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屋」的政策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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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法 第34條(原條文)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土地增值稅統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百分之十徵收之;超過三公畝或七公畝者,其超過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依前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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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日前拍板定案,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適用,將新增「一生一屋」的放寬措施。這項政策是行政院承奉陳總統指示,轉而要求財政部研擬修法的「命令」,基本的政策方向上意早已敲定,財政部只有依旨辦事的份,充其量能做的只是為這項政治性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