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換作是你 你敢當吹哨者嗎?
有公務員因檢舉任職單位貪污,透過政風室向廉政署自首,提出證據協助檢方調查,讓貪腐不法案件得以曝露並受到司法追訴。然而揭弊者不僅飽受「抓耙子」的同僚壓力,法院雖給予免刑判決而免去牢獄之災,但由於仍屬有罪判決,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不得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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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務員因檢舉任職單位貪污,透過政風室向廉政署自首,提出證據協助檢方調查,讓貪腐不法案件得以曝露並受到司法追訴。然而揭弊者不僅飽受「抓耙子」的同僚壓力,法院雖給予免刑判決而免去牢獄之災,但由於仍屬有罪判決,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不得任
一、背景 考試院修正「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荐任官等訓練辦法」及「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辦法」,函立法院查照,據說明係為配合實務需要,並參照荐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相關規定修正,經審閱其修正內容,下列兩項規定,似已損及公務人員權益,
壹、背景 公務人員任用法甫於本(九十一年)一月作大幅度修正,公布施行僅及半年,茲主管機關考試院復於本年八月再提出部份條文修正案,包含五項重點,其一為配合本年八月再提出部份條文修正案,包含五項重點,其一為配合公務人員考試法特考及格人員限制永久
壹、背景 考試院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一條之一第二項授權,訂定「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發布施行,授權訂定之範圍包括機要人員名額、所任職務範圍、各職務應具之條件等項,觀之本辦法內容,雖未超出現行「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有關規定,其
壹、背景 公務人員代表國家,處理公務,行使公權力,因此對公務人員之選拔,歷來均至為慎重,尤其是常任公務人員之任用,除依憲法規定,實行公開競爭之考試方式進用外,並規定應本專才、專業、適才、適所,人與事適切配合之旨辦理,同時為淨化公務陣容,延攬
考試院銓敘部配合立法院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中對於公務人員品德及忠誠度查核制度的法制化,於日前研擬完成「公務員品德及忠誠考核辦法草案」。 該草案主要內容係由法務部調查局查核涉及國防、外交、情治、科技、財經、大陸事務等業務公務人員的財產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