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打破升官觀念落實庭長責任制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二月初作成釋字第五三九號解釋,大法官明白宣示:司法院依組織法上職權,以函示實施免兼庭長制度,性質上僅屬於「機關行政業務之調整」,與憲法第八十一條法官身分保障之意旨尚無牴觸。不過,為貫徹憲法上法院組織法之法律保留原則,建立審200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