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英九對國民黨背信?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民國107年7月10日,台北地檢署繼洩密案後,為民國94年底 國民黨 的「三中(中視、中影、中廣)交易案」第二度起訴前總統 馬英九 ,並且以馬英九「機關算盡」、「態度不佳」,要求法院從重量刑。 好笑的是,起訴之後,媒體和民意普遍反應不佳,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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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7年7月10日,台北地檢署繼洩密案後,為民國94年底 國民黨 的「三中(中視、中影、中廣)交易案」第二度起訴前總統 馬英九 ,並且以馬英九「機關算盡」、「態度不佳」,要求法院從重量刑。 好笑的是,起訴之後,媒體和民意普遍反應不佳,認

台北地檢署以處理三中等黨產涉嫌違反刑法、證券交易法背信罪,起訴前總統 馬英九 ,起訴書高達幾百頁數十萬字。只是這狀似法、理俱足的長篇大作,卻有諸多合法性的質疑,更難掩欲蓋彌彰的心虛。 首先就偵辦的程序而言,三中案早在2014年8月,最高檢察

昨日在大家忙著防颱準備時,馬前總統歷時十二年的「三中案」被北檢起訴。然筆者對程序事項,容有不同意見。 北檢新聞稿或認:馬前總統或為聲譽與重返執政,或為有疑義的黨產避免充公,故損害黨營事業的行為云云。《史記.呂不韋列傳》:呂不韋與其父討論,能

檢最近在偵辦三中案時,長時間偵訊 馬英九 ,然後突然之間,媒體報導引用不具名的「檢方說法」,詳述各種只有檢方才知道的案情,質疑馬英九涉案。接下來,馬英九控告北檢涉及洩密罪,極短時間內,檢方出面澄清沒有人涉及洩密,應由媒體負責。這一連串戲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