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罷免新制的問題開始浮現
立委黃國昌推動割闌尾(藍委)計畫失敗後,將矛頭直指通過的雙門檻過高(50%選民投票,且其中之同意票須達50%),以「直接民權」與「還權於民」號召,力推「補正」選罷法。昔日力促修法的立委,今日卻成為適用新制的第一人,遭各界嘲諷。但真正讓我們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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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黃國昌推動割闌尾(藍委)計畫失敗後,將矛頭直指通過的雙門檻過高(50%選民投票,且其中之同意票須達50%),以「直接民權」與「還權於民」號召,力推「補正」選罷法。昔日力促修法的立委,今日卻成為適用新制的第一人,遭各界嘲諷。但真正讓我們擔

一、前言 各國有公投制度設計者,規定五花八門,不論是公投的連署與通過門檻高低、公投事項的範圍、發動機關為何,甚至是否可以司法審查公投題目,均無定論。由於一般民主國家實際政治運作以代議制度為主,直接民權的行使只是輔助代議政體之不足,因此公投連

蘇格蘭獨立公投結果在台北時間9月20日揭曉,反對獨立的得票率為55.3%,支持獨立則為44.7%,雖然過程中仍有零星的衝突事件,但大體上已平和落幕。 台灣 內部無論是否支持台灣獨立建國的論者,固然對此均表達高度的肯定,但蘇格蘭獨立運動是否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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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談論 民進黨 入聯宣傳是否有「政府國庫通黨庫」、與「公權力變成黨權力」的問題前,我們首先要知道目前這部公投法的訂定來源,就知道民進黨不遵守公投法的規定,其實是「立法的人違法」,這比「執法者犯法」實在應該更為罪加一等。 由於「 台灣 獨立」

目前 陳水扁 所謂「修改公投法」的倡議,雖然他自己聲稱「與入聯公投無關」,但陳水扁任何作為都繞著選舉打轉,他在宣布兼任黨主席後馬上拋出這個議題,要說與選舉無關?那絕對是亂人耳目,其實他就是想要以這種「公投綁大選」的方式,來創造對他有利的選舉

自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立法院通過公投法後, 陳水扁 及 民進黨 即批判為「鳥籠公投法」,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也隨即提出「『補正』公投法」之主張,重點包括:除人事事項之外都不應限制公投、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不得排除行政機關提案權、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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