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我國直轄市區制度改革相關問題評估我國直轄市之區制度設計原本相當單純,即台北市與高雄市之下分別設有各區,區不具有自治法人地位,區公所為市政府派出機關,區長由市政府指派,區不設議會或代表會,故亦無須舉辦區議會或代表會代表之選舉。惟未來我國設置五大直轄市後,新直轄市之次級行政區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