都非常關注院版的內容。令人遺憾的是,這一次行政院提出的財劃法修正版本一方面金額不足,一方面又充滿權宜,讓國人擔心執政黨是否又在利用這一次的機會,尋求自身選舉利益的最大。

首先,財劃法重新修正的最主要理由,是因為現在中央與地方財政劃分是非常不公平的。在1999年凍省之前,我國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大約是60%比40%。台灣省凍省時,一方面把中央與地方的事務重新分配之後,另一方面,也把中央和地方財政重新分配過。其後,每年中央的分配就逐年增加,而地方財政佔比則不斷下降,到2024年時,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大約為75:25,顯示地方政府的財政是非常吃緊的。所以,在這一次在野陣營提出的財劃法修正案中,最重要的項目之一,就是大幅提高地方的分配,使得中央與地方的分配可以重新修回到65:35,這是較合理的分配。但是,現在行政院版的總金額中,中央對地方的補助款總額比在野黨的少了2,000多億,使得中央與地方的分配大約為70:30,這對地方而言顯然是不足的。

也就是說,修法後中央仍然保持大量的財政預算和權力。

其次,在在野部門提出的版本中,統籌分配款佔大多數,因為這是依公式分配出來的,也就是說,它會是一個制度性的分配,不論各縣市首長的政黨與中央是否同一個政黨,其分配都由公式決定,不受到政黨的影響,這才是最公平的方法。但是,在這一次行政院版本中,統籌分款固然有增加,但是計畫型補助款的金額增加的更多。這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因為計畫型補助款是依各縣市申請的補助案來決定的,因此當然容易受到地方與中央是否同一個政黨的影響。

第三,在統籌分配款中,主要是依公式來決定,而公式中包括一些主要變素,例如人口、面積、營業稅等等多項變素,當這些變數的權重不同時,每個縣市能分配到的金額就會改變,所以各縣市對於這些變數的選擇及其權重的大小都非常關心。比方說,在這次行政院版的公式中,營業稅的比重就大幅下調,因此台北市的分配款就會受到明顯的影響。因此在討論財劃法時,各縣市首長對於這些變數和權數都會仔細的考量,而公開的討論這些變數就非常重要。在在野部門提出財劃法版本時,國民黨智庫就曾經邀請各縣市首長一起討論統籌分配款的分配公式,包括其中的變數和權數。遺憾的是,這一次行政院版的財劃法並沒有與各地方討論,也沒有把各縣市能夠分配的總額先試算出來,這樣要各縣市首長如何去支持這個版本呢?

總而言之,現在台灣有22個縣市,其中又有六都,地方的事務愈來愈繁重,地方的財政分配也應該要同樣增加才對,因此重修財劃法一定有其必要。而在分配財政大餅時,一定要用公平的方式,減少政黨的私心,因為中央與地方都有可能出現政黨輪替的情況。同時,因為財劃法的修正牽涉到各縣市的分配金額,因此大家一定都會力爭到底;所以修正財劃法應該畢其功於一役,而不應該先修一部分,然後明年再看看要如何再修正,這種作法一定會是治絲益棼,每年都會因為修法而鬧個不停。修正財劃法是非常因難的,1999年修正財劃法後至今都沒有再修過,就是最好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